【周易下经】第40卦-解卦䷧雷水解卦(坎下震上)-[宋]杨简撰《杨氏易传•卷十三》

[宋]杨简|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40卦-解卦䷧雷水解卦(坎下震上)

【周易下经】第40卦-解卦䷧雷水解卦(坎下震上)-[宋]楊簡撰《楊氏易傳•卷十三》

䷧【坎下震上】

解。利西南。无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衆也;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折,解之時大矣哉!

解者,蹇之反。蹇阻於險,因險而動,動而免乎險辭,蹇難解矣。聖人作易,因筮設教,因人情引之而歸諸道,明則為聖人,幽則為鬼神,其道一也。因人之蹇難,思以避難,有東西南北之意,因卦之象而發之。蹇卦以東北而蹇,則知反之者西南,西南則免乎險而解矣,故解利西南。西南之卦為坤,坤為衆,故有得衆之象。夫衆人易得也,必得道焉,乃得其衆心。苟不得衆,不利也。因象發義,啟人心於正,天之道,鬼神之道也。既解矣,既利矣,既得衆矣,剛可以已矣,不當復有所往來,復其常則吉。夫天下惟有此道而已矣,由之則利,反之則害。有險則思所以濟險,往而濟險,道當如是也。及乎險難之解,則已亡矣。若又紛紛不已,則是起私意而為擾,道不當如是也。故復平常則合乎中道,故曰乃得中也。中者,道之異名。今不復而又動,是其意必有在。有所在,則偏倚乎意之所在,若無適無莫者。不然,此易多吉中之旨也。苟有故往,夙則吉。夙,早也。方解之初,解功未成,則往而解之,則有功也。已解,則無俟乎復往也。不當往而往,恐不止於無功,將反生禍。天地之解,則雷雨變作,百果草木皆甲拆。所謂解之時,如斯而已。初無義之可求,而贊之曰大矣哉,何也?頤象已言之矣。三才内外,何物非此大?何事非此大?何理非此大?何時非此大?有義可言亦此大,無義可言亦此大。學者惟知義理之為大,則不惟不知義理。易之言時義者,非可以心思盡也。不聞文王之詩乎?不識不知,是為帝則。又不聞孔子之言乎?吾有知乎哉?無知也。

又曰:天下何思何慮?

又曰:天有四時,春秋冬夏,風雨霜露,無非教也。春秋冬夏,何義之可索?風雨霜露,何理之可言?是道也,天以此運,地以此順,雨雷以此作,百果草木以此甲拆,人以此言,以此動,以此視,以此聽,以此事父事君,以此修身治國平天下。故禹曰:安汝止。苟微動其意慮,則失其止矣。故孔子每每止絶學者之固,每每止絶學者之我。學者唯數動於意必固我,故不省大矣哉之妙。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其在天地,則雷雨作而萬物皆和解;其在君子,則赦人之過誤,而宥罪之疑者。小者、可宥者,不必言取象,于以明三才一道也。書曰:刑故無小。罪雖小,苟故為之,必刑無赦也。苟如漢以末之大赦,不問故不故,一切赦之,則凶暴得志,良善無所安存。於是本善良者,亦勉而為好暴,覬以禦暴也。此豈治安之道哉?豈天地之道哉?

六二:无咎。象曰:剛柔之際,義无咎也。

初六與九四正應,一隂一陽,交際和應,故其象為无咎。

九二,田獲三狐,得黄矢,貞吉。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狐多疑,非疑阻,則非解矣。今田獲三狐,則一無所疑,無所疑則得黄中通理。蓋謂意起則必有所倚,則為有所偏,不可以言中。一無所用其意,則無所倚,名曰中。土居中,色黄,故黄者中之象。矢之為物直,直亦道之異名。人之所以違道者,以其不直也。直心而往,不支不離,無非道者。人心即道,故曰道心。坤爻曰:直方大,不習無不利,不動乎意。直心即道,曰黄,曰矢,皆所以發揮此道而已。貞,正也,貞亦道之異名。正者,無邪之謂。人之得道,變化皆妙,懼其寖而入於無忌憚之中庸也,故又曰貞,曰中,曰直,曰正,而得道之全者無所失矣,故吉。象曰:得中道也。此爻明學者之疑蔽,至切至的,而學者能通其解,千無一,萬無一。以孔子大聖,其啟迪學者不為不至,三千之徒不為不多賢,唯顔子唯月至日至之徒為不疑,為自信爾。自子夏、子張、子游以有若似聖人,惟曾子不可。其言曰:江漢以濯之,秋陽以暴之,皜皜乎不可尚已。此豈口語心思之所及哉?曾子雖如此言,羣子安知其解?孔子曰:二三子以我為隱乎?吾無隱乎爾。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是丘也。是惟孔子無疑,羣弟子皆疑。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象曰:負且乘,亦可醜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蹇難未解之時,則小人道長。今既解矣,小人道消而猶乘君子之器,則盜斯奪之矣。邦有道而猶居君子之位,禍將至矣。小人雖勉勉於貞正,僅可免禍,亦吝。吝,小疪有歉歉可羞之意。孔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斯奪之矣。上慢下暴,盜斯伐之矣。慢藏誨盜,冶容誨淫。《易》曰:負且乘,致寇至。盜之招也。

九四:解而栂,朋至斯孚。象曰:解而栂,未當位也。

栂,微而在下,初六之象。九四之所解者,初六而已。惟其朋類至,則始孚應而有所解,未能無所不解。其解也狹,以其不當位也。人臣之分不可博大,人臣之有大功者,皆君之命,不敢自為也。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于小人。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君子得位,無所不解,異乎九四之解栂矣。君子之解有孚,驗于小人。小人退則為有解,小人不退則亦安能無不解?孚,信也。有孚可信,驗之謂也。夫惟正為能解,惟公為能解,有道者為能解。小人反是,為不正,為私。小人不退,則安能無所不解?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无不利。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隼者,貪財之物,小人似之。解之時,至於上六極矣,無所不解矣。而貪殘之小人,猶據高位而不退,悖之甚者也。矧公尊爵,得時得勢,以大公而去甚悖之小人,何不利之有?象曰以解悖者,明有悖當解而解之,未嘗置毫髮私意於其間也。置己意焉,即私即非公。孔子他日又從而推廣其義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上六解之極,小人皆退,而貪殘小人猶據高位不退,聽而去,又為公。此雖有其時,苟無德器,則亦不能有為且括矣。語成器而後可動,器未成猶未可動,而況於非器乎?此器以忠信為質,發於禮則生文,立於義則成方,其中常安常止,故禹曰:安汝止。苟起毫髮意、必、固、我,則蔽則敗。孔子絶意、必、固、我之四者,有此器矣,又當養成,是故君子求諸已。世固有志之君子,有志於國,有志於民,雖得時得位,其功業亦未為光明碩大者,其器小而未大也。大而未成,猶有所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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