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宋]杨简撰《杨氏易传•卷四》

[宋]杨简|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0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

【周易上经】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宋]楊簡撰《楊氏易傳•卷四》

䷆【坎下坤上】

師。貞,丈人吉,无咎。

彖曰:師,衆也;貞,正也。能以衆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師,衆也;貞,正也。用衆之道,正而已矣。正者,易之道,天地之道,日月四時之道,鬼神之道,人之道。其名不同,其實則一。於師卦曰貞,貞則人心服,失此則人心離以困也。能用衆而皆正,可以王矣,天下皆歸之。何者?天下無二道故也。正道,丈人之道也。丈人,尊者之稱,天下之所尊敬之人也。詩云: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服其正也,合乎天下之所同然者故也。不得天下之所同然者,何以用其衆?何以致吉與無咎?吉則成功,無咎則人不怨咎,雖成功而有怨咎者。周衰,秦漢而下,往往而是。彖詳言丈人之道,曰:剛中而應,發九二之象也;行險而順,發上下二卦之象也。剛則物莫能動,中則無偏無黨。剛中二言,皆所以明此道非有二物也。此道合乎人心,故人咸應之。用師征伐,非平夷之事,故曰行險。非奸險之險也,行險而順,行乎險中而得其道故也。行險而順之道,即剛中而應之道也。發明之言不同,而道無不同。以此毒天下,而民咸從之矣,吉矣,無咎矣。丈人強力而兼行乎此,丈人行人心之所同然而無不應也,是以謂大易之道。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衆。

水行地中,有以容之則聚。鑿一井則水聚一井,鑿十井則水聚十井,一井不鑿焉,則一井之水亦不聚。此無他,無以容之,無由而聚也。是以君子容民,畜衆師衆也。不特行師,其臨民亦然,民亦衆也。豈有居上不寛,量不容衆,而人心悅而服之者乎?此又易之道也。卦彖未發此義,於大象發之。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行師之道,用律為急。臧,善也。苟不善於用,則凶。此古今行師之定論,斷不可易。以是知聖人聰明睿智,無所不通。至於兵法,亦深識其要。自古善用兵者,唯得此不敗。不得此,雖善用兵,亦有時乎敗。如李廣,如薛萬徹,非不善用兵,以其失律,故終於敗。書云: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所以用律也。兵家常談,唯整者勝,此斷斷不易之論,此易之道也。莊子曰:順為臧,逆為否。蓋謂逆則不臧矣。否臧,不臧也。用律而不善,與無律同。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王三錫命。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一陽五隂,則五隂歸一陽,一陽為主,師比是也。一隂五陽,則五陽歸一隂,一隂為主,同人大有是也。大抵隂與陽其情相得,革之二女同居而不相得者,皆隂故也。今五隂盡應九二之一陽,則九二為主,九二臣也,而人心咸歸之,殊非人臣之所宜,唯在師之中為將帥則吉。羣隂咸應者,士咸應也,何不可之有?王三錫命,所以推誠盡禮於將臣也。君心不篤,將亦難於受命,奸譛一行,首領不保,何以成功?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者,言行師不出於私,出於公,有大惡,亂倫虐民,衆心共怒,是謂天命殛之,是謂承天寵,此明衆咸應之道也。象辭亦有補爻辭之所未言者,此之謂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者,此亦補爻辭之所未言。王者之所以三錫命於將臣者,志不在殺也,所以懷受萬也。彼惡大焉,或亂倫焉,或虐民焉,屢諭莫從,故命將征之。征者,正其不正,鋤剗亂弱,所以安衆也,故曰懷萬邦也。慮或者不明三錫之義,疑其志於殺也,故特明之。

六三:師或輿尸,凶。象曰:師或輿尸,大无功也。

輿,衆也。尸,主也。行師之法,權歸一,將使衆主之,凶之道也。象曰:大無功也。甚言其不可。衆所不一,必無成功。九二既作帥,六三居二之上,有權不歸一之象。

六四:師左次,无咎。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隂四乂,所處偏有左次之象。無知者以前進為快為榮,以左次為耻為辱,知者不然,唯其宜而已矣。殺人非君子之心,則左次固其所安也,未為失常道也。齊桓伐楚而次於陘,春秋之所與也。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无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田,所以養人也,而有禽焉。害稼,則義當去其害稼之禽。執,言執其害稼之罪以為言,聲罪而征之,使天下之不正者咸懼。若無辭可執,徒以私意欲征之,則不惟敵國怨咎,舉天下皆怨咎之矣。義理所在,人心之所同也。長子帥師,非獨指長子,凡任而為帥者,即長子之謂也。行師事權,必出於一而後可濟。若使弟子衆主之,雖所任弟子賢,亦不可,故曰貞凶,言雖正亦凶。此義六三已發之,而又言於此行師大利害,自古通患,故特重復言之。象

又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中者,道之異名,言權統於帥,乃由中正之道而行也。弟子輿尸,是人不當也,非易之道也。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師之終,功成。大君有命,所以賞功也。正功,言賞必當功,不可差失也。開國,封之為諸侯;承家,以為卿大夫也。開國承家之始,其初不可用小人也,於此始言勿用者,因此賞功原其始也。用小人為將帥,幸而成功,則難於不賞;使之開國承家,則害及民,必亂邦也。豈聖人君國子民之大道?去一害民者,又用一害民者,以亂易亂,必不可。後世雜霸之說興,逆取順守之說興,有曰:用得其道,則天下徂詐咸作使。此非君子之言也。用一詐者,天下之詐心咸興;用一小人,天下小人心咸肆。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君子斷不為也。用師而用詐,取勝於目前,貽禍於後日,其應如嚮。自有正兵之法可用,諸葛亮以正兵,李靖以正兵,二子之善用兵,諸將無及。後世之為將者,胡不用此而獨以詐歟?二子之用正不用詐,君子之所與也,易之道也。

楊氏易傳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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