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義海撮要卷二,宋李衡撰。
䷊【乾下坤上】
泰小往大來,吉,亨。
陽長大來,隂去小往,物旣大通,多失其節,故四德不具。【注】
往來者,以内外卦言之,由内而之外為往,由外而復内為來。臣往君來,隂往陽來,小人往君子來,如此則泰道成,故吉亨。【牧】
屈於一人之下,而伸於萬民之上,是以貴下賤,大得民也。【孫復】
三隂外去,三陽内附。【勾】
治亂之相���,猶否泰之相生,故於泰之義,則不具四德。【楊繪】
時有汙隆,治有小大。夫泰豈一槩哉?言吉亨則可包矣,所以不言元吉元亨。【伊】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陽而外隂,内健而外順,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二氣上升下降,萬物負隂抱陽,氣交則物乃通,亨也。上下交而其志同者,君臣之道雖交,其志同則治,不同則不治。施之於人,若漢祖得張良,如石投水是也。項籍、范增,君臣雖交,志不同則亡矣。【房】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上下大通,則物失其節。財節成就,使寒暑以時,生殺有節,輔助所生之宜,如大司徒所謂動物植物。職方云:揚州之貢宜稻麥,雍州之貢宜黍稷。若天氣大同,則所宜相反。【注】
上下交始,可修法度,以左右民之時也。天地之宜,輔相之而已。其餘不足,過與不及也,則財成之。此左右民之大方也。【介】
天生有限,地出有涯,而人之欲無節。當大通之時而失其均,則強者常有餘,弱者常不足。有餘者奢侈而不知止,不足者凍餒而不知恤,則否亂自此而生也。故繼體守文之后,財成輔相,使天地生養之道,人得而共享之;天地多少之宜,人得而平分之。以左右防民之失,此所以久乎泰之道,而杜絶乎否之生也。【楊繪】
財成其施為之方,為之法制,使民用天時,因地利,助化育之巧,成豐美之利,如春生則播植,秋成則收斂之類。【伊】
初九,拔茅茹,以其彚,征吉。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三陽同志,俱欲往上,故以其類征行而吉。【注】
乾剛直之德,能屈其剛而俯于下,用柔也。又復其道而順焉,故以柔明其象,此高明柔克者也。【牧】
賢人在上則思引其類聚之于朝,在下位則思與其類俱進。吉者,君子道長也。【石】
志在外者,可出之時也。【介】
方與六四相應,已欲達而達人,故與二九同行。【劉緯】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包含荒穢之物,容受頑愚之人,不疎遠遺棄於物,无私於朋黨之事,得配六五之中,存乎光大之道也。【注】
無不包容,无不納用,至遠不遺,至近不私。【石】
有包含荒穢之量,有濟深越險之勇。事之遺隱,賢才之在側陋者,皆不遐遺。又能斷以至公,而不牽於朋比,則能配合九五中行之義。【伊】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復,艱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象曰:无往不復,天地際也。
三處天地交際之處,天體將上,地體將下,往者將復,平者將陂。居得其正,動不失應,艱難貞正,故无咎。信義誠著,故勿憂其孚。食禄之道,自有福慶。【注】
君子見交會之際,思其所終,慮患而艱,守之不失其正。【子】
天地復則不交而否矣。【胡】
泰否與乾坤異者,以其變于中也。此九三知幾存義,與乾之九三同其象焉。【牧】
三陽同升,不待約而自來,不戒而自信也。【石】
天之際地而平也,其卒无不陂。地之際天而往也,其卒无不復。艱正以處之,乃无咎。不恤上之孚已,則于食有福。苟恤其孚,思有以取信于上,不知命者也。不知命則不敢直已以行志,離道失義,无不為矣。【介】
无平不陂,謂无常泰。无往不復,謂隂當復。不敢安逸而思慮正固,則不俟憂恤而得其所求。為孚如是,則於禄食有福也。【伊】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四處坤首,不固所居,坤爻皆樂下,已退則從,不待富而用其鄰。失實者,衆隂失其本實,所居之處。【注】
象,以隂居隂,故曰不富。三隂皆願下復,四能道之,是能用其鄰也。能不富而用其鄰,必其德義素著,故不待戒約其信。三隂皆不安其位,故曰失實。【陸】
失實者,實言居止之地,久離其居,故窮而不富。【牧】
夫人富而類從者,為利也。不富而從者,志同者也。二隂皆在下之物,居上而失實,其志皆欲下行,故不富而相從,不待告誡而誠意相合也。泰過中則變,聖人於三尚云艱貞則有福,蓋三為將中,知戒則可保也。四已過中,理必變也,故專言始終反復之道。五泰之主,則復言處泰之義。【伊】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歸妹者,嫁其少女也。五以柔在上,帝女之象。下配於二,下嫁之象。���降二女于潙汭是也。天降於下,猶男下於女。天復於上,地復于下,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之大義者,地以順而承天也。今五志於順,故獲祉福。天地助順,故必元吉。居中降志,故曰中以行願。【陸】
商之諸王多以十干為名,甲為陽首,六五隂爻,交泰之主,故以名乙之主為象。【昭】
此一爻上下隂陽相感,得嫁娶之義。【代】
乙以妹而適諸侯,羑里之拘,閎夭獻女以免,此反乙所為。易著人事,皆舉商。周高宗伐鬼方,箕子之明夷,商之事也。密雲不雨,自我西郊,王用亨于岐山,周之事也。【阮逸】
至尊之妹,必歸於夫人倫之正。【薛】
女子而居王之位,必帝王之妹。【韓康伯】
史記謂湯為天乙,其後有帝祖乙、帝乙。多士曰:自成湯至于帝乙。此稱帝乙,未知孰是。自古帝女雖皆下嫁,帝乙必制王姬下嫁之禮法,使降其尊貴,以順從其夫者也。【伊】
上六:城復于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象曰:城復于隍,其命亂也。
泰極道滅,上下不交,城復于隍,卑道崩也。自邑告命,否道已成,命不行也。下不奉上,猶土不陪城,由其命錯亂。【注】
乾當來上,不可用師而拒之也。【九】
人君資於下民以成尊位,猶築土為墉,上失其道,國邑不寧,故勿用行師,臣執國政,其命亂矣。【陸】
施命不行于王庭,故各自于其邑告命。【牧】
不可用師,但可號令於己邑之中,誠足以鄙吝者也。【胡】
城復于隍,下不承上,外不内衛,小者擅命,故曰自邑告命,雖貞亦吝。【介】
過二則无平不陂,過五則城復于隍,城崩則復下,泰之道不可過正,是吝之道。【石】
惟告命於邑而不能及它,命令不行,吝之道也。【陳皐】
衆不可用,將否方自其親近而告命之,為可羞吝。【伊】
邑非所以出命也,既已失之,從而懷之則可,正之則吝。【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