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下坤上】
師貞,丈人吉,无咎。
興役動衆,得嚴莊尊重之人為之正,則吉而无咎。【注】
二,為師之主,王能任之,專任長子,故无咎。【石】
漢高、光武應此義。【陸續】
彖曰:師,衆也;貞,正也。能以衆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剛中而无應,或應而不剛中,或行險而不柔順,皆不可行師。剛中謂九二,應謂六五。行險謂下體坎,順謂上體坤。毒猶役也。【注】
五天位也,以非陽居之,或有戰争之事,能崇任九二之佐則吉。【子夏】
兵行荼毒,不得已而用之,故彖象六爻皆著戒懼之辭。【于】
凡藥之攻疾者謂之毒。【介】
師旅之興,不无傷財動衆,毒害天下。【伊】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衆。
水衆大,包於地中,為人除害,使得安寧,雖尚嚴威,而赦小過,皆容畜之義。【注】
地廣而无疆,水散而无涯。地中有水,衆象也。君子廓其中以容民,大其德以畜衆。【王逢】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師出不以律,否臧皆凶。【注】
九二在初之上,為師之主,初仰而承之,稟其師律者也。隂之質,不利先唱,初以師首,柔而唱始,是失其師律,幸而求勝者也。【陸】
行師之道,役其羣衆,或勇或怯,或逆或順,將兵者必有法律以制之。六居卦之下,為出師之始,必當用之以道,不可失其法律也。【胡】
初六隂柔處下,為出師之始,師出而始用律,是素不練。否之與臧俱凶者,聖人戒之之深,與春秋書次于郎,以俟陳人、蔡人甲午治兵相表裏也。【胡】
以律者正勝,不以律者奇勝。【坡】
律謂法令節制善謂克勝凶謂殃民害義初師之始故言出師之義行師之道。【伊】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王三錫命。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以剛居中而應於五,承上之寵,為師之主,任大役重,无功則凶,故吉乃无咎。【注】
雖當為主,尚在師中,為天所寵,事克功成,故言无咎。二非其位,謂武王受命而未即位也。【九家】
錫命,非私也,安萬邦而已。【干】
九二,在師得吉,承受六五天位之寵用也。王者三錫車服,俾專征伐,若湯征葛,文王伐崇,東征西怨,故得萬邦懷之也。【勾】
居下而專主其事,在師則可恃,專則失為下之道,不專則无成功之理,威和並至而得中,故吉而无咎。【伊】
六三:師或輿尸,凶。象曰:師或輿尸,大无功也。
以隂處陽,以柔乘剛,進則无應,退无所守。【注】
二剛也。三柔居上,是兼其領,无君上之命則免矣,故曰或也。【子】
輿,衆也。尸,主也。師之命正夫一也,不一則師惑矣。九二一也,六三不一也,六三之不一,何也?陽爻奇,隂爻耦,不一也。【介】
六三失位不剛,似小人僭上而乘君子之器,亦猶趙同、趙括為輿衆之主,所以全軍被坑。【勾】
輿,衆尸主也,盖指三也。【伊】
六四:師左次,无咎。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无應不可行,得位可處。行師之法,欲右背高,故左次之。【注】
左不用之地,待師命而已。【干】
偏將軍居左次,常備師也。【崔憬】
凡天道,左陽主生,右隂主殺,左次示不欲殺。【注】
四處坤,坤為平陸。師律曰:平陸處易而右背高,前死後生。此處平陸之地,退守待敵,不足取勝,可保常也。【牧】
止兵於无用之地。【勾】
動左者生之位,次者不急事。事若不急,何以生民?當位不失者之所用心也。【薛】
左次退舍,可進而退則為咎。【伊】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无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柔得尊位,隂不先唱,柔不犯物,物犯而應,田禽犯苗,獵之无咎已。既得直,可執言以問。長子九二,弟子六三。【注】
執言,猶書所謂奉辭也。【介】
以柔居尊上,文德不任剛暴,下之叛逆,先詰之以文誥,不服則命將征討。弟子謂懦弱,素无威名,如魏豹之任柏直,漢祖謂之乳臭是也。【房】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天子爵命上六,功大開國,使之為諸侯;功小承家,為卿大夫。【注】
王執而正之,非私惠也。【干】
小人志在瀆武,故不可用。【陸】
二上居五,當封賞。【荀】
上六宗廟之爻,如武王受文王之命也。【干】
立師之始,不録其行。保大定功,則制禮作樂,以興敎化。【牧】
高祖任韓、彭、英、盧而不免叛逆,光武不任功臣。【胡】
師之事必曰王,曰大君,曰天子,征伐宜自天子出,萬世之通法也。【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