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宋]蔡渊撰《周易卦爻经传训解•卷上》

[宋]蔡渊|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0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

【周易上经】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宋]蔡淵撰《周易卦爻經傳訓解•卷上》

師,

兵衆也。坤順坎險,伏至險于大順,藏不測于至静,師之義也。

貞,丈人吉,无咎,二也。貞,剛中也。丈人,莊嚴長老之稱。

吉,无咎,斷辭也。

象曰:地中有水,師。水在地中,古者寓兵于農之象。

君子以容民畜衆,地中容畜,水之象也。

彖曰:師,衆也。貞,正也。能以衆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師之彖辭。以者,用也。王者,五也。剛中,二也。應,五也。行險而順,合二德為義。毒,殺也。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律,法也。否臧者,不善也。師出,用兵之始也。初之象,出而有法,則兵衆整齊;法之不善,則兵衆亂矣。才柔,故有否臧之戒。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即彖辭義。

王三錫命。王,五也。三錫命,寵任之篤也。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天寵,五也。

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六三,師或輿尸,凶。輿者,衆也;尸者,主也。以六居三,才弱志剛,六五或泛任,與九二共為師主,必然敗事,凶之道也。

象曰:師或輿尸,大无功也。

六四:師左次,无咎。兵法:前為右,後為左。次者,舍也。以六居四,弱而能退舍者也。雖然,无功可紀,亦無喪敗之可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田獵用衆,取以象師。天下有害,則命將除害,猶田有禽,則田非無事而自為兵端也。

利執言,无咎,奉辭伐罪也。

長子帥師,二也。

弟子輿尸,貞凶三也。詳玩弟子輿尸,貞凶也。以柔居。

尊,故有長子、弟子之戒。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二五皆居中。

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大君,五也。在師之終,定功行封之時,故大為諸侯,小為大夫。坤為土,故有開國承家之象。

小人勿用。小人有土,必生僭竊之禍,故戒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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