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58卦-兑卦䷹兑卦为泽(兑下兑上)-[清]潘思榘撰《周易浅释•卷四》

[清]潘思榘|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58卦-兑卦䷹兑卦为泽(兑下兑上)

䷹兌:䷹時來大壯

【原文】兌,亨,利貞。

兌為口,又為說。說在心,口吐納之。人心喜說,則氣舒而口開,故說之象見于口。然自說者兑,而說人心者亦兌。兌非陽德所宜,隂柔主之,重兌自大壯來。虞仲翔云:五之三也,四陽充實,氣暢達而外舒,有喜說之意。又二隂在上,勢逼于陽,柔媚求容,亦說之象。其大象本兌也,至五來居三,三上居五,則二體皆兌,内欲外誘,交相牽引,而陽德不純矣。陽舒則隂易侵,情勝則邪易入,故說雖有亨道,而必利在貞固也。

【原文】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兌,說也。人心義理之悦,不在言語口舌,故說去言為兌,而兌所以為悦。剛中柔外,說之義也。非道之說,其中不剛,失說之義矣。必揆之天理而順,徵之人心而應,斯為說之貞。好佚惡勞,好生惡死,民之情也。縱欲狥情以為說,說之不以道者也。理義悦心,則雖勞猶佚,雖死猶生。說至民勸,說道之至大者乎!

三之五,順天之象;五之三,應人之象。兌為毁折,為附決,陽君隂民。說在三,忘勞之象;說在上,忘死之象。

【原文】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

兩澤相麗,互相滋益,重兌之象。與朋友講習義理,以兌口說心,說之至正者也。

【原文】初九:和兌吉。

【原文】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說之道,以无比无應為和。初陽在下,元善未漓,物交未起;二亦陽爻,无私比也;四亦剛正,无客感也。以此而說,何所乖戾?順天應人,和之至矣,其吉可知。行未疑,言在初也。

【原文】九二:孚兌,吉,悔亡。

【原文】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九二在内體之中,六三在上,是陽剛中實而喜說外見者,正彖所謂剛中而柔外也。三自五來,說不以道,故為有悔。惟二以中寔孚之,則隂邪去而說得其正,故為孚兌,而其占吉而悔亡。三之悔在心位之下,二自下孚之,而心乃无非道之說矣,故象傳曰信志也。

【原文】六三:來兌,凶。

【原文】象曰:來兌之凶,位不當也。

三本大壯之五,來居于三,而内之乾體成兌,故曰來兌。隂柔不中正,說不以道,又在四心位之下,以此自說則為狥欲,以此說人則為鮮仁,其凶可知。

象傳曰:位不當以居心位之下而不中正也。

【原文】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

【原文】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四居心位,内有兌口,自下向之,見可欲而動矣。危微之際,商而未寜。蓋四以陽居隂,剛德未純,下與三比,理欲交戰,固不免也。然兌之來,非喜也,疾也。心其可有疾乎?嚴其介,絶其來,則无疾而有喜矣。象傳:變其辭曰有慶。蓋喜猶係乎人,而慶則純乎天也。

【原文】九五:孚于剝,有厲。

【原文】象曰:孚于剝,位正當也。

大壯之三,進而居五,夬象也。曰:孚于剝,何也?著上六之罪狀也。以為是乃剝碩果者耳,得其主名則應,夬而去之,乃孚之,何也?曰:此即夬之孚號有厲者也。九五剛中非終,與上為比者,健而說,決而和,剛長乃終,則剝陽者去,而五之剛德全矣。以說道決之,說以犯難,民忘其死,人知夬之為夬,烏知兌之為夬乎哉?故象傳曰:位正當也。

【原文】上六:引兌。

【原文】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六三兌在内,内欲也;上六兌在外,外誘也。三、四、五互巽,内之兌也;以巽入而後說之,潛滋暗長,隱微之兌也。至在上則焜燿于耳目之前,紛華靡麗,出見而慕。孟子曰: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外引而内亦來,此疾非商兌者所能介,其惟孚于剝者乎!

象傳曰:未光,陽在上為光明。孚則光,光則无引之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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