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淺釋》卷三
福建巡撫潘思榘撰
䷞咸:䷞時來否。
【原文】咸,亨,利貞,取女吉。
【原文】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程子云:天地,萬物之本;夫婦,人倫之始。所以上經首乾、坤,下經首咸,繼以恒也。天地二物,故二卦分為天地之道。男女交合而成夫婦,故咸與恒皆二體合為夫婦之義。蔡伯静云:上篇首乾、坤,天地氣化之道;下篇首咸、恒,男女形化之道。胡雲峰云:上經首乾、坤,天地定位也;下經首咸,山澤通氣也。位欲其分,故乾、坤分為二卦;氣欲其合,故山、澤合為一卦。
何元子云:乾、坤以二老對立,天道老為尊也;咸以二少合體,人道少為始也。聖人言天地生物,覆載之内,專及山水,以風雷无形,水火无質,惟澤瀦而能容,山虚而能受,故生物之功,六子中莫如山澤。即天地之生物,亦于山澤寄之,其用顧不大哉!先天之卦,山澤通氣,風雷水火有時而藏,山澤之氣無時而不通,于此尤得感通之道焉。程子云:天地之間,只有一箇感與應而已,更有甚事?下經之首山澤,有以夫!兌上艮下為咸。程子云:咸,感也。不曰感者,咸、有皆義,男女交相感也。物之相感,莫如男女,而少復甚焉。萬物皆有相感之道,相感而有亨通之理。自君臣、上下,以至父子、夫婦、親戚、朋友,皆情意相感,則和順而亨通,事物皆然,故咸有亨之理也。利貞,相感之道,利在于正也,不正則惡矣。取女吉,以卦才言也。
邱行可云:咸者感也,所以感者心也。无心者不能感,故咸加心而為感;有心者亦不能感,故感去心而為咸。聖人以咸名卦,而傳以感釋之,所以互明其旨也。卦自否來,三柔上而上剛下也。否之象,惟男女之未婚嫁者似之。男女有别,象天地之不交;婚姻以時,象山澤之通氣。由否而咸,此人倫之始,禮制之所以行也。上天下地,乾坤定位。乾以一畫下交坤,坤以一畫上交乾,是二氣之感應以相與,天地之交感也。感則男女生,夫婦之道出矣。男寄母體,在下為艮;女寄父體,在上為兌。以二氣言之,坤得乾之陽而止於内,地道之静也;乾得坤之陰而悦乎外,天道之動也。天地一止而說也。以男女言之,下艮上兌,以男下女。問名納幣,禮主先男;親迎納婦,義主下女發乎情,止乎禮義,男女之交感,亦一止而說也。乾坤交而成天下之泰,男女交而成一家之泰,其道有不亨者乎?健而下濟,順而上行,天地之感以正;以止得說,以男下女,夫婦之感以正。故正者天地聖人之本,而感者天地萬物之情也。
【原文】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山之氣上蒸,澤之水下滲。山上有澤,交感之象。澤受山氣,澤之虚也;山受澤氣,山之虚也。彖傳言感主乎施,象傳言受主乎應。感物而得其應,不若應物而受其感之為道約也。舜居深山,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若決江河。孔子空空如叩兩端而竭,何所不虚,何所不受哉!人不能感而思應,不能虚而思受,皆憧憧往來而已。
【原文】初六:咸其拇。
【原文】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彖言感物,爻取自感。一身之感,尚不以正,而能動物者鮮矣。故爻之言感,以人身取象。合一卦觀之,上耦畫為口,中三奇為腹背,下二耦為足,身之象也。六爻皆應,猶一身之自相感,亦咸之義也。初爻在下,故咸其拇。身欲動而趾先舉,感之初事也。舉足之始,吉凶未形,其象如此。初與四應,四為心位,拇之行止,四實主之,故象傳曰:志在外也。
【原文】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原文】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六二以柔居柔,在拇之上,其象為腓。腓附於脛,不能自行,惟三是主。二上應五,而近比於三,故三感之而動。感不以正,凶之道也。必居以俟五,得其正應,乃為吉耳。二為中女,以順為正,有心于感,則害正而不順矣。故象傳曰:順不害也。
【原文】九三:咸其股,執其隨,往吝。
【原文】象曰: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物之感以情,情得其應則正,情比于近則私。初之與四,无比者也。二、三、五、上,相比者也。三以陽剛居下體之上,其象為股。二與三比,腓實咸之,股動腓隨,三實執之,彼此交感,動不以正,其吝可知。夫二以居為吉,乃咸三之股,股動而二亦不處矣,二能得吉乎?二為隨三之人,乃執二之腓,腓隨而三之執下矣,其能免吝乎?此咸之所以利貞也。
【原文】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原文】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程子云:四在中而居上,當心之位,故為感之主而言。感之道貞正,則吉而悔亡。感不以正,則有悔也。又四說體居陰而應初,故戒之以貞。感之道无所不通,有所私係,則害于感通,乃有悔也。聖人感天下之心,如寒暑往來,无不通,无不應者,亦貞而已矣。按:心之所感,莫正於初,二、上其朋從也。四與初應,以成既濟,則變得其正,吉而悔亡矣。若志既在初,復有私係,腓隨口滕,皆於爾思,憧憧之擾,其能免乎?象傳申言之,朋從,心之害也。坎、離交濟,則光大矣。
【原文】九五:咸其脢,无悔。
【原文】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陸農師云:脢在口之下,心之上,即喉中之梅核也。動而迎飲食則嚥,有他思則噎,亦有感意。黄石齋云:脢生於喉頷之聞,動而接物。二說較背肉為確。五有中德,與兌同體。咸五之脢者,上也。上滕口說,于脢無與。下有正應,不比于私,又何悔乎?上爻為末,心欲言而口宣,其志在末,非脢之故也。故象傳曰:志末也。
【原文】上六:咸其輔頰舌。
【原文】象曰: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輔頰舌皆所以言者,人言則三者俱動。咸之上六,象之兌口外向,以言悦人,感而无實者也。夫感人以心,聖人尚患其有心;感人以言,聖人并惡其无心矣。滕其口說何為乎?象傳之戒深矣。六爻之義,以身言感,而其本在心。心正則身正,身正而物无不正矣。此感之要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