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時來否。
【原文】旅,小亨,旅貞吉。
【原文】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旅之時義大矣哉。
旅之為卦,自否而來,三隂在内,三陽在外,成功者退,陽與隂已分主客之勢矣。然上之三爻猶其本位也,乾之五退而居三,坤之三進而居五,柔當應進之時,不謂之旅,而剛下居柔,乃萍踪之寄耳。三隂浸長,小人道亨,㷀㷀羇旅,固難借一枝,即不為旅者,亦將繞樹无棲矣。惟固守其貞,庶其吉也。蓋盛衰,時也;得喪,命也。君子安于時命而不失其義理之正,則居易以俟之道,易之所以教人者與!
聖人扶陽抑隂,不欲言小之所以亨,而曰旅小亨,若複述彖辭者,言時當旅則小者亨也。又言是以小亨,旅貞吉者,言有此卦德,故雖小亨而旅貞吉也。旅小亨言旅之時,旅貞吉言旅之義也。然以旅言,則柔中順剛而止于明,處旅之道固善。即以小人言,三隂雖盛,能柔中而順乎剛,在外者不為侵陽之事,止而麗乎明,在内者亦不進而有逼陽之嫌,則小人可保其亨,而君子終得其吉。易為君子謀,而小人亦未必不利也。
○凡卦五為在上居尊,此不曰得中于上而曰外,以主客言,不以上下言也。
*㷀:音(qióng),同“焭(茕)”。《正字通·火部》:“㷀”,同“焭”。《三国志·魏志·文武纪》“自殡及葬,皆以终制从事”南朝 宋裴松 之注引《魏氏春秋》:“鄄城侯植为诔曰:“ ‘俾我㷀㷀,靡瞻靡顾。’”按:《曹子建集·武帝诔》作“俾我茕茕”。
【原文】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
火麗于木,故風火為家人。火寓于山,故火山為旅。旅而至于獄,旅之至窮者也。錢啓新云:入而舉火于内者,居家之人。止而舉火于外者,旅寓之人也。明如火,慎如山,君子所以用刑。火留則延燒,獄留則淹繫,君子所以不留獄。
【原文】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
【原文】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
六爻進退,六位周流,皆旅也,故爻辭皆以旅言。初六隂柔居下,有侵陽之心,而見小力弱,不勝猥細,故有瑣瑣取災之象。
象傳曰:志窮災。隂虛陽實,故陽為資斧。隂窮而貪,初以隂柔在六二之下,窮无所得,而其志不已,取災之道也。
【原文】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童僕貞。
【原文】象曰:得童僕貞,終无尤也。
旅必有次,三者旅之次也。自否之五來次于三,故以三為次。六二柔中,似能止者,上近于三,與旅之次密邇相即。又二與五正應,意亦相得,故五挾中實之資來,而二懷之,并受寄其童僕,逆旅主人,可謂賢矣。然三隂方長之時,二亦將進,所謂次者,勢為二之所得,旅其能久居此乎?戒之以貞,冀旅之得安也。
象傳曰:終无尤。上為貞,位在卦之終,二與上易雷風之恒,貞而无尤矣。
【原文】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貞厲。
【原文】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
三本否之五,自外之内而次于三,舍中正之位,為過剛之旅,處艮山之上,近離火之炎,何為者哉?三隂方長,主勝客衰,山高火烈,焚次之災,宜其及也。二隂在一陽之下,有童僕象,焚次則旅去,而童僕非其有矣。二宜貞而三貞厲者,二以不逼陽為貞,三則二隂在下而危也。二隂虚,雖懷其資而不得,僅得其所喪之童僕而已。象傳傷之,而曰以旅與下者,本在五而次于三,故三自下而得中于外,是以旅與下,使上成離火之焚,山自取之耳。
【原文】九四:旅于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
【原文】象曰:旅于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四、上二,陽居外為客,亦旅象也。以在本位,故為旅于處而未行。九三焚次,童僕已喪于二,資斧並歸于四,故四于處安坐以得之,宜其快矣。然脣亡齒寒,虞將不臘,見微知著者,其心能快乎?未得位者,陽在内為主則得位,在外為客不得位也。
【原文】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
【原文】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
外體本乾,五來成離,文明之鳥,自下而上,以射得之。乾有三矣,離得其二,其一坎矢,蓋焚次之旅,已亡之矣。火在山上,本无譽命,惟上來居二,則以多譽而成巽命矣。雷風之恒,其為終事乎?上在卦終,離火炎上,故象傳曰上逮也。
【原文】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于易,凶。
【原文】象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于易,終莫之聞也。
上九居旅之終,處離之上,焚巢之災,知不免矣。旅人,五也。三畫卦,五為人位,五自三來,亦旅也。或疑上九自笑自號,故别之曰旅人。五,離之主,焚巢之人也。曷為先笑後號?先笑,以巢焚而鳥去也;後號,以離變而牛喪也。焚人之巢,方以為快心;喪已之牛,始悔其失訃。上固凶,而五豈其利哉?小人之害人而自害者,大率如斯。
象傳曰:終莫之聞。蓋一小人方號,而一小人又踵而為之矣。其聞而知戒者,誰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