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42卦-益卦䷩风雷益卦(震下巽上)-[清]刁包撰《易酌•卷七》

[清]刁包|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42卦-益卦䷩风雷益卦(震下巽上)

【周易下经】第42卦-益卦䷩风雷益卦(震下巽上)-[清]刁包撰《易酌•卷七》

䷩【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損益等耳,損下益上,則不曰益而曰損,在上者可无剥其脂膏之懼乎?損上益下,則不曰損而曰益,在下者可无食其高厚之思乎?卦中自然有此象,便自然有此理,非臆出也,益與利字異而義同故也。卦言利往者不言利涉,言利涉者不言利往,此獨兼言之也。當益之時,无所往而不為益焉,故曰利有攸往。雖履危蹈險,莫不以益道濟之,故曰利涉大川。上句以處常言,下句以處變言。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卦之所以名益者,上損乾三之陽畫,下益坤三之隂畫,損上益下也。上,君象;下,民象。君施膏澤於民,民不勝身家之感,故其說无疆也。无疆即罔極之意。乾上坤下,自乾之上而下於坤之下,天道下濟而光明也。此四句以卦體言也。

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利有攸往指二五兩爻言,二以中正應五,五以中正應二,君臣相慶,故往无不利也。利涉大川指震巽兩體言,木道傳以為益字之誤,朱子作木為是,巽隂木,震陽木也,以木道涉川,故行无不利也。此四句兼卦體卦象言也。

益動而巽,日進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益之為卦,下震上巽,動而巽也。動而以卑巽入之,書所謂惟學遜志,務時敏,厥修乃來者也。是以日進无疆,進,進而不已也。蒙引云:《程傳》巽字解順字,不盡依理而做,又做得潛心懇到,方為巽也。說的是。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傳以天道資始,地道資生,萬物各正性命之理言之。《本義》曰:亦上文卦體之義也。上體本乾,以一陽益下而為震,天之施也。下體本坤,以一隂應上而為巽,地之生也。合同而化,物无不被其益,寧有方所可限量乎?无疆,言悠久也。无方,言廣大也。在損道,時字凡三出,有不勝其叮嚀者。在益道,則統以一言贊之,曰與時偕行而已。天之施,以時施也。地之生,以時生也。益之道,與天地合德,故曰與時偕行也。蓋道无不行之時,時无不益之道。損固有時而不損,益則无時而不益也。

傳曰:天地之益无窮者,理而已矣。聖人利益天下之道,應時順理,與天地合也。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風雷有交助之勢,益之象也。君子觀益之象以自益,見善則以遷為益,有過則以改為益。善在人,見之則有如不及之心,遷者步其武也,從善如登,故曰遷。過在已,知之則有罔即安之心,改者易其轍也,謝過以質,故曰改。遷曰則遷,改曰則改,言乎其迅速而果决也。迅速如風,稍緩焉則濡滯而不能遷矣;果决如雷,稍憚焉則隱忍而不能改矣。遷善則過日寡,改過則善日積,兩者相資以行,而其要尤在改過,改過所以遷善也。陽明曰:人非堯舜,孰能无過?此亦相沿之論。若堯舜之心而自以為无過,即非所以為堯舜矣,不曰人心惟危乎?成湯改過不吝,孔子曰:可以无大過矣。自古大聖人未有不繇斯道者,况其下乎?周子曰:人之生,不幸不聞過。

又曰:仲由喜聞過,令名无窮焉。是故改過而後可以遷善,遷善而後可以為君子。昔人置赤白二豆於筩中,以為善惡之驗,久之遂有善而无惡也,其法益之象者與?若先輩功過格著實舉行,固君子之徒也。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无咎。

初本隂也,損四之陽以益之,遂為震主。受四之益,大矣。受大益而不思所以大報之,可乎?故曰利用為大作,利用正所以用益之道也。為大作者,大有作為。

傳曰:作大益,天下之事也。然非盡善盡美不可。四損已以益初,元德也。初元象,以元功報元德,而後无咎也。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隂柔不堪大作者,初之本色也。賴四作成,易柔為剛,而後可以大作。然則獲肩重任,非下也,上也。若曰非四何以有今日乎?故必大善而後可以塞咎也。此與傳義少異。

傳曰:在下者本不當處厚事。厚事,重大之事也。以為在上所任,所以當大事,必能濟大事而致元吉,乃為无咎。能致元吉,則在上者任之為知人,已當之為勝任。不然,則上下皆有咎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於帝,吉。

六二柔順,虚其中以求益,與損六五同,故或益之,亦與六五同。但損五元吉,而二則曰永貞吉者,君臣之分殊,而剛柔之位異也。

傳曰:質本隂柔,故戒在常,永貞固則吉也。求益之道,非永貞則安能守也?王用享於帝,吉。《本義》只向占上說,亦是,似不如傳義為勝。傳云:如二之虚中而能永貞,用以享上帝,猶當獲吉,况與人接物,其義有不通乎?求益於人,有不應乎?祭祀天子之事,故曰王用也。或曰:王用謂九五,九五用六二以享帝,所謂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頗有理。

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或以外為五,謂五為正應,故來益之,則外為外卦之外。《本義》云:或者,衆无定主之辭。傳云:衆人自外來益之。則外只就衆人說。但傳又加一轉云:或曰自外來,豈非謂五乎?曰:如二之中正虚中,天下孰不願益之?三為正應,固在其中矣。如此說,尤為渾全。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三、當益之時,居下之上,司長民牧民之責者也。《程傳》作救荒說,極是。朱子非之,謂當時无守令,恐難如此說。竊意易之為書,把千萬年情事,都豫先說在裏面,豈當時所有而後言乎?《本義》云:益之以警戒震動之事,欲其困心衡慮而固有之也。其義固好,然與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二句,便判然兩義矣。看此卦,初便說做大事,五便說布大德,二說享帝,四說遷國,俱恁大事情,則此爻為救荒何疑?大凡事君之道,專擅其所最忌也。獨於患難非常之事,不妨權宜為之。自他人視之,以為有專擅之咎,而不知為上為民,何咎之有?

傳曰:量宜應卒,奮不顧身,力庇其民,故无咎也。然必有其孚誠,而所為合乎中道,則誠意通於上,而上信與之矣。專為而无為,上愛民之至誠,固不可也。雖有誠意,而所為不合中行,亦不可也。圭者,通信之物。禮云:大夫執圭而使,所以申信也。凡祭祀朝聘用圭玉,所以通達誠信也。有誠孚而得中道,則能使上信之,是猶告公用圭玉也,其孚能通達於上矣。在下而有為之道,固當有孚中行,又三隂爻而不中,故發此義。或曰:三乃隂柔,何得反以剛果任事為義?曰:三質雖本隂,然其居陽,乃自處以剛也;應剛,乃志在乎剛也;居動之極,則果於行也。以此行益,非剛果而何?易以所勝為義,故不論其本質也,直說的恁地通快,須如此,其義始曲盡矣。昔汲黯發倉粟賑河内,還報武帝而不之罪。王竑巡撫兩淮,不待奏報,大發官儲賑饑民,併及河南、山東流亡者。上聞之,喜曰:好都御史,不然,餓死吾百姓矣。彭誼知紹興府,民饑,開倉賑之,曰:待請而發,轉溝壑者多矣,吾何愛一身而不以活萬民?此皆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之驗也。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衆人畏忌之事,以身當之而不辭,故曰固有之也。

傳曰:謂專固自任其事也。居下當禀承於上,乃專任其事。惟救民之凶災,拯時之艱急,則可也;乃處急難變故之權宜,故得无咎,若平時則不可也。說的最分曉。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

三、四以二體言之,皆不中,曰中行者,戒之也。以一卦言之,皆中,曰中行者,勉之也。任其一偏,而不設中於乃心,其可行乎?不可行,其可告乎?行以中道,則告公而見從矣。四與初互遷而成益,故言遷國之事。利用者,盤庚所謂視民利用遷也。依字《本義》作周之東遷,晉、鄭焉依之依,此為弱小者言也。若盛時開國遷都之事,則不然矣。傳云依附於上,亦未的。愚謂立國必有所依,失所依則遷。遷國者,為宗廟、社稷、百官、萬民所憑依而遷也,故曰利用為依遷國。

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盤庚曰:亦唯爾故,以丕從厥志。言志在益民也。以益民之志告公,公曰:是吾志也,其有弗從?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

五以剛健中正之德居尊位,而下應六二之柔順中正,當益之時,為益之主,而世沛其膏澤者也。有孚惠心,上有至誠愛人之心也。元后作民父母,豈待問而知其元吉哉?夫所以勿問而知其元吉者,何也?在上存之為心者,在下被之為德。有孚惠心,正以其德孚也。有孚惠我德,正以其心孚也。上下相孚之至也。

傳曰:以陽實在中,有孚之象也。

又曰:有孚惠我德。人君至誠益於天下,天下之人无不至誠愛戴,以君之德澤為恩澤也,其理自好。

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聖人以孚惠為吉,以有孚惠心為元吉,故象不復言元吉,但於勿問加之矣二字,正所以深信之也。五何志,以益天下為志,惠我德則樂樂利利,而九五益天下之志大得矣。大得,謂无遺憾也。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

傳曰:上居无位之地,非行益於人者也。以剛處益之極,求益之甚者也。所應者隂,非取善自益者也。如此說,上九之義始備。蓋貪得无厭,黷貨不已者也。歛怨樹敵,故有莫益之而或擊之之象。夫莫益而或擊之,其凶甚矣,則以立心无恒故也。反覆變詐,惟利是問,不復知有常理正道也。勿恒,非特不恒,言有意禁絶其恒心也。

傳曰:利者,衆人所同欲也。專欲益己,其害大矣。欲之甚,則昏蔽而忘義理;求之極,則侵奪而致讐怨。故夫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孟子謂:先利則不奪不饜。聖賢之深戒也。名言,可作名言箴。

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傳曰:云莫益之者,非有偏己之辭也。《本義》曰:猶從其求益之偏辭而言也。俱未甚醒。余謂求益不已,不見已不益人,只見人不益已。云莫益之者,不責已而尤人,一偏之辭也。其心不恒,故其辭不正也。公論不與,羣起而攻之,故曰自外來,實自内召也。求益者,盍亦慎所為也。

傳曰:人為善,則千里之外應之。六二中正虚已,益之者,自外而至是也。苟為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上九求益之極,擊之者,自外而至是也。繫辭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易其心而後語,定其交而後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无交而求,則民不與也。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君子交動與求,皆以其道,乃完善也。不然,則取傷而凶矣。或曰:說卦謂近利市三倍,上處巽極,乃求益之甚者。巽又為進退,為不果,其究為躁卦,正所謂立心勿恒,而好利者之常態也。亦有理。

×关闭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