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36卦-明夷䷣地火明夷(离下坤上)-[清]刁包撰《易酌•卷六》

[清]刁包|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36卦-明夷䷣地火明夷(离下坤上)

【周易下经】第36卦-明夷䷣地火明夷(离下坤上)-[清]刁包撰《易酌•卷六》

䷣【离下坤上】

明夷:利艱貞。

晉者,以其明進也。進而不已,則其明傷矣,故為明夷。明夷與晉反。

傳曰:晉者,明盛之卦,明君在上,羣賢並進之時也。明夷,昏暗之卦,暗君在上,明者見傷之時也。時不同,而君子所以處之亦必有道矣。

傳曰:當明夷之時,利在知艱難而不失其貞正也。艱字只就時說,非是。他卦皆曰利貞,此獨曰利艱貞,利以艱為貞也。艱者,辛苦備嘗之謂。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

離為日,明也。在坤之下,故曰明入地中,此卦象也。出乎地則明,入乎地則晦,晦則夷矣,此卦所由名也。

内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

内卦離,離有文明之德;外卦坤,坤有柔順之德。此以卦德釋卦辭也。囚於羑里,大難也,若有所覆蔽然,故曰蒙。文王得全卦之義,以脱紂之禍,故曰文王以之。文王緝熙敬止,内文明也;徽柔懿恭,外柔順也。如隂行善之類,皆是柔順處。

利艱貞,晦其明也。内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利艱貞,晦藏其明而不露也。

傳曰:箕子當紂之時,身處其國内,切近其難。非也。内難,謂骨月至親也。

《本義》云:謂為紂近親,如六五之近上六是也。正其志,正其自靖自獻之志也。箕子得六五一爻之義,以免紂之禍,故曰箕子以之。文王、箕子,皆晦其明者也,而艱貞之利,在箕子為尤甚,故傳有獨歸焉。

胡氏曰:此一時也,文王因而發伏羲河圖之易,箕子因而發大禹洛書之疇,雖非象傳

《本義》:不可不一及也。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衆,用晦而明。

明入地中,晦於外而明於内也。君子觀明夷之象,以臨莅大衆,不用明而用晦。用晦者,不以苛察炫燿為明,而以沈静韜戢為明,所謂若愚之大智,不億不逆之先覺也。三代而後,明君以綜覈為能,循吏以鈎距為智,其於明夷之象何居?

傳曰:君子不極其明察而用晦,然後能容物和衆,衆親而安。是用晦乃所以為明也。若自任其明,无所不察,則已不勝其忿嫉,而无寛厚含容之德,人情睽疑而不安,失莅衆之道,適所以為不明也。古之聖人設前旈、屏樹者,不欲明之盡乎隱也,何等詳盡!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明夷斷句,三爻亦然。居明夷之初,去上雖遠,而傷從此始矣。離為飛鳥,九陽明上升,故有飛象。避矰繳者高飛,而此下飛昏暗,在上飛者,宜下不宜上也。振翼不敢,戢翼不能,故有垂其翼之象。君子于行,見幾而作也。三日不食,甘心窮餓也。夫事有其幾矣,未有其形也;有其兆矣,未有其象也。而已望望然去之,個中情寔,有難以告語者。故有所適,則主人驚訝而議論之,是以有言也。

傳曰:明夷之始,其見傷未顯而去之,則世俗孰不疑恠?然君子不以世俗之見恠,而遲疑其行也。若俟衆人盡識,則傷已及而不能去矣。此薛方所以為明,而揚雄所以不獲其去也。或曰:傷至於垂翼,傷已明矣,何得衆人猶未識也?曰:初,傷之始也。云垂其翼,謂傷其所以飛爾,其事則未顯也。君子見幾,故急去之。世俗之人未能見也,故異而非之。如穆生之去楚,申公、白公且非之,况世俗之人乎?但譏其責小禮,而不知穆生之去,避胥靡之禍也。當其言曰:不去,楚人將鉗我於市。雖二儒者,亦以為過甚之言也。又袁閑於黨事未起之前,名德之士方蜂起,而獨潜身土室,故人以為狂生,卒免黨錮之禍。所往而人有言,胡足怪也?遠引曲譬,明快之極。余意梅福、逢萌、徐穉、龔勝,亦其表表者矣。

象曰: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象傳點出義字,即賁二義弗乘之義。蓋義之所在,雖得生失死弗恤也。夷、齊恥食周粟,餓死首陽,太公曰義士也,誠然哉!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

二體明而中虚,故雖有所傷,而終賴救濟以免也。傳及諸家之辨甚悉,俱以為夷于左股,幸傷之末,甚切也。余謂經意不如是。足者所以行,股既在脛足之上,夷之則害於行矣。害於行,故須用馬拯之,又須用壯馬拯之。馬不壯,則左股既夷,亦安能以有行哉?若夫言左者,只是前右後左、陽右隂左之意,非謂傷之不甚切也。傷不甚切而拯之,又安用壯馬哉?如此說,似上下一意。

【謹按:人恃足以行,股在足之上,夷其股則不能行矣,文王囚羑里之象也。左者,離居東為左,六四為左腹亦然,觀伏義卦圖自見。用拯馬壯者,散宜生等以珍玩美女贖之,不惟釋其囚,且使得專征伐,故云吉也。又:卦象乾為馬,震與坎亦為馬,故爻之取象于馬者,如屯也、賁也、大畜也、明夷也、睽也、渙也、中孚也。其中惟屯之三爻,與大畜之九三、渙之初六,皆本卦有乾,或震或坎故也。若賁之六四,則以中爻自三至五為震,震為 第36卦-明夷䷣地火明夷-[清]刁包撰《易酌》 足,白蹄也,為的顙,白顛也,故云白馬。明夷二至四為坎,中孚二至四為震,睽之初九變而為坎,上應九四,亦為中爻之坎,非其正應,故云喪馬。若夫屯之六二、上六,皆乘剛者也,故云乘馬。明夷之六二、渙之初六,皆比剛者也,故云拯馬。屯之六四應乎初,故亦云乘馬。中孚之六四絶乎初,故云馬匹亡。周公之取象,皆本卦所自具,學易者不可不知也】。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以柔居柔,順也;中正,則也。順乎中正之法則,故能虚心以聽於人,而人多助之,雖暗君在上,无所施其暴而吉也。傳既明,則《本義》不着解,諸如此類甚多。蒙引以其未之及也,又以順則扭合到用拯馬壯上去,甚不切矣。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

三應上六,一至明之極,一至暗之極,不並立者也。又以剛居剛,故有南狩得其大首之象。南向,明之方於南,以明除暗也。狩,田獵之事。

曹操曰:與將軍會獵於吳。古人以征伐為狩,此其証也。得其大首,殱厥渠魁也,指上六言。不可疾貞,

傳曰:誅其元惡。舊染汚俗,未能遽革,必有其漸。革之遽,則駭懼而不安,故酒誥云:惟殷之迪諸臣,惟工乃湎於酒,勿庸殺之,姑惟教之。至於既久,尚曰餘風未殄,是漸漬之俗,不可以遽革也,故曰不可疾貞,正之不可急也。

《本義》即指南狩說,謂不可以亟,而引成湯起於夏臺,文王興於羑里為戒辭。如此則作遵養時晦意看,如武王十三年之前,无非冀紂一悟,蓋遲之又久,不得已而後為之,故曰不可疾貞。二理宜並存之。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南狩非富天下,志在順天應人耳。天與人歸,故曰志大得也。不言功而言志,若曰非希絶世之功,只慰救民之志耳。

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

傳以為隂邪小人,誠過矣。朱子非之,其說甚詳。而以左腹為幽隱之處,以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為得意於遠之義,其義更確。此《本義》所以有功於《程傳》也。其曰:離體為至明之德,坤體為至闇之地。下三爻明在闇外,故隨其遠近高下而處之不同。六四以柔正居闇地而尚淺,故猶可得意於遠去。五以柔中居闇地而已迫,故為内難正志以晦其明之象。上則極乎闇矣,故為自傷其明以至於闇,而又足以傷人之明。蓋下五爻皆為君子,獨上一爻為闇君也。此發傳所未發,皆一字不可易者。

胡氏曰:坤有腹象,入於左腹,自離而入於坤也。坤偶有門象,于出門庭,猶可去而出乎坤也。丘氏曰:傷人之明者,上也。六四深入其腹,而得其傷明之心,故曰獲明夷之心。與上同體,知上之闇不可輔,舍而去之,以就九三之明。此微子去紂而歸武王,書所謂吾家髦遜於荒,我不顧行遯者也。合二說而後《本義》之義始盡。

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獲心意者,獲明夷之心意,而知其終不可悟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

五以中正居至闇之地,故不作君位說,而以上六隂闇傷明之極者當之。五切近上六,所謂内難也。

傳曰:若顯其明,則見傷害必矣。故當如箕子之自晦藏,則可以免於難,故曰箕子之明夷也。言當以箕子處明夷之道為法也。箕子處明夷之道,能正其志,所謂貞也。五隂柔,故利在箕子之貞也。言利貞而不言利艱貞,

朱子曰:言箕子則其艱可見,故不必更言。是也。

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箕子雖在坤之中,而不失離之體,是以晦其明而明益著,如之何其可息也?不可息,兹其所以貞也與?觀周、孔之言,箕子所為者,視微子、比干猶難矣。後世文人,至以朝鮮之封為迸諸四夷,何謬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

上以隂居坤之極,卦之終,五爻之明盡為所夷矣。

《本義》加德字,恐不必。其曰始則處高位以傷人之明,終必至於自傷而墜厥命,故曰不明晦,二句獨精。胡氏又益之曰:爻設為此象,以為後世人主之大戒。人之明未必傷也,卒乃自傷而遂隕絶厥命,則亦何益之有哉?如紂者亦可鑒矣。可謂能暢《本義》之說。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國也;後入于地,失則也。

初登于天,威加一世,何赫赫也?此《本義》以位言之說也。

傳曰:居高而明,則當照及四方尤切。後入于地,求為匹夫而不可得矣,惟失則故也。傳謂失明之道,竊意則即有物有則之則,秉彛之性也。順之則為文王,失之則為紂,可不慎與?

胡氏曰:以商、周之事概論之,上一爻極闇,為紂之昏棄;五近晦,為箕子之囚奴;四與止同體,避闇就明,為微子之遯去;三與上應,以明尅暗,為武王之伐紂;二在大臣之位,藏明於暗,為文王之羑里。初暗稍遠,見傷即避,其伯夷、太公居海濱之事乎?細閲六爻,果有此象,非臆說也。

易酌卷六

<經部,易類,易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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