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32卦-恒卦䷟雷风恒卦(巽下震上)-[清]刁包撰《易酌•卷六》

[清]刁包|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32卦-恒卦䷟雷风恒卦(巽下震上)

【周易下经】第32卦-恒卦䷟雷风恒卦(巽下震上)-[清]刁包撰《易酌•卷六》

䷟【巽下震上】

恒:亨,无咎,利貞,利有攸往。

以感通之情言之,則取乎少男少女,少者情之最摯者也。以尊卑之分言之,則取乎長男長女,長者分之最肅者也。然而不肅其分,亦无以摯其情,懼其和而流也,此恒所以次咸也。其與乾坤分主上下經,何也?乾坤之道,非夫婦則萬物何由化生?中庸曰: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正此理也。震上象男尊,巽下象女卑,男尊正位乎外,女卑正位乎内,此夫婦不易之常道,所為終身如一日者也。順其常道而不變,自然亨通而无過咎矣。然所利者在貞,貞者震上巽下之正理也。一失其正,或狎䙝,或乖離,則不足以致亨,而咎有所不免矣。利有攸往,自貞來一利,无往不利矣。或曰:以成卦言之,所以成卦者,震巽也。震巽者,隂陽之始也。隂自巽生,至坤極矣,一陽生於下而為震。陽自震生,至乾極矣,一隂生於下而為巽。隂陽嗣續,如環无端,惟其往而不息,所以能恒也。如使積而不往,則兩間之氣化,或幾乎息矣。此理甚好。程云:變而後能常。朱云:常而後能變。兩說正可參看。

彖曰:恒,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恒。

恒,常也。常則久矣,故言久而不言常也。古字作 第32卦-恒卦䷟雷风恒卦-[清]刁包撰《易酌》 ,其說象一隻船,兩頭靠岸。今作恒,謂其立心如一日,義各有取也。傳合四者,統名曰卦才。《本義》則分體、分象、分德。剛上柔下,卦體也。雷風相與,卦象也。巽而動,剛柔皆應,卦德也。剛上而柔下,以卦變言之。傳主乾、坤說,謂乾之初上居於四,坤之初下居於初,剛爻上而柔爻下也。《本義》則别有所引,云:恒自豐來,剛上居二,柔下居初也。以傳為主,《本義》亦宜參看。若直以其體言之,震上故曰剛上,巽下故曰柔下,此二體之常也。雷動則風發,二者相須,交助其勢,故曰相與,此二氣之常也。下巽上震,順而動也。逆動非可久之道,順動乃可久也。初柔與四剛相應,二剛與五柔相應,三剛與六柔相應,六爻應的恰好,剛柔皆應也。剛柔一不相應,非可久之道,皆應乃可久也。此四者所以成恒之義也。

恒亨无咎利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恒亨无咎而利在貞正者,久于其道也。道字即指貞字說。貞,正也。道,謂當然之正理。久於其道,謂當然之正理也。天地亘古亘今,只此當然之正理,其道所以恒久而不已也。

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

天地且然,况於人乎?由始而終,幾无所往矣。終則有始,有始則无終,是以往之久而无不利也。易所謂貞下起元,中庸所謂物之終始,皆此義也。或曰:巽終於坤,一陽生而震始矣。震終於乾,一隂生而巽始矣。

傳曰:凡天地所生之物,雖山嶽之堅厚,未有能不變者也。故恒非一定之謂也,一定則不能恒矣。惟隨時變易,乃常道也,故云利有攸往。明理之如是,懼人之泥於常也。《本義》曰:久於其道,終也。利有攸往,始也。動静相生,循環之理,然必静為主也。二義皆不可不知。傳曰極言常道,《本義》曰極言恒久之道,非有異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傳又云:日月,隂陽之精氣耳。惟其順天之道,往來盈縮,故能久照而不已。得天,順天理也。四時,隂陽之氣耳。往來變化,生成萬物,亦以得天,故常久而不已。此《本義》所不容贊一辭者。蒙引云:日月只是附麗於天,不必說到往來盈縮處。且以天與日月行度參差不齊証之,誤矣。行度雖有不齊,而究未始不同歸,從古豈有不順天時之日月哉?若只就附麗說,則日月只是箇塊然的物事,恐亦不能久照矣。又云:四時變化,不必說得天。豈寒往暑來,暑往寒來,能外天理而自成一變化乎?言隂陽五行而不及太極變化,如何成的?是皆不詳《程傳》之過也。日月四時以得天而久,聖人則以久而得天。久於其道者,與日月合其照,與四時合其變化也。天下化成,則得天而贊其化育矣。天地萬物見於所感,又見於所恒,何也?感以見其情之真也,恒以見其情之正也,正則久矣。自天地貞觀,日月貞明,以及飛潜動植之類,都是常常如此,稍變異則為反常矣。故曰:天地常久之道,天下常久之理。非知道者,孰能識之?此可與子在川上章參看。

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傳自立於大中常久之道,不變易其方所二語最確,故《本義》不着解。再詳諸儒或引雜卦傳震起巽伏及象傳剛上柔下而為之說曰:陽震動而起則宜上,隂巽伏而入則宜下,二物各居其方而不易。其在人事,長男常震動於外而无所牽於内,長女常巽順於内而无所與於外,是皆立不易方之象,故君子觀其象以立不易方。其說甚顯。余謂方與圓對,確不可易之理也。立不易方,樹起兩脊,跕定兩脚,不因人推移也,所謂岳峙中天,八風不動者與!

初六,浚恒,貞凶,无攸利。

初與四為正應,故曰貞。初巽性善,入而居最下之地,故曰浚恒。浚即浚井之浚,深之也。四震體而陽性,以剛居高,志上而不下,又為二三所隔,應初之志異乎常。乃初不度勢之從違,奢望而過求之,故凶而无所利也。《本義》辭意全用傳,但解貞字不同。傳謂堅執常理,《本義》謂雖正亦凶,《本義》更妥。

傳曰:世之責望故素而致悔咎者,皆浚恒者也。志既上,求之深,是不能恒安其處者也。柔微而不恒安其處,亦致凶之道。凡卦之初終,淺與深,微與盛之地也。在下而求深,亦不知時矣,皆名言也。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居恒之始,而所求於四者太深,嫌疑所由生,禍患所由起也,能无凶乎?程子以劉蕡當之,余謂賈誼亦然,或曰京房亦其類也。

【謹按:賈誼,洛陽少年耳,開口便痛哭流涕,就要更張改革,非浚恒而何?】。

九二,悔亡。

二以陽居隂,非正也,宜有悔矣。然所處者中,而五之應中,咸有一德,悔所以亡也。易有不費一辭,但數其畫而定吉凶者,此類是也。

傳曰:中重於正。中則正矣,正不必中也。人能識重輕之勢,則可以言易矣。朱子解之曰:如君子而時中,則是中无不正。若君子有時乎不中,即正未必中。蓋正是骨子好了,而所作事未有恰好處,故未必中也。

又曰:一件物事自以為正,却有不中在。且如飢渴飲食是正,若過些子,便非中節,中節處乃中也。責善,正也。父子之間不責善,非伊川不能發明中正二字如此分曉,非晦翁不能發明伊川之意如此分曉。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居中而應未必中,應中而居未必中,皆非可久之道也。居中應中,故曰能久中也。

傳曰:人能恒久於中,豈止亡其悔,德之善也。又進一步說。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三以陽居陽,其位正矣。然過剛失中,志從上六,不能久處其位,是躁動不恒之人也。所謂士也罔極,二三其德者與?傳云:或承之,謂有時而至也。《本義》云:或者,不知其何人之辭。承,奉也。言人皆得奉而進之,不知所自來也。貞吝,傳云:固守不恒以為恒。《本義》云:正而不恒,為可羞吝。《本義》尤醒。說卦云:巽為進退,為不果。其究為躁卦,正九三之謂也。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无容身之地,即孔子所謂不可作巫醫是也。

傳曰:當處之地,既不能恒,處非其據,豈能恒哉?言三以陽爻居陽位,當處之地也。乃不能恒處,而從上六,處非其據矣,故不能恒也。蒙引引華歆諸人,皆始負重名,而末節貽臭千古,可謂確論。

九四,田无禽。

四以陽居隂,不中不正,用力於其所不當為之事,徒勞而无功也,故為田无禽之象。或以禽為初,曰:初伏而下,四亢而上,故不能相有也。亦通。

傳曰:人之所為,得其道則久而成功,不得其道,雖久何益?如田獵而无禽獸之獲,无為貴恒矣。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傳解爻辭,既曰以田為喻矣,至解象辭,又泛言處非其位,雖久无所得,然後申言之曰以田為喻,故曰安得禽也。可見九四爻辭只是喻意,不是正意,未可執定說。

馮厚齋曰:久非其位,處不當位也。

六五,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

五應二,以柔中應剛中也,其德可久正而固矣,故有恒其德貞之象。但不為倡而為隨,婦人之吉,非夫子之道也。婦人无才便是德,所謂以順從為正者也,故吉。若夫子而唯唯聽命,則失其鬚眉本色矣,故凶。傳曰五君位,而不以君道言者,如六五之義,在丈夫猶凶,况人君之道乎?在他卦,六居君位而應剛,未為失也,在恒故不可耳。君道豈可以柔順為恒也?此易所以貴於知時識變也。

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傳曰:如五之從二,在婦人則為正而吉。婦人以從為正,以順為德,當終守於從一,此即一與之醮,終身不改之義也。夫子以制義為事,則裁决由心,斷制自我,若惟婦是從,所謂牝鷄司晨,惟家之索矣,安得不凶?後世若晉惠帝、唐高宗、光宗、隋文帝及肅宗,皆以從婦而凶,可謂前車已。

上六,振恒,凶。

《本義》曰:振者,動之速也。上六居恒之極,處震之終,恒極則不常,震終則過動。又隂柔不能固守,居上非其所安,此全用傳也。

傳又曰:振恒,以震為恒也,如振衣、振書、抖擻,運動之意。在上而其動无節,此義亦不可少,備録之。蓋紛更變亂,靡有已極,立見其敗也,故凶。

【謹按:有明方正學之輔建文,殆此爻之謂矣】。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爻言凶,象復言大无功者,蓋振恒在上,喜功生事,欲以冀倖非常,而不知其究竟一无成立也,所以灰躁動者之心也。若王安石之新法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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