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①:亨,利贞。取女,吉②。
①咸:卦名。有感应,交感之意,引申为夫妇之道。
②取女,吉:娶此女,则吉利。取,娶。
咸:亨通顺利,宜于守正。娶女,吉。
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①
①此释〈咸〉卦卦名及卦辞之义。感:感应。柔上而刚下:以内外卦看《咸》下艮上兑,艮为刚,兑为柔,柔在上,刚在下。从爻画看,《咸》上六之柔自下而上,故曰柔上。九三之刚自上而下,故曰刚下。与,犹亲。止而说:《咸》卦下艮为止,上兑为说。男下女:即男处女下,艮为少男在下,兑为少女在上,有聘士、亲迎之义。如《荀子·大略》所言:“咸,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刚下。聘士之义,亲迎之道,重始也。”案《仪礼·士昏礼》:“凡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诸礼皆男下女之事。”男下女即指男先下于女。《礼记·郊特牲》:“男子亲迎,男先于女,刚柔之义也。”取女吉:娶此女则有吉。取,娶。
咸,感应。阴柔处上而阳刚处下,(阴阳)二气感应以相亲,止而喜悦,男处女下,所以“亨通,宜于守正,娶女吉祥”。天地互相交感,万物变化生成,圣人感化人心,于是天下和平。观察所感应的方面,天地万物之情皆可以显见呵!
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此释《咸》卦卦爻象。
山上有泽:《咸》下艮上兑,兑为泽,艮为山,山高而在下,泽卑而在上。
泽下润,山土受润,有山泽二气相通感应之象。
故为咸。
以虚受人:以谦虚之心受纳于人。
此取泽水下润,山虚以受。
山上有泽水,《咸》卦之象。君子(效此)当以谦虚之心受纳于人。
初六:咸其拇③。
③咸其拇:脚拇趾感应而动。拇,即脚大指。
初六:脚大指感应而动。
“咸其拇”,志在外也。
咸其拇:脚趾感应。
拇,脚趾。
志在外:初六与九四相应,志在应外卦九四。
外,外卦。
“脚趾感应”,其志向在外(卦九四)。
六二:咸其腓④,凶。居吉。
④咸其腓;腿肚子感应而动。腓(fēi),腿肚子。
六二:腿肚子感应而动,凶。居家不出,吉。
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顺不害:六二居中得正,谨慎不会有害。
二在艮,艮为止,若二上应九五感动则违背艮止之义,故失礼则有害。
此谓“不害”。
指与九三相比而言。
顺,慎。
虽有“凶险安其居则吉”,谨慎不会有害。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⑤,往吝。
⑤咸其股,执其随:大腿感应而动,操执(身体)随之而动。执,操执。股,大腿。
九三:大腿感应而动,(身体)随之而动,前往则困难。
“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咸其股:大腿感应。
股,大腿。
亦不处:九三阳刚居艮之上。
本当处,但因它与上六相应而感动,故“亦不处”。
处,止。
“处”在人事,指女未婚。
亦,指六二而言,六二与九五感应,故“不处”。
志在随人,所执下:是释“执其随”,九三之阳与六二之阴相比,虽与上六感动“不处”,但其心志在于随从,所操执为下六二之阴。
九三处下体艮之上。
艮为手,故曰“执”。
下,指二。
“大腿感应”,亦不能安静居处。
志在于“随从”别人,(九三)所“操执”为下(六二之阴)。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⑥。
⑥憧憧往来,朋从尔思:往来心意不定,朋友们顺从你的相法。憧憧,心意不定、往来不绝。尔,你。
九四:占问吉,悔事消亡。来往心意不定,朋友们顺从你的想法。
“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贞吉悔亡:守正则吉,悔事消失。
未感害:九四与初六皆失正,只有得正才无感应之害。
憧憧往来:往来心意不定。
憧憧,心意不定之貌。
未光大:九四失正,故其感不能广大。
“守正吉、悔事消亡”,(九四与初六)无感应之害。
“往来心意不定”,未能广大。
九五:咸其脢⑦,无悔。
⑦咸其脢:脊背感应则动。脢(méi),背。
九五:脊背感应而动,无悔。
“咸其晦”,志末也。
咸其脢:脊背感应而动。
脢,背。
志末:九五与上六相比,九五志向在于与上六相感。
末,上六,《系辞》“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象》释《大过》曰:“本末弱也。”其“末”均指上爻。
“脊背感应”,志向是与(上六)之末感应。
上六:咸其辅颊舌⑧。
⑧咸其辅颊舌:(此喻说话时)因感而牙床、面颊、舌头齐动。辅,牙床。颊,面颊。
上六:(说话时)因感而牙床、面颊、舌头齐动。
“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咸其辅颊舌:因感而牙床面颊舌头一齐动。
辅,牙床。
颊,面颊。
滕口说:众口说。
上六居兑之上,故为“口”,为“说”。
滕,一本作“媵”。
或作“腾”。
古“腾”、“滕”通。
滕,当读为“腾”,今文“媵”皆作“腾”,“媵”为古文“腾”,故“滕”、“腾”、“媵”三者通,先儒“滕”字多解:(一)训“滕”为送。
《燕礼》“媵觚于宾”,郑注:“媵,送也。”(二)《尔雅·释诂》“滕,虚也。”亦可训为虚言相感。
(三)训“滕”为传。
《后汉书·隗嚣传》“帝数腾书陇蜀”。
高诱皆训腾为传。
(四)《释文》引九家作众。
(五)《正义》训“腾”为“竞与也”,云云。
若案《象》文以“滕口说”而释感其“辅颊舌”之义,似以训滕为众于义更胜。
“牙床、两颊及舌头皆受感动”,乃众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