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16卦-豫卦䷏雷地豫卦(坤下震上)-[宋]耿南仲撰《周易新讲义•卷三》

[宋]耿南仲|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16卦-豫卦䷏雷地豫卦(坤下震上)

【周易上经】第16卦-豫卦䷏雷地豫卦(坤下震上)-[宋]耿南仲撰《周易新講義•卷三》

䷏【坤下震上】

【原文】豫,利建侯,行師。

【原文】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豫者,與物通之時也。建侯宜與物通,故孟子言置君,則必曰謀于燕衆。行師亦與物通,故孟子言伐燕,則必曰取之,而燕民悅則取之。聖人所以與物通,亦順以動而已。譬川流而不逆行,則浩然通諸海矣。盖群一物,性類以理,因而循之,則雖天地不能違。何則?天亦以易因性,地亦以簡循理故也。天地以順動,則自然之理,故日月行其紀而不過,四時協其序而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大正之理,故刑罰清而民服。夫刑罰者,矯拂人而制之者也。且不煩濫而民服,則禮樂政教之以順導人者可知矣。彼聖人何往而非順動哉?建侯所以興天下之同利,行師所謂憂以天下者也。刑罰所以去天下之同害,作樂所謂樂以天下者也。雷在地中而為復,復則辨于物矣。雷出地奮為豫,豫者,衆人熙熙,如登春臺之時。方是時,視濁水迷于清淵,有至于冥豫者,豈觀象而見所謂非豫之幾哉?非與日月合其明者,孰能與此?故曰:豫之時義大矣哉!

【原文】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雷出地奮,聖人與物之象也。衆人熙熙,我何為而不樂?於是作樂焉。其作樂也,乃所以崇德焉,與夫熙熙而遂至於失性者異矣。能昭天地化育之功者莫如雷,能崇聖人化養之德者莫如樂。傳曰:樂隆而德尊。作樂,崇德之謂也。作樂以崇德,故盛薦之上帝,則天神降焉,以配祖考,則與詩有瞽所謂作樂合于祖同意。

【原文】初六:鳴豫,凶。

【原文】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聖人之於豫,若雷出地奮。然則豫非不鳴以感物也,但其鳴當其時而不妄耳。初六於位為下,於時為初,乃欲鳴而感物為豫,是乃不可,故曰鳴豫凶。而孔子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原文】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

【原文】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刳舟剡楫取諸渙,服牛乘馬取諸隨,繼之以重門擊柝取諸豫者,以川���通則暴客至故也。非徒治天下為然,一身亦若是而已。開貞兌以與物通,則凶亦隨至,是宜觀柔而蚤正以待之也。六二盖與于此,方天下交通成和之時,物之逐動如雷出奮然,而獨介于石焉,此善觀象者也。介于石,言見之先也;終日,言避之速也。見之先而避之速,吉不亦宜乎?

【原文】六三:盱豫,悔,遲有悔。

【原文】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不謟,然後可以上交。今且盱矣,則是顧望其上者也;又且遲之,則候伺其上者也。豈所謂不謟者乎?此則盱豫悔,而遲亦有悔也。

【原文】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原文】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九四體震而為之主者也,以象言則萬物莫不由雷以豫,以爻言之則隂莫不由陽以豫,是以大有得也。大有得而勿疑,乃能協衆力以安其上,猶簪之總衆髪以安其首。若自疑則衆疑而暌矣,未聞以疑事有功也。

【原文】六五:貞疾,恒不死。

【原文】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六五之疾,以乘剛而至于貞,彼四牡項領,則不能无亡矣。九四務在協衆以安其上,非項領之牡也。疾常不死,不亦宜乎!

【原文】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原文】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六二知幾,盖冥冥之中,獨見曉焉者也。上六不知幾者,冥豫而已。雖冥者,明之藏也。知生于冥冥之中,而有渝焉,則无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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