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下坎上】
【原文】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原文】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需之為卦,險在前也。險在前,則宜不進以待矣。而乾有知險之德,能不進以待者也,故於卦為需。卦而動乎險中者,以濟難之任在我,不得不動故也。有見險而止者,以濟難之任不在我,義可以止故也。需之成卦,九五以中需物。物之才在上,則在下者无俟乎動也,又不可以止也。有待而後進,則无躁動之嫌焉,是以須也。剛健而不䧟,非剛健之才不可䧟也,以能須,故不䧟耳。使其不知險而犯焉,則雖有剛健之才,能不䧟乎險者。剛健之才而䧟乎險,不能无困窮。雖不䧟於險,而非有剛健之才,則亦无以自逹,而困窮至矣。故惟剛健而不䧟於險,其義為不困窮也。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者,言聖人在上而需天下也。其需天下也,不正而偏,不中而���,則不足以平施而用物,故惟中正而後需道孚於天下,而光亨貞吉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者,言不以剛健自任,知險而需,則始可以涉難而有功也。
【原文】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雨之所潤者,草木而已。而草木之生,人取以養焉,則是雨之所潤者狹,而其功實廣也。飲食宴樂者,忠臣嘉賓所與親者也。而忠臣嘉賓所與親者,民偕以養焉,則是飲食宴樂雖所及者近,而其功實遠也。不然,則聖人之所及天下,豈止及乎所親者哉!
【原文】初九:需于郊,利用恆,无咎。
【原文】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无咎,未失常也。
險可以解,則雖動乎險中可也。險不可以解,則俟之不厭矣。而初九最遠乎險,故須於郊。郊者,遠於有事之地也。以郊為遠乎險,則是有事之地為險也。盖大道甚夷,離道而有事,則夷且險矣。今夫為國家者,居必設險以為固,動必行險以為戒,則是國者,險之所在也。故易以郊為遠險之地焉。夫遠於險而未嘗犯,則不知險之為害也。又以剛動之才處於下,則疑其不能固志,故利用恒无咎也。
【原文】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原文】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稱需於郊,則是以國為險也。需於沙,則是以川為險也。人心尤險于川,則是險之在人者,尤宜遠之也。故於遠險者稱郊,而於近之者稱沙,於迫之者稱泥焉。乾之九二稱寛以居之,履之九二稱履道坦坦,則是寛衍而夷易者,莫如二之中也。故曰需于沙,衍在中也。以近於險,故小有言。然而寛衍在中,未嘗廹險,故以吉終焉。
【原文】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原文】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九三廹險,故需於泥。致寇至者,非其道有以招之也,第不能遠之,故寇至耳。解之六三,則有道以招之,而寇至也。需之九三,以敬慎,故不敗。解之六三,暴慢,故咎歸焉。
【原文】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原文】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隂陽之分,各襲其情,則不至見傷焉。各履其位,則不至於自失。惟陽在下而欲上,隂在上而阻下,故見傷而需於自失,而出自穴也。隂見傷則不順以聽矣。
【原文】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原文】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雲上於天,則所需方在上而未下也。故言飲食宴樂者,所需方及朋友、故舊、兄弟、甥舅、忠臣、嘉賓,而未及民也。需於酒食,則及民矣。盖凡民莫不有酒食之養,但不得與人君宴樂耳。今九五獨言酒食,而不言宴樂,是以知其及民也。盖中正盛德,九五尊位,故能需於天下之求,无不厭足其分。傳曰:聖人之道,猶中衢而置罇焉。盖需于酒食之謂也。酒以合歡,所謂孫者,得需於酒之道而已。食以致養,所謂由頤者,得需于食之道而已。非尊位大中,弗能兼也。
【原文】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原文】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六四非衆剛之主也,剛來而拒之,故出自穴。上六衆剛之主也,剛來而受之,故入於穴。賓有服意,客則適道也。乾剛上進,非賓也,客而已。苟以敬待之,則終吉,豈至於大失也?九三雖寇至,猶以敬慎而待之,而得不敗,况三陽為客,非寇乎?以敬得吉,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