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63卦-既济䷾水火既济(离下坎上)-[明]杨爵《周易辩录•卷四》

[明]杨爵|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63卦-既济䷾水火既济(离下坎上)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離火在下,坎水在上,水火相交,各得其用,既濟之象也。亨小,本義作小亨。蓋既濟之世,可以小亨,而不可大亨也。凡立法更制,大其因革,順乎風氣之宜,盡於人文之極,以成大亨通之治化者,恒在於方濟之始。若既濟之時,其習尚趨向之已定,耳目心志之相安,固不能大有所更張,但隨時補綴,僅保其小康而已。卦之六爻之位,各得其正,固有利貞之象。聖人繫辭,不專於卦之法象,而有取於既濟之義焉。大抵正之一言,雖死生存亡之際,皆不可以須臾離。然既濟之世,人主多溺晏安,以快意肆情之事,娛樂其耳目,惑亂其心志,而多不能以正自克。甚至於保養奸囘,過於骨肉,殘害忠良,有如寇讐,此皆不正之大者也。有一於此,則國之亂亡,可以立待。唐虞三代之世,治化隆盛,可謂極矣。然君臣上下,交相警戒,如臨深淵,如履薄氷者,亦勉勉於正而已。故利貞之繫於既濟者,尤為警切。既濟矣,故初吉。柔得中而當下卦之中,德與時遇,亦一義也。終止則其道窮矣,故至於亂。不自止則道不窮,道不窮可以保其治於有終矣。惟其因循苟且,般樂怠傲,自止而不能自強,則儵焉以至於亂而已。止之一言,義深遠矣。水在火上為既濟,思患預防,所以保此既濟於有終也,與終止相反矣。思患預防,不可以一端言。大抵田里學校以固結人心,而使外侮无可乘之隙,此其大端也。若夫城郭險隘之慎守,兵戎儲蓄之有備,以防患之不可缺者也。車所以行者,輪也,曳其車之輪,則車不前進。狐之涉水,稍濡其尾,則必不濟,亦取其不輕進之義也。

初九以陽剛居下而得其正,又為離體,有明德者也。上應六四,隂柔之險爻也,初則致其謹而不輕進,其所以察於時幾之會者精矣。若初可謂有學有守之君子,而得出處之宜者矣,何咎之有?

六二有文明中正之德,本可以益世者也。

九五居既濟之時,知有崇高富貴之尊,而不能下賢以行六二之道,故二有可行之道,而不為時所用,有婦喪其茀之象。茀,婦車之蔽,喪其茀則婦不能行矣。離為中女,而二又為離之主,故取婦象。中正之道終不可廢,久則行矣,故又有勿逐,七日得之象。卦有六爻,至於七則始而終矣。

九三上六為應,上六隂爻險體,居既濟之極,是裔夷小邦,恃其險阻而不來王之象也。

九三剛正明體,與之為應,明則察其叛服不常,係國安危,而不可不以時定;剛則奮其義理之勇,而必欲伐之。又離為甲兵,有伐之之象,鬼方无王者則先叛,有王者則後服。以高宗之剛明而伐之,正與此爻相類,然必三年而後可克。既濟之時,兵革罕用,卒然有事而後動,為力亦不易也。又以見師老財費,所損甚多,兵非聖人之得已,而不可以輕用焉,象所謂憊者是也。用師必得君子長者,則以平定安戢為事,而得遠近之應服,小人之屠城掠地,肆其殘虐,以失人心者,當深戒之而勿用也。

六四當既濟之時,位近九五,居柔得正,有遺大投艱之責,有委曲詳審之心,是能思患而預防之者也。故繻有衣袽,是能小心畏懼,而不敢縱逸偷安者也。故終日戒四之才,若不足以有為者,而心能如此,則人將輕千里而來告之以善矣,何既濟之難保乎?

九五當既濟之時,不能任賢修政,以保全盛之基業,人心天命,至此而皆歸於六二矣。五縱欲念亂圖存,而復自強,為力亦不易矣。二則不待勞力而可得之,蓋天之所佑者德也,人之所歸者亦德也。二為克堪用德,而五則為自棄其德之甚者也。天下勢而已,勢輕勢重,當於其幾而圖之,

九五欲反二極重之勢,而使為己有,難矣哉!後世人主亦可鑒矣。上六居既濟之極,將為未濟矣。

上六隂柔,既无見幾之明,又无圖幾之才,事理昭著而不知悟,禍亂及身而不知畏,人之涉水而至於濡其首,則身没矣,以喻沈溺之深也。自以為可久可大之富貴,可以保之於无虞,而不知土崩之勢在於旦暮焉,其危甚矣。昔人言燕雀處堂而棟宇焚,母子嘻嘻而不知懼,其上六之謂乎?故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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