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35卦-晋卦䷢火地晋卦(坤下离上)-[明]杨爵《周易辩录•卷三》

[明]杨爵|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35卦-晋卦䷢火地晋卦(坤下离上)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晉,進而上也。世道之升於隆平,道德之躋於高明,人臣之以事覲君,皆此義也。日出地上,有其時矣。順而麗乎大明,有其德矣。柔進而上行,有其事矣。康侯,安國之侯也。當此之時,德備功成,而進謁於君,是以有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之寵賚也。有其時而无其德,有其德而无其事,皆不足以與此。詩曰:君子來朝,何錫與之?雖無與之,輅車乘馬。又何與之,玄衮及黼。其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之謂乎?周襄王賜晉文公大輅、戎輅之服,出入三覲,有類此義,而文公不足以當康侯也。明出地上,明進而上,有晉之象。自昭明德,日非不明也,掩於地下則不明,出於地上則明矣。德非不明也,蔽以巳私則不明,克去其私則明矣。自昭明德,克已復禮之學也。取明出地上之象,日有上達,則亦晉之義也。當晉之時,居下者孰不欲進而用世,以行其志乎?

初六之所應者,九四也。九四不中不正,居上之下,是蔽賢之小人也,安能汲引草茅之士,盡其以人事君之道乎?故初六進而為其摧折,欲進而不能也。但當隱居求志,獨行其正以待善。為人信時,可進而進之,則吉矣。如不為人所信,而終不能進,亦當處以寛裕,則无咎。若急迫求進,則為欲所動而咎多矣。蓋初處最下,既无官守,又无言責,可進可退,其機在我,固綽綽然有餘裕矣。初之才德非能如此,聖人但以出處之常道教之,而欲其知所以自處也。

六二當晉之時,上无應與,欲進而愁如也,非以區區榮遇之未遂而憂世之誠心不能已也。二雖中正,然隂柔之質,恐其於廢斥之際不能堅志於正道而終不變,故言若能自處以正,終始不移,則吉而受兹介福于王母矣。王母,祖母,謂六五以隂居尊之象也。有離明得中之德,離明則知賢之不可不用,得中則任賢有常而不以小人間之。賢如六二,則自當見用於世而受大福矣。

六三以隂居陽,不中不正,本有悔也。然居下之上,處順之極,居下之上,有時事之責任者也。處順之極,則能以順處天下之事者也。凡賢才在下而欲上進,如二與初之類者,已必與之同升而盡其以人事君之道,一念為國之誠心,衆皆信之而樂為之用,則三之志亦可以行於上矣。如此則其初之所悔者,至是亦可以亡矣。

九四以陽居隂,不中不正,處上之下位,近於六五。當晉之時,是患得患失之小人履高位、竊大柄以自私者也,必隂窺潛探,伺君心之所欲而蠱惑之,以保其榮寵,鼫鼠之象也,是所謂逢君之惡者也。以其竊據者為已所當得而固守之,則危矣。小人誤人之國,以基深禍而至於亡已,亦安能獨保其富貴哉?

六五以隂居陽,非其正,宜有悔矣。然有離明之德以處尊位,而下皆順從,則悔可以亡矣。失得勿恤,則存王道之大要,而不屑於霸者,功利之小術也。如蕭何勸高帝養民致賢,收用巴蜀,此計失得之私心也。文王則誠心養民,以盡君道而已,失得所不恤也。如是而往,則吉而无不利。聖人以六五明察而不足於君道,故欲其遠功利之小術,而尊帝王之大道也。

上九晉其角,以剛處上,角之象也。以剛處上,已之私邑,或有不服者,則當伐之。下卦為坤,有邑之象。六三居下之上,與上為應,而間於九四,有不臣服之象。

上九剛明非柔暗,又離為甲兵,有征伐之象。必舉大衆、動征伐而後臣順,則厲而吉。伐所當伐,而非窮兵也,故无咎。兵,凶器,不得已而後用之者也。以此征伐為正,而不知修德以綏服之,則吝之道也。聖人抑揚予奪之微意,欲上之人以德為化民之本,而兵不可以輕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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