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明]杨爵《周易辩录•卷一》

[明]杨爵|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0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

師:貞,丈人吉,无咎。

師為兵衆,本義釋之備矣。兵者,聖人不得已而用之,有應敵之兵,有問罪之兵,用之以道,皆為正,否則強暴寇盗而已。將在得人,老成長者,臨事而懼,好謀而成,有平定安戢之功,而无屠城掠地之失。胤侯之征羲和,殱厥渠魁,脇從罔治,舊染汙俗,咸與維新,丈人所為蓋如此。漢之趙充國、宋之曹彬,皆其人也。師出以正,又得老成之人用之,則吉而无咎。彖以師貞合而釋之,故曰:師,衆也。貞,正也。能以衆正,可以王矣。此湯武之師也。齊桓公責楚包茅不貢,王祭不供,未為不正,假之而已。

九二有剛中之德,上有六五之應,是剛中而應也。居坎之中,上下五隂順之,為行險而順也。將以剛中,則威克厥愛,有應焉,則欽承天子威命也。戰,危事,行險也。東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為後我,則人心之順也。毒天下,毒其所當毒者,除殘去暴是也。地中有水,亦衆之象也。容民,保民也。所保之民,即所畜之兵也。无事則為服牛乘馬之順民,有事則皆披堅執銳之勇士矣。

初六未取於隂陽應與,而取其在師之初之義也。出師之初在謹其律,如嚴部伍、禁侵掠皆是也。以律行師之法當然,而未必其吉也,否臧則凶即至矣。如孔明伐魏,戎陣整齊,號令嚴明,合於以律之義。馬謖街亭之敗,違亮節制,則以否臧而凶矣。

九二有剛中之德,上為五所應,所謂王者遣將跪而推轂,曰:閫以内寡人制之,閫以外將軍制之。任之專而委之重,故九二得以盡其才德而成功焉。後世進止遲速率由中制之,雖有賢將,安能有為?九二在師而得中道,用師之貞,出師以律,皆是也,故吉而无咎。師有吉而有咎者冇,无咎而未能得吉者吉,且无咎,善之善矣。將能成功,則王有報賞之典,錫命至三,寵賚之者至矣,所以録其懷柔萬邦之功而嘉之也。

六三不中不正,居險之極,非有為將之才德而欲僥倖以成功者也,故師或輿尸而凶。將不知兵,以其君與敵也;君不擇將,以其國與敵也,凶孰甚焉?

六四以隂居隂,柔而得正,是能整兵慎戰而不輕進者也。雖无克敵之功,得以全師而歸,故无咎。春秋伐楚而書次者,以次為善師,六四无咎之義也。

六五柔順而得中,柔順則自不為兵端,得中則侵暴之兵加於巳,亦必起而應之,是田有禽而利於搏執之也。言語辭禽,鹿豕之類,所以害田者也。又以其隂柔,或不能專任君子,而使小人參之,則是使之輿尸而歸,雖應敵之正兵,而亦不免於凶矣。長子謂九二,凡才德為君子之類者皆是也,弟子凡次於九二而為小人之類者皆是也。

上六用師之終,天下大難皆已定矣,則論功行賞之時也。功之大者,聞之以有國而為諸侯;功之次者,承之以有家而為大夫。坤為邑,有國與家之象焉。軍旅之際,有謀有勇,皆能成功,而未必皆君子也。若賞以國邑,是使肆其毒以虐民也,故戒其勿用大君以爵賞正人。功之大小而復用小人,則禍基於此,而邦必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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