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61卦-中孚䷼风泽中孚(兑下巽上)-[明]逯中立撰《周易札记•卷二》

[明]逯中立|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61卦-中孚䷼风泽中孚(兑下巽上)

中孚

朱子曰:伊川云:中虚,信之本;中實,信之質。一念之間,中无私主,便謂之虚;事皆不妄,便謂之實。不是兩件事。孚字從爪從子,如鳥抱子之象。盖中所抱者,實有物也。楊誠齋曰:議獄者,求其入中之出;緩死者,求其死中之生。若元惡大奸,不在是典。故四凶无議法,少正卯无緩理。

熊南沙曰:鶴澤鳥,二隂位,子與爾指三,三之和與靡以與二同,兑體也。六三之得敵,得四也,與艮敵應之敵同。三隂不中正,下比于二而上比于四,故不能自主如此。四捨三比五,有二馬而亡其一,故象以為絶類。上類謂三,上者五也,三、四本隂類,六三自以為得匹敵,六四守而不與三比,是絶其類于上也。五之有孚,孚四也,中孚之主當使萬邦作孚,而專取六四,四能絶類,盖正人也,故五得无咎。上六窮上失位,信而不由中,有翰音登天之象,故貞凶。九二在隂而子和,上九飛鳴而登天,其道盖相反也。

横渠曰:上處中孚之極,不久將變為小過,故小過之初曰飛鳥以凶。

卦惟二近隂而相比,故三謂四為敵,四謂三為匹、為類。三得敵而不能自主,四能亡匹以從上者,正與不正之分,且三說而四巽也。程、朱二先生以上為敵,以初為匹,隂陽相求而相應,非其義矣。

王應麟曰:月幾望者,在大畜之上以抗陽,故凶。在歸妹之五以應陽,故吉。在中孚之四以從陽,故无咎。

×关闭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