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守谕(1596一1664),字次公,鄞县(今属浙江)人,明天启举人,鲁王时官户部主事,清兵渡江后遂杜门著书以终。易学著作今存《读易一钞易余》四卷、《卦变考略》二卷。
《卦变考略》本《序卦》六十四卦之序,引京房、荀爽、虞翻、姚信、蜀才、蔡景君、卢氏、崔憬、侯果、孔颖达及《九家易》等诸家卦变说与朱熹卦变说进行比较,认为汉人之卦变说多是,而不以朱熹卦变说为然。
董氏认为郎顗所引京房卦变说为是者,有《屯》(《临》二之五)、《蒙》(《观》二之五)、《需》(《大壮》四之五)、《比》(《师》二之五)、《大有》(《同人》二之五)、《谦》(《剥》三之上)、《豫》(《复》初之四)、《随》(《否》初之五)、《蛊》(《泰》初之上)、《噬嗑》(《否》初之五)、《贲》(《泰》二之上)、《无妄》(《遁》初之上)、《大畜》(《大壮》四之)、《颐》(《观》初之五)、《大过》(《遁》二之上)、《咸》(《否》三之上)、《恒》(《泰》初之四)、《晋》(《观》四之五)、《明夷》(《临》二之三)、《睽》(《无妄》二之五)、《蹇》(《升》二之五)、《损》(《泰》三之上)、《益》(《否》初之上)、《萃》(《屯》初之上)、《困》(《否》二之上)、《鼎》(《遁》二之五)、《渐》(《否》三之上)、《?归妹》(《泰》三之四)、《丰》(《泰》二之四)、《旅》(《否》三之五)、《涣》(《否》二之四)、《节》(《泰》三之四)、《中孚》(《无妄》二之四)、《既济》(《泰》二之五)、《未济》(《否》二之五);队为虞翻之卦变说为是者,有《讼》(《遁》二之三)、《小畜》(《需》上变为巽)、《履》(变《讼》初为兑)、《泰》(阳息坤,反《否》)、《否》(阴消乾.反《泰》)、《豫》(《复》初之四)、《随》(《否》初之上)、《蛊》(《泰》初之上)、《剥》(阴消乾)、《复》(阳息坤)、《无妄》(《遁》初之上)、《坎》(乾二五之坤)、《离》(坤二五之乾)、《遁》(阴消《姤》)、《大壮》(阳息泰)、《晋》(《观》四之五)、《明夷》(《临》二之三)、《解》(《临》初之四)、《损》(《泰》三之上)、《益》(《否》初之上)、《夬》(从《复》来)、《姤》(阴息《剥》阳,以柔变刚)、《升》(《临》初之三)、《困》(《否》二之上)、《井》(《泰》初之五)、《革》(《遁》初之上)、《震》(《临》二之四)、《艮》(《观》三之五)、《渐》(《否》三之四)、《归妹》(《泰》三之四)、《巽》(《遁》二之四)、《兑》(《大壮》三之五)、《涣》(《否》二之四)、《节》(《泰》三之四)、《小过》(《晋》三之上)、《既济》(《泰》二之五)、《未济》(《否》二之五);以蜀才之卦变说为是者,有《师》(《剥》上加降二)、《同人》(《夬》九二升上)、《临》(本《坤》)、《观》(本《乾》)、《旅》(《否》三升五);以苟爽之卦变说为是者,有《贲》(本《泰》)、《困》(本《否》)、《井》(本《泰》)、《旅》(本《否》,阳升居五)等。其余所引诸家卦变说凡与京房、虞翻说相同者皆以为是。
董氏评汉儒卦变说曰:“愚观遁画是一大巽卦也,京氏之变,精微极矣。”又曰:“汉儒淡象变之精,不惟画理深玄,愚悟之于彖辞皆有奥义。如乾上九来居坤三,是天道下济而光明也,坤之六三上升乾位,是地道卑而上行也。安得保残守阙,薄卦变不言哉?”又曰:“荀氏归魂乃术家所用,最骇俗学,余考其说始于京房。”又曰:“凡象变家不可尽目为异端而忽之也。”“贲自泰来,汉魏诸家相传己久,去古未远,自可无议。考亭之变,必自有说也,独眉山苏氏好自立异”、“眉山本诸乾坤之论与伊川同,不能一一无漏,荀、京之变,似未可轻訾也”、“七日之义,郎顗衍为六日七分,最与变符”、“愚考之京氏,曰乾坤体也,坎离用也。乾索坤而乾之精为坤所得,故为坎,坎为月,犹天以日为用,而其体则在月也;坤索乾而坤之气为乾所得,故为离,离为日,犹地以月为用,而其体则在日也。京、虞之谈变,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蹇自升来,明明有坤,二刚往居坤中,岂非利乎西[有之象?与变符矣。确循汉疏,群疑亡也”、“易变之著,莫精于甲庚,虞氏曰乾主甲、震主庚,此自商瞿、桥庇传田、施、孟、丘以至汉魏诸家,皆云然也。……图学自宋始出,故不及汉儒之自然,亦可通于变矣”,等等皆是推崇汉魏诸儒卦变说之褒语。
董氏论卦变,有“变在象形”、“变在指事”、“变在会意”、“变在转注”、“变在谐声”、“变在假借”六论(《卦变考略》原序)。有“愚之言变,必欲与卦辞相符”、“我师古人,实获我心。如京、荀《蛊》泰来者,乾天有河,坤地有水,二爻升降出入,乾坤利涉大川也。初变成乾,乾为甲,乾三爻在前,故‘先甲三日’,变四至五成乾,乾三爻在后,故‘后甲三日’。乾为始,坤为终,故‘终则有始’。不自泰来,诸义皆晦,参之卦辞,昭然日星已”、“卦变配之卦辞而始定,参之四圣而疑亡”、“以彖辞例卦变,思过半矣。夫变之大旨在彖,其精深微幻在六爻,四圣之卦变无定,学者之考变,当于无定中求其有定也”诸说,很有见地。
董氏评朱熹《周易本义》卦变说曰:“朱子《本义》上经释变有九,其与汉魏古注同者,唯讼自遁来一卦而已,其余或汉儒之变,不自立变,未可知也。……然则朱子释变,原不拘一隅,亦自与汉魏诸家有神交也。愚又考之《卦变图》,凡一阴一阳之卦皆自复姤来、二阴二阳之卦皆自临遁来之类,其大旨自然精当,但后学未窥其奥,不能辄了,因考古注及汉晋逸篆,逐卦陈之,亦稽变之一助也”、“朱子下经与汉注同者,唯晋自观来,及考《本义》十卦之外,如复变师、姤变同人之类,例以复初上为师之二、复二下为师之初,姤初上为同人之二、姤二下为同人之初,及与初九变为初爻之八、初六变为初爻之七者考之,其例又不同。考亭以一身观变,尚有前后异例如此,欲与汉魏诸家尽同得乎?”其间又兼有评朱震、程颐、苏轼、项安世、来知德诸人卦变说是非之语。
董氏于卷未曰:“或谓变者乃易中之一义,非画卦作易之本指,愚独以为不然。无变是无全易也,无处下手读卦辞、彖、象、六爻也。以是考引而信之,则二百四十部微言,密悟百龄心在,可使金镜重开、珠囊复理已。”此则针对《周易本义》卷首《卦变图》前按语而发,所谓“无变是无全易”之说,似为有见,《系辞》有“爻者言乎变者也”之说,《彖传》刚柔内外往来之辞亦是在言变。然而,谓卦变为《易》之本旨,则未免主张太过,故四库馆臣评之曰:“卦变之说,不可谓非易中之一义,亦不可谓易之本义。”
董守谕的《卦变考略》是一本系统比较汉魏诸儒与宋儒卦变说的专著。所考卦变本《易经》六十四卦本身固有体例,以辟卦为变主,究其本是以汉魏诸儒之说为是,而不以宋儒例外之说为然,甚至对于朱熹之说亦持如此态度。《系辞》曰“惟变所适”,故其“言变必欲与卦辞相符”及“以彖辞例卦变,思过半矣”之说,是很有道理的论说。所转引京房卦变说可用来补充《周易集解》之不足,此亦有功于卦变说的研究。“卦变”可得许多易图,又依是书所引可得“京房卦变图”,将是书列为易图学要著,可资卦变图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