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過,即行過恭之類,非罪過。
䷽【艮下震上】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飛鳥遺其音,聲哀以求處,上愈无所適,下則得安,愈上則愈窮,莫若飛鳥也。《正義》曰:過於小事謂之小過,即行過乎恭,喪過乎哀之例是也。褚氏云:謂小人之行小有過差,君子爲過厚之行以矯之也,如晏子狐裘之比也。此因小人有過差,故君子爲過厚之行,非即以過差釋卦名。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言因過得亨,明非罪過,故王於大過音之,明雖義兼罪過得名,止在君子爲過行也。而周氏等不悟此理,兼以罪過釋卦名,失之遠矣。過爲小事,道乃可通。小過,古卧反,義與大過同。王肅云:音戈,兌宫遊魂卦。
【九】上逆下順,有飛鳥之象。
有飛鳥之象焉,不宜上宜下,即飛鳥之象。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上則乘剛,逆也;下則承陽,順也。施過於不順,凶莫大焉。施過於順,過更變而爲吉也。
【十】飛鳥以凶,謂進而之逆。
初六:飛鳥以凶。小過上逆下順,而應在上卦。進而之逆,无所錯足,飛鳥之凶也。《正義》曰:象曰不可以如何也者,進而之逆,孰知不可?自取凶咎,欲如何乎?
【十一】六。二在小過而當位,故云遇妣遇臣。
六二:過其至可過也。《正義》曰: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者,過而得之謂之遇。六二在小,過而當位,是過而得之也。祖,始也,謂初也。妣者,母之稱。六二居内,履中而正,故謂之妣。已過於初,故曰過其祖也。履得中位,故曰遇其妣也。過不至於僭,盡於臣位而已,故曰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象曰:臣不可過者,臣不可自過其位也。
【十二】隂布而陽不交,故小畜、小過皆不雨。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小過者,小者過於大也。六得五位,隂之盛也,故密雲不雨,至于西郊也。夫雨者,隂布於上,而陽薄之,而不得通,則蒸而爲雨。今艮止於下,而不交焉,故不雨也。是故小畜尚往而亨,則不雨也。小過陽不上交,亦不雨也。雖隂盛于上,未能行其施也。公者,臣之極也。五極隂盛,故稱公也。弋,射也。在穴者,隱伏之物也。小過者,過小而難未大作,猶在隱伏者也。以隂質治小過,能獲小過者也,故曰公弋取彼在穴也。除過之道,不在取之,是乃密雲未能雨也。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陽已上,故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