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出剛長,入陽反,故无疾;陽來,故无咎。
䷗【震下坤上】
復:亨。出入无疾,朋來无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
《正義》曰:復亨者,陽氣反復而得亨通,故曰復亨也。出入无疾者,出則剛長,入則陽反,理會其時,故无疾病也。朋來无咎者,朋謂陽也,反復衆陽,朋聚而來,則无咎也。若非陽衆,來則有咎,以其衆陽之來,故无咎也。反復其道,七日來復者,欲速反之,與復而得其道,不可過遠,唯七日則來復,乃合於道也。利有攸往者,以陽氣方長,往則小人道消也。復音服,反也,還也。坤宫一世卦
【二十四】復者,反本之謂。天地以本為心。
彖曰:復,亨,剛反。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无疾。
入則陽反,出則剛長,故无疾。疾,猶病也。剛反絶句。朋來无咎。朋,謂陽也。反復其道,七日來復。陽氣始剥盡,至來復時,凡七日,天行也。以天之行,反覆不過七日,復之不可遠也。利有攸往,剛長也。往則小人道消也。復,其見天地之心乎!復者,反本之謂也。天地以本為心者也。凡動息則静,静非對動者也;語息則默,默非對語者也。然則天地雖大,富有萬物,雷動風行,運化萬變,寂然至无,是其本矣。故動息地中,乃天地之心見也。若其以有為心,則異類未獲具存矣。
【二十五】七日來復,或謂七月,或謂六日七分。
釋注:陽氣至凡七日。
《正義》曰:陽氣始剥盡,謂陽氣始於剥盡之後,至陽氣來復時,凡經七日。觀注之意,陽氣從剥盡之後,至於反復,凡經七日,其注分明。如褚氏、莊氏並云五月一隂生,至十一月一陽生,凡七月,而云七日,不云月者,欲見陽長須速,故變月言日。今輔嗣云剥盡至來復,是從盡至來復,經七日也。若從五月言之,何得云始盡也?又臨卦亦是陽長,而言八月,今復卦亦是陽長,何以獨變月而稱七日?觀注之意,必謂不然,亦用易緯六日七分之義,同鄭康成之說,但於文省畧,不復具言。案易緯稽覽圖云:卦氣起中孚,故離、坎、震、兌各主其一方,其餘六十卦,卦有六爻,爻别主一日,凡主三百六十日。餘有五日四分日之一者,每日分為八十分,五日分為四百分,四分日之一又為二十分,是四百二十分。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卦别各得七分,是每卦得六日七分也。剥卦陽氣之盡在於九月之末,十月當純坤用事,坤卦有六日七分,坤卦之盡則復卦陽來,是從剥盡至陽氣來復,隔坤之一卦六日七分,舉成數言之,故輔嗣言凡七日也。
【二十六】反入而倒。反復,謂復而向上。
反復者,則出入之義。反謂入而倒,反復謂既反之後,復而向上也。
【二十七】注:謂冬至隂之復,夏至陽之復。
象曰: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方,事也。冬至,隂之復也。夏至,陽之復也。故為復則至于寂然大静,先王則天地而行者也。動復則静,行復則止,事復則无事也。
《正義》曰:雷在地中,復者,雷是動復。卦以動息為主,故曰雷在地中,不但不可出行,亦不可省視事也。冬至隂之復,夏至陽之復,復為反本,静為動本。冬至一陽生,是陽動用而隂復於静也。夏至一隂生,是隂動用而陽復於静也。動復則静
【二十八】不遠復,无祗悔,幾悔而反。
初九,不遠復,无祗悔,元吉。最處復初,始復者也。復之不速,遂至迷凶。不遠而復,幾悔而反,以此修身,患難遠矣。錯之於事,其殆庶幾乎!故元吉也。
【二十九】祗悔有數音,九家本作多,韓訓大。
祗,音支,辭也。馬同,音之是反。韓伯祁支反,云:大也。鄭云:病也。王肅作禔,時支反。陸云:禔,安也。九家本作多字,音㩼。幾,音機。《正義》曰:不遠復者,最處復初,是始復者也。既在陽復,即能從而復之,是迷而不遠,即能復也。无祗悔元吉者,韓氏云:祗,大也。既能速復,是无大悔,所以大吉。
象曰:不遠之復。以修身者,釋不遠之復也。
【三十】二,得位處中而比陽,故曰下仁。
六二:休復,吉。
得位處中,最比于初。上无陽爻,以疑其親。陽為仁行,在初之上而附順之,下仁之謂也。既處中位,親仁善鄰,復之休也。
象曰:休復之吉,以下仁也。
《正義》曰:下如字。王肅云:下附于仁,徐戶嫁反。
【三十一】頻復,道貴速,頻蹙而復,故厲。
六三,頻復,厲,无咎。
頻,頻蹙之貌也。處下體之終,雖愈于上六之迷,已失復遠矣,是以蹙也。蹙而求復,未至于迷,故雖危无咎也。復道宜速,蹙而乃復,義雖无咎,它來難保。頻,如字,本又作嚬。嚬,眉也。鄭作卑,音同。馬云:憂,頻也。
【三十二】云中行,以居衆隂中應初,故云獨復。
六四:中行獨復。
四上下各有二隂而處厥中,履得其位而應于初,獨得所復,順道而反,物莫之犯,故曰中行獨復也。
象曰: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正義》曰:中行獨復者,處于上卦之下,上下各有二隂,已獨應初,居在衆隂之中,故云中行。獨自應初,故云獨復。從道而歸,故象云以從道也。
【三十三】上六處復後,故云迷,終敗且凶。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最處復後,是迷者也。以迷求復,故曰迷復也。用之行師,難用有克也,終必大敗。用之于國,則反乎君道也,大敗乃復。量斯勢也,雖復十年修之,猶未能征也。
【三十四】烖、灾、災文異義同,眚、祥分内外。
灾,本又作災,鄭作烖。案說文:烖,正字也。灾,或字也。災,籀文也。眚,生領反,下卦同。子夏傳云:傷害曰災,妖祥曰眚。鄭云:異自内生曰眚,自外曰祥,害物曰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