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節者,制度之名,過苦不可貞。
䷻【兑下坎上】
節亨。苦節不可貞。《正義》曰:節,卦名也。彖曰:節以制度。雜卦云:節,止也。然則節者,制度之名,節止之義。制事有節,其道乃亨,故曰節亨。節須得中,爲節過苦,傷於刻薄,物所不堪,不可復正,故曰苦節不可貞也。節,薦絜反,止也,明禮有制度之名。一云分段支節之義,坎宫一世卦。
【三十九】剛柔分而二五,以剛居中爲節。
彖曰:節,亨至不害民。《正義》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者,此就上下二體及二五剛中,釋所以爲節得亨之義也。坎剛居上,兌柔處下,是剛柔分也。剛柔分,男女别,節之大義也。二五以剛居中,爲制之主,所以得節。節不違中,所以得亨,故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也。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爲節過苦,不可爲正。若以苦節爲正,則其道困窮,故曰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者,上言苦節不可貞,其道窮者,正由爲節不中,則物所不說,不可復正,其道困窮,故更就二體及四五當位,重釋行節得亨之義,以明苦節之窮也。行險以說,則爲節得中;當位以節,則可以爲正。良由中而能正,所以得通,故曰中正以通,此其所以爲亨也。天地節而四時成者,此下就天地與人,廣明節義
【四十】數度,謂禮命多少;德行,謂人才優劣。
象曰:澤上至德行。《正義》曰:澤上有水節者,水在澤中,乃得其節,故曰澤上有水節也。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者,數度謂尊卑禮命之多少,德行謂人才堪任之優劣。君子象節以制其禮數等差,皆使有度;議人之德行任用,皆使得宜。
【四十一】居節之初,尚謹密,故不出戶庭。
初九:不出戶庭,无咎。爲節之初,將整離散而主制度者也。故明於通塞,慮於險僞,不出戶庭,慎密不失,然後事濟而无咎也。《正義》曰:序卦云: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以此卦承渙之後,初九居節之初,故曰將整離散而立法度也。
【四十二】九二,不出門庭,失時極,故凶。
九二:不出門庭,凶。初已造之,至二宜宣其制矣,而故匿之。失時之極,則遂廢矣,故不出門庭則凶也。象曰:不出門庭,凶,失時極也。《正義》曰:象曰失時極者,極,中也。應出不出,失時之中,所以爲凶。
【四十三】六三,隂處陽,柔乘剛,不節,又誰咎?
六三:不節至誰咎也。《正義》曰:不節若則嗟若,无咎者,節者制度之卦,處節之時,位不可失。六三以隂處陽,以柔乘剛,失位驕逆,違節之道,禍將及已,以至哀嗟,故曰不節若則嗟若也。禍自己致,无所怨咎,故曰无咎。
【四十四】當位居中,爲節之主,甘而不苦。
九五:甘節,吉,往有尚。當位居中,爲節之主,不失其中,不傷財,不害民之謂也。爲節而不苦,非甘而何?術斯以往,往有尚也。象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正義》曰:甘節,吉,往有尚者,甘者,不苦之名也。
【四十五】節過而苦,正之凶也,而得悔亡。
上六,苦節,貞凶,悔亡。過節之中,以至亢極,苦節者也。以斯施人,物所不堪,正之凶也;以斯修身,行在无妄,故得悔亡。
周易要義卷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