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凡隨有元亨利貞,乃无咎。
䷐【震下兑上】
隨。元亨利貞,无咎。
《正義》曰:元亨者,于相隨之世,必大得亨通。若其不大亨通,則元以相隨,逆于時也。利貞者,相隨之體,須利在得正。隨而不正,則邪僻之道,必須利貞也。无咎者,有此四德,乃无咎。以苟相從,涉於朋黨,故必須四德,乃无咎也。凡卦有四德者,或其卦當時之義,即有四德。如乾、坤、屯、臨、无妄,此五卦之時,即能四德備具。其隨卦以惡相隨,則不可也。有此四德,乃无咎。无此四德,則有咎也。與前五卦,其義稍别。隨,從也。震宫歸魂卦。
【八】六,二係初九小子,則失九五丈夫。
六二:係小子,失丈夫。
隂之為物,以處隨世,不能獨立,必有係也。居隨之時,體分柔弱,而以乘夫剛動,豈能秉志違於所近?隨此失彼,弗能兼與。五處已上,初處已下,故曰係小子,失丈夫也。《正義》曰:小子謂初九也,丈夫謂九五也。初九處卑,故稱小子。五居尊位,故稱丈夫。六二既是隂柔,不能獨立,所處必近,係屬初九,故云係小子。既屬初九,則不得往應於五,故云失丈夫也。象曰係小子,弗兼與者,釋係小子之意。既隨此初九,則失彼九五,丈夫是不能兩處兼有。
【九】六,三舍初係四,非正應,故利居貞。
六三,係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
隂之為物,以處隨世,不能獨立,必有係也。雖體下卦,二已據初,將何所附?故舍初係四,志在丈夫。四俱无應,亦欲於已隨之,則得其所求矣,故曰隨有求得也。應非其正,以係於人,何可以妄?故利居貞也。初處已下,四處已上,故曰係丈夫,失小子也。
象曰:係丈夫,志舍下也。下謂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