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巽下震上】
恒:亨,无咎,利貞,利有攸往。
恒,常久也,徹始終而不易也。震剛在上,巽柔在下,剛柔各安其位,分之常也。雷震風發,其勢相須,常象也。下巽上動,為巽理以動,行之常也。二體一剛卦一柔卦相應,六爻一剛爻一柔爻相應,皆理之常也。合觀此卦,无往而不得常道焉,故名恒。人能以不易之心,守不易之理,循常道而日達焉,自无為之阻者亨,且无妄改之咎矣。但所謂恒者,恒于不易之正理,非堅執謬邪,亦可為恒也,故利于恒于不易之正理。守之固則行之力,習之熟則設施不艱,利有攸往,是即所謂亨无咎也。
彖曰:恒,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恒。
卦名恒者,常久之義也。卦體則剛上而柔下,卦象則雷風相與,卦德則巽而動,卦體又為剛柔皆應,皆常理也,故名恒。
恒,亨,无咎,利貞,久于其道也。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恒固可以亨无咎矣,然必利貞者,不正則徒久,而所久非其道矣。惟利貞之久,則是于其理之當然而本不可易者,勿之有易焉。非強欲久之也,其當然之正,不得不久也。此天地之道,所以恒久而不已也。蓋天地之道,時行物生,萬古不易者,亦惟其當然之正而已。況人欲恒,而可外貞以言恒乎?朱子曰:正便能久。
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
其曰利有攸往者,靜守之終,即有動用之始。惟久于其道者,乃能利攸往也。亦以其貞,故利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雖然,恒之必出于貞者,理也;而是理之不得不恒者,情也。日月得天為附麗,而千古常照臨萬物矣;四時漸變漸化,而千古常生成萬物矣;聖人于己身當然之道,久而行之,天下自觀感效法,相化而成俗矣。此三者,恒之大者也。由是推之,天地萬物,動者常動,靜者當靜,飛者常飛,潛者常潛,皆有不恒而不能者,其情然也。于其所恒觀之,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甚矣!恒道之大也。
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雷風相與,恒象也。君子求正道之所在而立乎其中,更不復易焉,即久于其道也。
初六,浚恒,貞凶,无攸利。
初與四為正應,理之常也。然在此爻,則有不可以常理望者。自初而言,位居下,時當初,未可以深有所求也。自四而言,震體則動而无常,陽性則上而不下,為二三所隔,則勢有所阻。是四應初之意,已異乎常,尤不可深以常理求之也。夫初既不可深求于四矣,然惟明者能見幾而作。今初六柔暗,不能度勢,又為巽主,其性務入,故猶深以常理求之。望之太隆,期之太厚,雖本乎正,而隙怨由生,凶不免矣,無所利也。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交有淺深相應之始,而求之以深,非惟不塞所望,凶且至矣。爻意合初四,取夫子專責初。蓋彼之變常无足責,而我之過求實非,此重自反之道也。
九二,悔亡。
以陽居隂,必有不正而失其恒者,宜有悔也。然有中德,因中得正,善自補救,悔可亡矣。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九二則宜有悔,而悔可以亡者,其素有中德,久于中則正在其内,故悔亡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陽剛得正,本有德也。以過剛不中,不自知其可恒。又志從上六,動于外誘,不恒其德,則人皆奉之以羞辱,莫知其為誰人也。貞而不恒,可吝孰甚?蓋本无德者,雖行不肖,人亦不甚辱之。惟初志可觀,而半塗失足,則人爭欲辱之。持身可不慎哉!可不畏哉!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失其素行,則進退无所,罔以措躬,无所容也。喪家之況,誰不辱之?
九四,田无禽。
恒雖美德,然必久于所當久,乃能有功。四以陽居隂,久而非正,雖久无益,如田而无所獲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所久非其位之正,如求禽于无禽之地,安從得禽乎?天下事為之不得其方,交之不得其人,皆久而无功者也。
六五,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
以柔中而順應下之剛中,恒于是而不易,正而固矣。然此在婦人則吉耳,在夫子則凶也。柔中下應,在他卦未嘗不善,但在此卦則一以順從為恒矣,豈丈夫所宜乎?
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于婦人則貞而吉者,婦人之道,從一夫而終身,原以順從為恒者也。若夫子則宜裁制事宜,以剛斷為正,而從婦人之道,能无凶乎?
上六,振恒,凶。
恒極則不恒,震極則過躁。又隂柔不能固守,以隂在上,非其所安,故為振恒之象。振者,動之速,如振衣、振書、抖擻,頻動之意。動而无節,以此為恒,躁妄多失,凶可知矣。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恒至于上,是考終之日,而反以振處之,則盡棄已前之功,為大无功也,故謂之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