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45卦-萃卦䷬泽地萃卦(坤下兑上)-[清]王又朴撰《易翼述信•卷七》

[清]王又朴|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45卦-萃卦䷬泽地萃卦(坤下兑上)

【周易下经】第45卦-萃卦䷬泽地萃卦(坤下兑上)-(清)王又樸撰《易翼述信•卷七》

䷬【坤下兑上】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萃有大坎象,坎為宫,中爻互巽艮,巽木在艮闕之上,廟象。坎為隱伏,鬼神象。九五中正,大人象。坎為豕,兑為羊,坤為牛為馬,大牲象。王假有廟,莫敢不來享也。利見大人,莫敢不來王也。用大牲,如堯舜禹薦,舜禹益於天也。利有攸往,順乎天而應乎人也。仲誠張氏曰:九五為大人聚以正,其聚乃亨,非大人不能聚以正,故萃之時利見也。用大牲二句,諸家皆謂豐所當豐,行所當行,以為順天時,說皆麤淺。張氏則云萃之時衆聚矣,天視自民,天聽自民,大人舉大事,聚大衆,則用大牲告廟而往,非一人之私謀,合衆心即合天心,故云吉也。

竊按:利見大人亨利貞者,四以衆隂萃五也。用大牲吉者,五之用四以萃羣隂也。

安溪李氏曰:苟與其情相違,則必離而去之,故觀其所聚,則情可見。此著眼情字甚有味。元成朱氏曰:屯者,塞而不通者也,而利建侯。豫則既通矣,亦利建侯。渙者,散而不聚者也,而假有廟。萃則既聚矣,亦假有廟。蓋方塞而求通,與既通而防塞者,無異視也。方散而求聚,與既聚而防散者,無異視也。此聖王慎終如始之道也。以一人通之,何如以衆人通之,則建侯之說乎?以人道聚之,何如以天道聚之,則立廟之說乎?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孩如鄭氏曰:水澤之氣上於地,則萬物無不發生滋長。蒙引亦云:凡有生氣流行而在地上者,皆澤也,即庶物也。凝菴唐氏曰:取澤之畜以畜戎器,謂之除;防澤之潰以防不虞,謂之戒。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无咎,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初變隨,故爻詞亦與隨之初九相似。蓋坤遇震,坤順,故有孚。變為震之決躁,故不終。是其萃也,乃亂而萃耳,所謂烏合之衆是也。夫民非喜亂,乃迫於時勢之激,遂至於掉臂不顧,揭竿而起,一時之心力亦未嘗不齊也。然非素定,久則必變,故有孚不終。若輸誠而得所歸,則衆可不散。蓋初民位,上連二三,羣隂無統,有乃亂乃萃之象。與四正應,四以剛萃之,有若號一握為笑,勿恤之象。變氣震,往象,此仲誠張氏之說也。勿恤與笑連,言樂而无憂也。傳曰其志亂,言其心志之不齊,則并有孚不終亦釋之矣。觀此爻,想見秦項亂時,彭布等烏合其衆,而王陵獨以軍歸劉,其景象可見。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二變困遇坎,坎為隱伏鬼神象,故言用禴。困二爻亦言享祀引吉。合訂謂引初與三而萃于五。竊以引兑例之,當作五引之。困二爻所言朱紱方來也,坎險,又為心病易,故于坎多言孚。孚乃利用禴,則左之明信,澗溪之毛,蘋蘩之菜,可薦于鬼神者也。

安溪李氏曰:用大牲,敬之盛也。用禴,誠之專也。二居下位,貴以素誠獲上,萃、升之義同也。合訂發揮此義甚精詳。夫士君子為君所引用,至于諫行言聽,可謂孚矣。而或不免恃寵而驕,沾沾自喜,如王景略、姚元之輩,蓋雖賢者不免也。故惟以約,則履尊處優,而不改其幽人之貞,道始善焉。傳曰中未變,是并用禴句而亦釋之矣。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三變咸遇艮,三與上无應,而變氣又艮止,故有萃如嗟如,无攸利之象。若舍其應,而于所承比之四異體以相從,如隨之三四,則往而无咎矣。咸之三爻亦曰執其隨是也。所以然者,傳曰上巽也。蓋三四雖異體,而與上互巽順而入,其情近耳。第牽于優柔者,則有所不及而吝矣。

九四:大吉,无咎,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當也。

四變比,兑遇坎,四以剛臨于衆隂之上,此以大臣而當天下之萃者。地近而偪,權重而尊,危疑甚矣。變而為比,則合羣隂而萃于五,非心地光明,無一毫之私者,不能也。此伊、周、孔明之象,故曰大吉无咎。易以陽為大,隂為小,必正大盡善,然後无咎者,傳所云位不當也。使當其位,則如比之吉,而不言无咎矣。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子,元永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五變豫,王者逸于得人,故萃有位。以九四比䁥在下之羣隂,而五為所隔,則五所能萃,但萃其有位者而已。然能任賢以萃天下,則臣之功即君之功也,故无咎。第以兑說而變震動,惟豫樂之是耽,則未免以上六之近比而䁥之,故有匪孚,象傳所云未光也。上无位而與五隂陽相比,爻詞故但曰萃有位,則不欲其比匪可知。蓋一比匪則喜佞,必且惡直,而四又以剛正萃衆,權勢相偪,猜忌起而禍亂生,其為悔也大矣。然本氣剛中,變氣震動,非無為之主也。夫乾德首元,坤德終貞,剛中則有乾元之才,而帝出乎震動則必變,是以全乾之元變、坤之永貞者也。五有如是之德,豈有孚于匪而不萃有位以萃天下者乎?是以其悔可亡也。漢文寵閎孺、籍孺、鄧通輩,而不以之間大臣,似此爻之象矣。豫之四爻曰: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然則此卦以四為萃主,又何疑焉?

萃與比義頗相似,但比止五一陽而為羣隂所比,義專主君。萃以四五兩陽而萃上下四隂,義則兼君臣。蓋比以心言,若兼比于臣,則人有二心矣。萃以事言,夫勞來安集,萃天下之衆而使之聚,非一人之力所能為也,故必得大臣如蕭何、寇恂、李泌、陸贄之人而用之,故卦詞曰用大牲吉也。乃比之卦詞與此爻詞皆曰元永貞者,以比之一陽不得以二之應而私比之,不得以四與上之近而私比之,故九五曰顯比也。此九五則不得說上六以間四而不萃之,不得憚九四之剛逼而不聽其萃之,故曰萃有位也。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上變否,否之上爻曰先否後喜,意亦與此相似。傳曰不安上,上在卦外,不安置身于局外,而求所以萃之者也。

安溪李氏曰:萃有利見大人之義,而上近九五,與蹇之上六同。不如蹇上之吉,亦不如比上之凶者,無蹇往來之義,亦無比後夫之象也。

竊按:初與二皆有正應,故皆曰孚。其曰號,曰嗟如,曰咨涕洟者,李氏

又曰:凡上下親疎,至于離異,不能相同相萃者,惟哀誠懇切,庶幾有以感動。說甚精。此陸贄所以以罪已說德宗,下哀痛之詔也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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