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32卦-恒卦䷟雷风恒卦(巽下震上)-[清]王又朴撰《易翼述信•卷六》

[清]王又朴|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32卦-恒卦䷟雷风恒卦(巽下震上)

【周易下经】第32卦-恒卦䷟雷风恒卦(巽下震上)-(清)王又樸撰《易翼述信•卷六》

䷟【巽下震上】

恒:亨,无咎,利貞,利有攸往。

○彖曰:恒,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恒。恒亨无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安溪李氏曰:剛上柔下,分之定也。二體皆長,則定位而有常。盖咸語其情,故二少之交,專而不貳;恒言其理,故二長之分,定而不移也。又八卦之情,變化無常者,莫如雷風。然其相與之理,終古不變。觀其至無常者,然後至常者可見也。卦德巽而動,凡躁動則無常。若沉潛謹審,而動有常可知矣。天地寒暑之化,所以為有常者,潛移默運故也。

又曰:凡事未有可久而不可通者,是恒有亨義也。又積久則必通,卒然之通,與卒然而通,雖通或有咎也。恒之亨,亨且无咎矣。其占又利于守正,而利有攸往。盖守正貴於能恒,又守正,然後可以謂之恒也。恒故利有所往,又能守能行,然後可以為恒也。

合訂曰:恒必以貞,而貞无一定。事終則變,變則復始。有終有始者,无始无終也。日月之往來,四時之代謝,聖人之化成天下,皆此道也。

按:李氏謂變化無常,莫如雷風。觀其至無常,然後至常者可見。此則終則有始之義,時中也。惟時中而後可恒,聖人之取象精矣。

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合訂曰:立與咸象虛對,无著之謂虛,有據之謂立。虛則人任來,立則我不往。惟不迎,故不拒。咸、恒原無二道也。

竊按:此說立字,並以易講,不易精甚。

初六,浚恒,貞凶,无攸利。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初變大壯,以巽之入,遇乾之健,故為浚恒。

合訂曰:浚恒者,欲以躐等之功,致恒久之效也。

安溪李氏曰:卦論巽體,則沉潛漸漬之義,所以為善。以柔居初為巽主,是始事而欲深入,非其序矣。盖持久堅重者,惟剛德能之,柔則不能故也。

九二:悔亡,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二,變小過遇艮,傳云:能久(句)。(句),九二,不當位,宜有悔。然所以能久者,以其能以中德,隨時制宜,而不執乎一,故悔可亡也。小過過與時行,正以不當位為過,而與時行,即中之謂也。盖巽行權,其變艮,亦萬物之所以成終而成始,與彖詞終則有始意同。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三變解恒,而解則不恒矣。且以巽入,遇坎之險詐,故為無恒之象。

安溪李氏曰:卦惟二五中也,可常之位也。未至則有不可常而常之象,過則有反乎常而不常之象。三過二中,不恒其德也。行無常度,則已不安;事無常法,則物不順。或承之羞,不知其所自來也。以此為貞,能勿吝乎?

合訂曰:羞自人承,吝由已生也。

竊按:中則久於其道,終而有始者也,所謂權也。不權即非中,故中字離不得一時字。

九四:田无禽,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四變升,本氣既恒而剛不中正,變氣又遇坤之安貞,傳所云久非其位也。震動而坤為地,為衆田象,為迷從禽象,為吝嗇无禽象。

合訂曰:四與初應,初求深矣。招之不來,猶姤四之包无魚也。

六五,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

○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五變大過,大者過也,故有婦人吉、夫子凶象。五雖得中,然六隂柔,又以震動遇兌說,是以順為正者也。

合訂曰:二與五皆中,二中而無悔,五中而為夫子凶者,柔中非剛中也。義者宜也,因事制宜,即彖傳所謂終則有始也。以義制事,權衡在我,從義不從人,夫子之道也。

上六:振恒,凶

○象曰:振恒在上,大旡功也。

上變鼎遇離,有電之雷為霆,故曰振恒。

合訂曰:聖人繫爻,俱從本卦起義。咸六爻皆咸,恒六爻皆恒,通易皆然。而恒更多一轉折,盖卦詞原有恒久不已、利有攸往兩義。初、三、五爻,貞字與往字對,往則變通,貞則執一也。二傳曰能久中,四傳曰久非其位,上傳曰在上,因爻辭不言貞,故特補足其義。震之終為振恒,震者,振也,振動不恒也。在恒之上,是恒於振恒也。

竊按:傳言大無功者,大指九三,易凡言大皆謂九,言小皆謂六,通例也。三本應上,以上過于振動則自用,而三之剛不能有所助矣。師之三爻,傳亦云大无功,盖謂九二比而不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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