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卦下艮上離,山止於下,火炎於上,去其所止而不處,為旅之象。又入而麗乎內則為家人,出而麗乎外則為旅。旅卦次豐,按《序卦》:「豐,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失居遂至覊旅,旅所以次豐也。全彖以處旅本无大通,雖亨亦小。然道无不在,不可以暫時而苟且,故必守正乃吉也。六爻則旅之道以得中為善。卑則取辱,高則召禍。初卑,故有瑣瑣之災。三居下之上,焚次喪僕。上居上之上,焚次喪牛,皆高之過也。四雖无太高太卑之失,而未得中,故心亦不快。唯二以得中而懷資得僕,五以得中而譽命。然五不當位,猶不免於矢亡。然則居旅之善,唯六二乎。
旅,小亨,旅貞吉。
按《本義》,山止于下,火炎于上。為去其所止而不去之象,故為旅。按《大全》,山止而不動,旅館之象。火動而不止,旅人之象。二說皆通。六五得中而順上下之二陽,艮止而麗于明,占有亨道。但在旅,則雖亨亦小耳。六爻唯六二居中得正為最善。蓋道无不在,不可以偶然覊旅而苟且,必守正則吉也。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
以卦綜言之。豐下卦之離得中于外卦,順乎二剛。覊旅之人得托強援,雖在覊旅,可小亨矣。以卦德言之,下艮止而上離麗乎明。非賢不主,非善不與,所謂于止知其所止者,貞而得吉矣。
旅之時義大矣哉。
旅之亨小,而其時義則大。義莫大於貞。高則取禍,卑則取辱,唯貞則吉。時義之大如此,人未可忽之也。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
慎刑如山,不留如火。取其止以為慎,取其火以為明也。此于旅之義无與,但取火在山上之象耳。
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
當旅之時,陰柔居下。不務遠大,局於瑣屑。有瑣瑣取災之象。
《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
其志猥陋窮迫,自取災也。
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童僕貞。
六二以陰居陰得正。又艮為門,二居其中,有即次得安之象。陰主利而二居中,互巽為利市三倍,有懷其資之象。艮為少男而二居中得正,有得童僕貞之象。即次則安,懷資則裕。得童僕之貞,則無欺而有賴。旅之最吉者也。
《象》曰:得童僕貞,終无尤也。
童僕之貞最難,故象傳獨言之。
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貞厲。
九三與六二相反。二柔而中正,故即次。三過剛不中,上近于離,故有焚次之象。二居中乘柔,故得僕。三過剛无徒,又下之柔已為二所得,有喪僕之象。九居三,于爻雖貞,于旅則厲也。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
在旅與下過剛,義當喪僕。
九四,旅于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
九四以陽居陰,在上之下,用柔而能上者*,故有旅于處之象。非其正位,故不曰次而曰處。非其次舍,暫時棲息者也。得資足以自利,得斧足以自防。四互巽為資財,又離為戈兵,有得其資斧之象。然旅雖有處,勝于三之焚次,終不若二之即次也。得資斧,勝于三之喪僕,亦不若二之得童僕貞也。九以剛明之才,處近君之地,不能得位以有為,而在覊旅之中,所以心不快也。
*文瀾本「能上」作「能下」。據文義,應以文瀾本為佳。
《象》曰:旅于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九居四,非所安之位。
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
六五處離之中,文明得中,有射雉之象。矢,剛物。六居五失剛,又坎有矢象。離,坎之反,有一矢亡之象。然柔順文明,又得中道。火體光明,其性炎上。互得兌巽。兌為口為譽,巽為命令,有譽聞外著,寵命自上之象。其始不无亡矢之費而所喪不多,終有譽命也。時解或作人君居文明之位,使賢者旅進。雖不无弓旌之費,而有得賢之譽,上承天命。或作士人覊旅以取功名,雖不無資斧之費而終得眾譽,膺君命令。今按,二說皆不必拘。大抵人君无旅,旅則失位*。故不取人君之義,唯以覊旅言之。占者則或君或臣,隨事為占。要之始雖小失,終有所獲也。
*文瀾本「位」作「國」。
《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
火性炎上,有上逮之象。自人臣言,上逮為得君。自人君言之,上逮為得天,皆不必拘。
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于易,凶。
離為飛鳥,又為科上槁,而火性炎上,有鳥焚其巢之象。火有聲,有笑號之象。又應三為兌說,先笑之象。上變為震動,號咷之象。離為牝牛,上九驕而不順,又震為大塗,有喪牛于易之象。上九過剛,處旅之上,離之極,故象如此。三與上應,皆以剛居上。三承九四之離,他人焚之也。上居離極,自焚也。同人親也,故先號咷後笑。旅親寡,故先笑後號咷。三焚次,巢尚在,猶可歸也。喪僕,牛尚存,猶可行也。今巢焚則欲歸无所,牛喪則欲行无資,凶之甚矣。
《象》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于易,終莫之聞也。
旅而過高,豈能安居,義有焚巢之事矣。驕亢不順,禍生所忽而不自覺,故曰莫之聞也。全卦當旅之時,不宜用剛,故陽爻三皆不利。而柔又貴于得中,故初不及乎中,亦不免於災。柔順中正,唯二得貞吉之義。而五之居剛,亦不免於亡矢。則旅道之難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