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過下巽上兌,澤以潤木,乃至滅木,有大過之象。陽大陰小,中四陽極盛,初上二陰不能勝。大者過也,故名大過。大過次頤,按《序卦》:「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凡物養成,而後所動者大。非常之事,大過于人,由于所養者大,大過所以次頤也。又六十四卦次序多由相綜,惟乾與坤錯,坎與離錯,此則澤風與山雷相錯,下經則以風澤與雷山相錯也。全彖以四陽雖過,而二五得中。內順外說,其道可行,故所往皆亨。六爻則以剛柔相濟者為善,而過剛過柔者皆凶。二四爻剛而位柔,故二利而四吉。初爻柔而位剛,故无咎。三五重剛而三又不中者也,故三凶而五醜。至上則以柔居柔,過于柔者也,故凶。大抵剛柔相濟,則有大過人之才,行大過人之事。否則,過于剛過于柔,皆失之于過者也。此全卦六爻之大旨也。
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
大,陽也。四陽居中過盛,故為大過。上下二陰不能勝,又卦之大象坎,坎為棟又為矯揉,故有棟橈之象。然二五得中,內巽外說,有可行之道,故所往皆亨也。既有棟橈之象,而又利于往而可亨者。有陽剛之才,則雖當甚危之時,无不可為之事,此所以大過乎人也。
《彖》曰:大過,大者過也。
謂陽過也,此以卦體釋卦名義也。
棟橈,本末弱也。
本謂初,末謂上,弱謂陰柔也。此又以卦體釋卦辭也。
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
以卦體言之,剛雖過而二五得中。以卦德言之,巽順而和悅以行,如此則不激于意氣,不拂于物情。調劑合宜,委曲盡善,所往皆利,乃可亨也。乃者,難之之辭。
大過之時義大矣哉。
以大過人之材,立非常之大事,創不世之大功,成絕俗之大德,唯其時為之。无其時,不可過。有其時无其才,不能過也。
《象》曰: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遯世无悶。
澤以潤木,而今滅沒之,大過之象也。君子之行,不求同俗而求同理。天下非之而不顧,獨立不懼也。不求人知而求天知。舉世不知而不悔,遯世无悶也。此皆大過人之行也。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卦以棟橈為象,初則本之弱者。然但以棟橈為言,則天下事付之不可為矣,故又因爻取象。巽為木,有茅象。初在下,以柔承剛,有藉用白茅之象。初六以陰居陽,雖弱猶愈于上。又大過之初,居事之始,苟能過于謹慎,猶可自全。如木中剛本柔,苟錯于地,或致缺折。藉以白茅,庶幾无傷。以其能畏懼,故得无咎也。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下柔承剛,當過于慎也。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稊,根之榮于下者。女妻,年之少者。九二陽之過,有枯楊象。二三四互純乾,有老夫象。初陰在下,有女妻象。既處于陰,又與初比,得陰之滋。有稊根復秀,女妻得遂生育之象。其占无不利也。此剛資于柔以成務者也。
《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二剛之過,得初陰以相與,以成天下之事也。
九三,棟橈,凶。
三四居卦之中,三又變坎,皆有棟象。全卦弱在初上,乃于三言棟橈者。蓋以剛居剛,又與上應。上以柔居柔,既不能勝。三過剛必折,是故橈者在三。此大臣之過于剛,而不勝其任者也。
《象》曰:棟橈之凶,不可以有輔也。
剛強之過,不能取于人,人亦不能輔之。
九四,棟隆,吉。有他吝。
九四在三之上,以剛居柔。上與初應,以柔居剛。剛柔相濟,以成天下之務者也。故其棟有隆起之象,而占則吉也。有他吝,反言以決之。謂當大過之時,必剛柔相濟,如四乃可。不然而或失之剛,或失之柔,皆吝道也。
《象》曰: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
四以剛居柔,初亦以柔遇剛,則其下不致橈折矣。《本義》以應初為有他,以不係于初為不撓。然細觀全卦,以陽之過而有棟橈之象。蓋凡物以過剛而遇過柔,必有橈折也。三四皆棟象,而三獨言橈,以三之過于剛也。初上本末皆弱,而上獨最凶,以上之過于柔也。三以應上得凶,則四以應初得吉可知矣,故不必以應初為嫌也。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无咎无譽。
九五亦陽之過,有枯楊象。陰爻在上,以五變為震,震為旉,有華生于枯楊之象。五陽爻,變為震,又少于上,有士夫象。比于上六,有為老婦所得之象。蓋陽爻為夫,陰爻為婦。又以爻之上下分老少,取象不可易也。陰雖過極,得陽不為无益,故亦无咎。蓋陰欲陽,非陽之咎也。然二之老夫女妻,以剛為主而柔輔之。五之老婦士夫,則以柔為主,而剛反輔之矣,何譽之有。
《象》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
枯楊生華,旋即枯矣。老婦雖得士夫,安能成生育之功乎。
上六,過涉滅頂,凶,无咎。
兌為澤,涉水之象。一變為乾,為坎,又居最上,有過涉于水,滅沒其頂之象。其凶甚矣,而得无咎者。四陽方過盛,上以陰爻居陰位。陰不敵陽,自其分也。如棟之橈,必自其最弱之處橈折,理勢固然,无足怪者。以人事言之,則當大過之時,才弱不能自濟。然理窮勢極,殺身成仁,于義為无咎也。
《象》曰:過涉之凶,不可咎也。
事雖无濟,理勢當然,不可咎之也。全卦以陽過乎陰,取棟橈之象。大過不能无橈,卦中二五,陽皆在中,故猶可亨。六爻皆欲其剛柔相濟,以適乎中。然後當大過之時,不至于有過。大抵剛中有柔,柔中有剛者吉,偏剛偏柔者凶。陽剛在上為主而陰柔輔之者宜,陰柔在上為主而陽剛輔者否。初上本末皆弱。然上以柔居柔,又居最上,故凶。初以柔居剛,又所處下,故无咎。三四皆象于棟。然四以剛居柔,以居上而下取初之輔,故吉。三以剛居剛,以自下而附上之柔,故凶。五以剛居剛,又自下而上比于上,故醜。二以剛居柔,在上而取初之比,故利。人當大過之時,必以剛為主,以柔為輔。非剛无以任天下之重,非柔无以成天下之功。在下位,則當柔而能剛,敬以承上,庶幾白茅之義。身在上位,則當剛而能柔,求賢自輔,得棟隆之吉,老夫之利矣。若以剛居剛,反上附于陰,不凶必醜。若柔弱已極,而居最上,唯有取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