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卦下巽上坤,木生地中,長而益高,升之象也。又卦綜萃,下卦之坤升為上卦,亦升之義也。升卦次萃,按《序卦》:「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物之積聚益高而上,升所以次萃也。全彖內巽外順,九二剛中而六五虛中以應,君子進用之象。故可以見大人而利于前進。六爻六五為升之主,下四爻皆有可進之象。唯上當升之極,而猶升不已則冥升而已。此全卦六爻之大略也。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
升進而上也。木自地生,卦綜萃。坤升于上,內巽外順。九二剛中有應,皆有大亨之象。以剛中之臣遇柔中虛已之君,有宜見大人,不事憂恤之象。後天巽坤之中為離,有南征得吉之象。
《彖》曰:柔以時升。
按《本義》謂以卦變釋卦名,謂解之三上居四也。陰陽二氣迭為升降。剛在上以為常,柔在上則以為時。亦扶陽抑陰之意也。《來註》以卦綜言,萃下卦之坤升而上也。然竊按,卦變柔進居上者多,即卦綜坤居上者亦多。獨此以升言,當以卦象言之。五行惟木最柔,然及時之既至,則自地下升于地上。又巽為風,風有氣无質,亦最柔者也。然時之既至,亦自地而上升。大象專言木,此兼木與風言之,故曰柔以時升。
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
以卦德言之。內巽則沈潛觀理,外順則從容待時。以卦體言之,二有剛中之德,應五虛己之君。宜其大亨也。
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南征吉,志行也。
萃以五為大人。升以二為大人。聚者,下之所樂,故但見言利見大人。進者,上之所忌。故言用見大人,勿恤,慶在得君而志在行道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
《本義》以順作慎,謂事事謹慎乃能積小以至高大也。然按:坤巽二卦皆有順義。木之生自小至大,人莫見其迹,順其自然也。學問積小以至高大,亦順其自然,不間以私意而已。
初六,允升大吉。
以柔居下,无應于上,本不能升。而二三當上升。初巽于二陽,二陽允之,故大吉也。晉三眾允,為二陰所信也。以陰信陰,不過悔亡而已。以陽信陰,故得大吉也。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程傳》以上專指九二,然二陽皆欲上進者。初為巽主,與二陽同體,故從《本義》,兼指二三。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
萃六二以中虛為孚,此以中實為孚。二變互坎為隱伏,鬼神祭祀之象。以剛中之臣,應柔中之主。至誠相感,可以不事文飾。猶禴祭之簡質,可達于神也。如是,則可以无咎矣。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君臣相信,有得時行道之喜也。中互兌喜悅之象。二未言升,有喜則可升矣。
九三,升虛邑。
陽實陰虛,坤為國邑。九三以陽剛當升之時,進臨于坤,故有升虛邑之象。
《象》曰:升虛邑,无所疑也。
三得正應,可以无疑也。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
人積誠以達于神,有升而上通之義。故二四皆以祭享言之。五陰居尊,山象。四承之,亨于岐山之象。四未居尊位,文王在岐周時之象。又二大臣四近臣,升有偪上之嫌,故皆不言升,而以誠意上達為升。如是,則吉而无咎也。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順事也。
按《本義》謂以順而升,登祭于山之象。竊按:順宜就文王言之。文王三分有二以服事殷,順之至也。守人臣之位,而以積誠上達為升,所謂順也。
六五,貞吉,升階。
以陰居陽,疑于不正,故言必正固則吉,如升階之易矣。坤為土,有階象。六五以陰居尊,必有正固之德以居天子之位,則正朝廷以正萬民,如升階之易也。
《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居尊致治,其志大得。又自下而上,至君位而極矣。故曰大得志。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貞。
以陰居升之極,務進不已,昏冥于升者也。若能反其升位之心,以升其德,則純亦不已。積而愈高,故曰利于不息之貞也。使不貞,則其不息何所利哉。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陰虛不富,升極必降,長極必消。昏冥不已,不能有其富矣。全卦以卦綜言之,則坤升巽上。以二象言之,則木自地升。以六爻言之,則六五為踐阼之君。升至此而極,為升之主。而下四爻皆上升者。二應五之大臣,四承五之近臣,皆嫌于言升。積誠上達,亦升也。初在下,小臣也,得上援而升。三立功任事之臣也,升而得國。上无可升而務升不已,能為不息之貞則衛武公之髦期進德也。若徒于位求升,君則周天元,臣則莽卓之臣而已,其昏冥何如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