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49卦-革卦䷰泽火革卦(离下兑上)-[宋]都絜撰《易变体义•卷十》

[南宋]都絜|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49卦-革卦䷰泽火革卦(离下兑上)

【周易下经】第49卦-革卦䷰泽火革卦(离下兑上)-[宋]都絜撰《易變體義•卷十》

䷰【离下兑上】 革:

初九,鞏用黄牛之革。

此革之咸也。而爻辭云爾者,革者有為之時,咸者感應之謂。初體離而炎上,則有志之象;畫奇而純剛,則有才之象;在卦之下,則未得位之象。有才有志而未得位,苟惟感非應,則躁進犯分,有妄作之凶矣已。雖非中順之質,而能資九二之中順,與之相比,是亦中順之道。中不躁進,順不犯分,以此自固其志,則不求九四之應,而貽妄作之凶矣。故變體為咸,而曰鞏用黄牛之革。鞏,固也。黄牛之革,言中順之道也。孔子釋之以不可以有為,言无妄作之凶也。咸之所謂感者,上感而下應,自然之情也。今欲革,故以有為而求上之感,則為革之咸,而與咸之本體異焉。夫遯之六二,戒其徇於所遇,而中變其志;革之初九,戒其苟求所應,而妄有所為,故皆欲以中順之道自固焉。然六二柔不得時,而中順在已,則固之為易,故曰執之用黄牛之革。初九剛不得志,而中順資人,則固之為難,是以稱鞏焉。

六二,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此革之夬也,而爻辭云爾者,夬之為言決也,剛決柔也。唯柔乃能從,唯剛乃能決。六二柔順中正,固能從而不敢先矣。或失于優柔而不斷,故勉以決而後得其志焉。盖君倡而已事,然後臣可從而和,事莫不然,而况于革乎?若六二者能如此,故曰已日乃革之。然以柔居柔,或于革之道為不足,故又勉之以征,征而後吉矣。六二柔不失中,而能上應乎五,則其于革非一于柔而不能決者也,故曰征吉无咎。然夬以決小人為主,而是爻則言革,有貴乎能決者,故為革之夬,而與夬之本體異焉。

九三,征凶,貞厲。革言三就,有孚。

此革之隨也。而爻辭云爾者,隨之彖曰:天下隨時。隨時之義大矣哉!言君能隨天之時,則人亦隨君之時。由是觀之,則臣能隨君,民亦隨之矣。九三之才,以剛過中而趨。革之時一於剛過,則我不隨上,而下莫我隨矣。故戒之以征凶,則言不可進而上也。又戒之以貞厲,則言又不可止其所也。此言為人臣者,不可不隨君之時也。至于上應乎上六,則既非征而凶,又非貞而厲矣。故九二承之,九四比之,上六應之,而上下皆我隨焉。故曰革言三就,言就之者衆,以見動而說隨者不一也。雖然,莫非隨也。天而君隨之,君而臣隨之,是爻則由革去故,而上下皆從,故為革之隨,而與隨之本體異焉。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此革之既濟也。而爻辭云爾者,既濟者,无不濟之謂。君雖賢矣,不得忠臣以弼之,未既濟也。臣雖忠矣,不得明君以任之,未既濟也。九四雖德不稱,然无承无應,一志以承同德之主。九五剛健中正,以大人之道,下比乎同德之臣。故君得臣以規正,而道行于上;臣得君以信任,而道行于下。故變體為既濟,而曰悔亡,有孚,改命吉。改命者,雖君命之未允,亦可諫之使改焉。改者,革之一端,非盡革而去之也。雖成命而能諍之使改,則格其心之非者,固可知矣。夫革與因對,而改為革之一端,位居六爻之一,而命乃人君之所出也,故言改而己。且既濟之本體,言天下无不濟也。此主改命言之,則君命之未允者,得臣諫之以濟;臣志之欲行者,得君信之以濟。若水在火上,兩相濟焉,故為革之既濟,而與其本體異矣。

九五,大人虎變,未占有孚。

此革之豐也,而爻辭云爾者,豐之彖曰:豐,大也。明以動,故豐。豐者,光明盛大之時。革之為卦,文明以說,而至九五剛健中正,有大人之才,下應離體,成文明之治,故變體為豐,而曰大人虎變。虎之為物,剛健而文明者也,非剛健不足以有革,非革故不足以成文明之治,而虎變文炳,又視君子為大焉,是皆豐之義也。然豐之本體,因明以動,而是爻之義,則因革而明且大焉,故為革之豐,而與本體異矣。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征凶,居貞吉。

此革之同人也。而爻辭云爾者,同人之卦,以六二之下體應九五之上體以成焉,故曰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革之上六,以兑說之,才居一卦之上,雖未若大人之得尊位大中,是亦君子之能革者也。必能使小人舍其所習而同我所為,故變體為同人,而曰君子豹變,小人革面。革面以同我亦可也,苟責之已甚則怨,故曰征凶。止于革面亦可,故曰居貞吉。所以然者,有德而未及大中,有位而不若至正故也。且革之上體,唯九五、上六有應,故九五曰未占有孚,而上六曰小人革面。二爻所以不同者,德位有間也。且九五居上卦之中,故以有孚言之;上六居一卦之外,故以革面言之。然同人之本體,以柔應乾,而爻則革而後同,故為革之同人,而與同人之本體異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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