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下离上】 晋: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无咎。
此晉之噬嗑也。而爻辭云爾者,以當體言之,則當晉之時,禮隂居下,以正而吉,道未彰著,故可信之道,人不見信,然未受命,故裕于進退而无咎也。以變體言之,則當晉之時而晉如,體隂居下而摧如,正必有信,而人不見信,必有為之間者,故曰罔孚有間。未除則未受命,而進退可裕,故曰裕无咎。變體為噬嗑,其義則頤中有物為之間也。夫噬嗑除間之卦,今乃有間而未除者,以在一卦之初也。小象言未受命,則終除間而受命矣。九四應于上,此其義也。然晉本无間,以體隂居下,又在一卦之初,則間或不免乎有之,故為晉之噬嗑,而與噬嗑之本體異焉。噬嗑之晉,言小人而為君子所治,將進而為君子之歸也。晉之噬嗑,言君子為小人所間,然終不罹小人之害焉。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
此晉之未濟也。而爻辭云爾者,進而後有濟之道,未進則未濟也。然未濟非不濟,必終于濟焉。六二柔中,則道可進,而自下應上之象,故曰晉如。无應則時未進,而憂道不行之象,故曰愁如。柔順中正,則不冒進以枉道之象,故曰貞吉。此皆欲晉之未濟也。至于无乘剛之難,无過中之凶,无位不當之悔,則人雖莫之知,而神必助之,終受福于幽遠之中矣,故曰受兹介福,于其王母。此言未濟而終于濟也。母治内言其幽,王母為祖妣言其遠,介言祐而助之也。然晉本當有濟,而六二无應,故為晉之未濟,而與未濟之本體異矣。
六三,衆允,悔亡。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无咎,貞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