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下坎上】 比: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
此比之屯也。而爻辭云爾者,屯之初九為康屯之主,所以封建諸候者也。比之初六能為人所比,人主因而封之者也。比初六有孚比之,則始比乎人而依之爾。充孚之實,則反為人所比焉者,上下之分未定,在下而終來有它,猶可也。至天下有主,而以貴下賤,大得斯民,則當率其所有之衆以比之,如是則下足以庇民,而上足以尊主,而為之主者,還以其所有之民而封之矣。故變體為屯,而有建侯之辭,所謂吉者,盖得為諸侯之義也。夫屯之六爻,莫善于康屯之主,而是爻則率其來比之民而比之,故為比之屯,而與屯之本體異焉。且屯之比者,君道也,康其屯以有來比之民而封諸候者也。比之屯者,臣道也,率所比之民歸康屯之主而為諸侯者也。此二卦之義,
六二,比之自内,貞吉。
此比之坎也,而爻辭云爾者,坎之為言險也。隂為險以䧟陽,故小人為險以䧟君子。六二柔順中正,君子之象。初六有孚比之,亦君子之象。而六三柔不中正,則小人之象也。六三柔不中正,居六二之外,若小人欲揜君子而䧟之者也。六二以中正之資内,而比于初六,則小人之險在前,不可不避者也。故變體為坎,而曰内比之,貞吉。苟舍君子而比小人,則與之俱化,而自失其中正之道。故夫子之釋之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然坎體為險,其用為䧟,莫非險且䧟也。是爻則言舍小人而比君子,故為比之坎焉。
六三,比之匪人。
此比之蹇也,而爻辭云爾者,經曰:蹇,難也。夫比非其人,本為利也。初或利焉,而徼幸于安樂,然害在其中矣,而必以患難終焉。志于利而反罹其害,志在安樂而患難終之,則其傷實多,凡以所比非其人故也。故變體為蹇,而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此皆言小人之道本固自傷,而與之比者亦俱傷而不可免也。凡此以象六三應在上六,而上六非可比者,然六三體坤,其位居下,而與上皆隂,非正應也。苟知不可比而舍之,亦何傷乎?故蹇之彖曰: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且蹇之為難也,以山上有水為象,而避就從違在乎行止之際,所謂利西南不利東北是也。是爻則以比非其人為犯難以取禍,故為比之蹇,而與其本體異焉。
六四,外比之,貞吉。
此比之萃也,而爻辭云爾者,經曰:萃者,聚也,物相遇然後聚。所謂勞來還定安集者,聚之之謂也。所謂四方民大和會者,已聚之謂也。然民之去就,惟賢者是從,故傳有之曰:天下之父歸之,其子焉往?史有之曰:衆賢和于朝,萬物和于野,惟君子舍不肖,唯賢者是比。且與羣賢咸萃,同比乎上,則弊政既去,而萬民無離散之患;善政既行,而四方有會和之美矣。故變體為聚,而曰外比于賢以從上也。且自二以上可以言比,四以上可以言萃,盖外比于賢以從上,然後為萃,則不止乎比而已焉。故是爻為比之萃,而與萃之本體異焉。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此比之坤也。而爻辭云爾者,夫坤之為道,順而已矣。九五剛得尊位,大中至正,已無險難之義,乃變體為坤,則在我者順矣,而人莫不順焉。盖以一剛為衆柔之主,而六二應之,六四承之,有克順克比之義,故變體為坤,而有顯比之辭。雖然,衆爻承其下,可為克順克比矣。而一爻乘其上,有後其君之象,乃舍逆取順,而有王用三驅,失前禽之辭焉。其邑人之順從者,則不待告戒,而惟爾之中矣,故有邑人不誡之辭,而夫子釋之以上使中也。雖然,舍逆取順,豈所謂成天下之大順哉?然舍逆而勿強之使從,是乃所以為順。且天下皆順矣,或有不順者,乃衆所不容,而自貽其禍。盖其下愚不移,聖人亦無如之何,則雖一夫之莫從,亦無害于順矣。且坤者,地也,乃順承天者也。是爻則以比為主,而下有順從之義,故為比之坤,而與其本體異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此比之觀也。而爻辭云爾者,觀之上九曰:觀其生,君子无咎。盖在我未備,則觀其動出于我者焉。在我者備矣,觀其動出于彼者如何爾,此君子所以无咎也。自比之君子言之,盖順者取之,吾道足以致之矣。猶有未順者,則時使然爾。出于我者無慊矣,吾如彼何哉?觀其出于時者,舍之而弗強焉。其所以致无首之凶者,自取之爾。故變體為觀,而曰比之无首,凶。夫觀之諸爻,或觀我生,或觀其生,而此則因其不上比而觀其生以舍之,故為比之觀,而與觀之本體異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