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过:䷽【艮下震上】
中孚而受之以,何也?序卦傳曰: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
小過:亨,利貞;,不可大事;,,大吉。
文王之彖小過云云,何也?曰:為卦下艮上震,四隂在外,二陽在内,隂多于陽,小者過也,故為小過。小者既過,則可以亨矣。然必以守正為利,不正亦不得亨也。又既為小過,則止可小事,而不可大事,以卦原是小者過,則只可小事得亨,而不可于大事望利也。且卦體上下四偶象鳥翼,中二奇象鳥身,艮止震動,四隂用事,而二陽不能自主,如鳥身挾翼以飛,且飛且鳴,而遺之音,亦可謂小者過矣。而其實不宜上而宜下,乃大吉,以上則大事,而下則小事也,故象占如此。觀隂盛雖亨,而亦必利貞,可見隂之亨,正亨以貞,人臣无以震主之威,自失臣節,是為正也。觀可小事不可大事,則知凡事量力而處,乃為得宜。若力小任重,智小謀大,是自蹈覆餗,甚不可也。觀飛鳥遺音,不宜上宜下,乃大吉,則知凡事吉以自安其分,人臣雖至託孤寄命,治定功成,亦必恭謹斂約,勞謙有終,然後上順下安,永終令譽也。嗚呼!聖人之立象也,舉一以例百,繫辭也,括義以形象,不特言凶言悔言吝者為示戒,即言亨言利言貞者亦示訓,易真所謂懼以終始,其要无咎,出入以度内外,使知懼也。仁矣哉!聖人之用心乎,真合天下萬世以寡過矣。
彖曰:小過,。,。柔得中,。,。,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孔子之傳小過彖云云,何也?曰:言小過亨者,謂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者,,過而宜得其正,如四時之行也。者,二五皆以柔中處之,是以小處二五,故止得小事吉也。不可大事者,大事非剛不勝,而剛又非得位不行,三四兩剛皆失當行之位,而不得其中,是以不可大事也。飛鳥遺音,不宜上宜下,大吉者,卦體有飛鳥之象焉,往上則其勢逆,往下則其勢順,故以舍逆就順為吉也。然不宜上宜下,亦取上卦震動,下卦艮止之義。蓋又以喻既過而愈動以上,則陵陽愈逆,而能止以下,則從陽自順,故得大吉也。總之,天道惡盈福謙,處小過之時,自以退處卑遜,使尊者安尊,始可免犯順之凶。故聖人論理,无不凖天道之自然以立言耳。
大抵過有三義,有過勝之義,有過失之義,有過往之義。卦中之隂勝陽,傳所謂小者過,是過勝之義也。卦中隂多失于太柔,傳謂剛失位而不中,是過失之義也。卦中爻多不應行,不相遇,傳謂與時偕行,是過往之義也。讀彖與傳,當知原備此三義。
象曰:,小過。,,。
孔子之傳小過大象云云,何也?曰:山上有雷,是乃雷在山上,往而小過耳。君子體此,知禮雖以得中為貴,而道須以善下為基。故于行也,則寧過乎恭,自處尚謙,不敢泰也。于喪也,則寧過乎哀,自處尚哀,不敢易也。于用也,則寧過乎儉,自處尚省,不尚奢也。凡事下而不敢上,順而不敢逆,以是為小過耳。
初六,飛鳥以凶。
周公之象云云,何也?曰:卦之六爻象飛鳥,初上乃鳥之兩翰,而初與四應,又居過時,是上而不下者也。飛鳥不宜上宜下,而初獨上而不下,失順逆之義矣。自屬凶道,故象占如此。
象謂宜下吉,而初在下反凶者,彖以卦之時言,爻以卦之象言,蓋鳥之下非一羽所能止,上方飛也,而初能下乎?且卦象䜿觀則初為下,若横觀則正以初上為並飛之羽翰耳。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孔子之傳小過初六云云,何也?曰:言飛鳥以凶者,當隂盛之時,羽毛之成身,雖不與之俱飛而不得也。大抵下三爻止體,以弗過為无咎,而初則便是頻飛之翰,當止不止,故為過凶。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周公之象云云,何也?曰:六二雖居過時,而能柔中守正,過而不過。于後則雖過初六始生之祖,而居二則遇其配祖之妣;于前雖不及六五柔中之君,而處二則實遇承君之臣。履柔安分,亦自是无咎之道也,故象占如此。
往二則過其始,故為過其祖。柔得柔位,是遇其妣。正應在上,是不遇其君。二本在下,是遇其臣。
按:過祖遇妣,註以過三四、遇五六為解。愚嘗反覆此義,大抵爻中過遇之旨,謂已過此而往遇彼耳。則六二之解,以徑過其祖而值遇其妣,庶于文義為順。又例以不及其君、遇其臣之旨,則是言過乃已過,不遇而不及,則謂其尚在前而未過,抑又明甚也。若以初不可言祖,則初為爻之始生,始生為祖,于義亦通。顧不知明易君子以為何如也?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孔子之傳小過初六云云,何也?曰:言不及其君者,臣无過君之理,過則逆而上矣。當隆盛之時,而能順止于下,不及其君,是舍逆取順之道,故為无咎也。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周公之象云云,何也?曰:三當小過之時,上應上六,而獨與四以陽,卓然自立,是衆隂之所欲甘心者也。若不知于此過防,則恃剛必折,或有從而戕之者矣。漢之李固、陳蕃輩,其凶可証也。故象占如此。鳴呼!聖人為羣隂中之孤陽,慮亦至矣。故曰: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象曰:從或戕之,凶何如也?
孔子之傳小過九三云云,何也?曰:言從或戕之,凶何如也?而尚可勿過防歟?
九四,无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永貞。
周公之象云云,何也?曰:九四以剛居柔而處隂,過之時尚无過咎之道也。蓋四位本隂,而九則剛,是為剛柔相劑而弗過。以四之柔而遇九之剛,是為以柔際剛而遇之。夫過而不遇則咎生,弗過而遇尚何咎乎?若其不然,而欲過以前往,則以陽而入隂,君子而遇小人,危厲亦甚矣。故往在必戒也。然過之為旨,取往過之義,謂其與時偕行耳。豈謂固守一轍,全不知變哉?故又以勿用永貞為貴也。蓋一永貞而固守不變,則又過耳。
上卦為震動,而四為震主,動則成動之過,故往厲必戒,所以即四之往而戒過也。永貞又成不動之過,故勿用永貞,所以即四之不往而救過也。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孔子之傳小過九四云云,何也?曰:言九四之弗過遇之者,四隂而居,以柔則為小之過。今以九居四,則不當位,所以不過柔也。往厲必戒,勿用永貞者,固執之意,亦不可長守不變也。味其語意,蓋正以申與時偕行之義于二陽爻中耳。
愚按:觀終不可長之辭,似義在釋勿用永貞之旨,而傳却單言往厲必戒,遂若傳義難通。若參觀諸爻,傳中往往以一語該下數言,則亦自可知終不可長之言為釋勿用永貞也。然亦終不敢定其云何也,則亦從朱註當闕之例,俟知者耳。
六五,,,公弋取彼在穴。
周公之象云云,何也?曰:六五以隂居剛,處乎三四二陽之上,下應艮止在中之二,而又動體居中,是正隂之方盛而高出乎陽,柔之得中而小事為可者也。故其象為隂上陽隔,而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又為公弋取彼在穴耳。在穴指内卦止中之二言也。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孔子之傳小過六五云云,何也?曰:言密雲不雨者,以柔居五,其位已上,隂盛之極,所為小過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周公之象云云,何也?曰:上六以隂柔居動終,而據過時,雖有應在下,然陽失其位,而艮不能止,窮高非位,是為弗遇。過之而其象則為飛鳥,任其躁動之性,以遠離巢穴,飄散无歸者也。以此處過,凶所必至,而外災内眚,俱不免耳。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孔子之傳小過上六云云,何也?曰:言弗遇過之者,隂至于上,陵陽已極,位亢而不可下也。夫飛鳥不宜上宜下,而上如此,舍順效逆,能无凶乎?大抵天下事,過亢則无一而可。陽且不可過亢,而况于隂乎?故為隂者,亦守利貞之戒而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