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卦:䷖【坤下艮上】
賁而受之以,何也?序卦傳曰: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
剝:。
文王之彖剝云云,何也?曰:剝之為卦,五陰在下而正生,一陽在上而將盡,陰盛長而陽消落于人事,則為衆小人剝喪君子之時。又内順而外卦艮止,亦有順止之義,故占為不利有攸往象也。嗚呼!文王之為攸往者,慮亦深矣。故曰: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其當商之末世乎!
彖曰:剝,剝也,。不利有攸往,。,。,天行也。【長,丁丈反】。
孔子之傳剝彖云云,何也?曰:剝者,言乎其剝落之義也。謂五陰變易五陽,而柔長剛變也。其曰不利有攸往者,則以小人已長盛至此,其勢不剝盡。此陽不止,君子自宜隨時晦迹,以免小人之害,尚何宜往乎?又卦下坤上艮,本有順止之象,君子見理旣明,目覩羣小之剝陽,象已顯著,自當順時知止,以免剝落之凶,故亦不敢自違天行,而昧夫消息盈虚之尚也。
象曰:山附于地,剝;。
孔子之傳剝大象云云,何也?曰:以山之高厚而止于地上,有山附于地之象。為人上者體此,知上以下為基,剝民肥已,適以自削其基而令之薄耳。乃一意,以厚固其下,為自安其宅也。嗚呼!百姓足,君孰與不足?其厚下安宅之義乎?
初六,剝牀以足,蔑貞凶。
周公之象剝初六云云,何也?曰:陰之剝陽,自下而上,以牀為象者,取身之所處也。又以一陽横亘五陰之上,有牀象,于卦初為足,故剝初取剝。牀以足象,當初卽剝,是陰自下已消滅乎一陽而失其正矣,凶之道也,故占有蔑貞凶象。
象曰:剝牀以足,以滅下也。
孔子之傳剝初六云云,何也?曰:言初六取牀足為象者,以陰侵沒陽于下也。嗚呼!履霜堅氷,即從此始矣,凶何如乎!
六二,剝牀以辨,蔑貞凶,【辨音辦】。
周公之象剝六二云云,何也?曰:六二于牀為上下之辨,二陰漸進而上剝,至此愈蔑于正矣,凶不亦甚乎!故象占取此。
象曰:剝牀以辨,未有與也。
孔子之傳剝六二云云,何也?曰:言陰之剝陽,得以益盛,而至于辨者,以陽未有應與故也。嗚呼!六五,二之正應,以隂應隂,又為同氣相求,正所謂與也。而曰未有與者,盖五自處柔止,故雖應二,而實不足以援二,此爻其蕭望之之謂乎?然下者上之宅,聽其剥而无能援,豈徒望之之凶,亦漢元之凶也。夫故六二之凶,當于二、五兩爻當之。
六三,剝之,无咎。
周公之象剝六三云云,何也?曰:衆隂剝陽之時,三獨處剛應,上去其黨而從上,在剝之時,獨得无咎者也。故象占為剝之无咎。
象曰:剝之无咎,失上下也。
孔子之傳剝六三云云,何也?曰:言六三在剝之時,而獨得无咎,以其在上下五隂之中,獨能失其上下之黨,而與陽應,是衆小人中之君子也。嗚呼!伊川先生以為漢之呂強,斯為得之乎?
六四,剝牀以膚,凶。
周公之象剝六四云云,何也?曰:六四剝牀,已至足辨之上,漸至于膚之位也。剝而至膚,將滅其身矣,其凶又何待言乎?盖自此而隂長陽消,皆已至極,貞道不可言矣,故更不言蔑貞,但直言凶也。
象曰:剝牀以膚,切近災也。
孔子之傳剝六四云云,何也?曰:言剝牀以膚,則割肉至身,切近乎災,而凶无可避矣。
六五,貫魚以宫人寵,无不利。
周公之象剝六五云云,何也?曰:六五處剝之極,五陰盛不可言,然位近于上九之陽,則亦有后妃率宫人進御于大君之義。且卦象原有衆隂,魚貫以進,而五率以近上狀,故象占以為此爻之義,惟如魚貫之,以宫人受寵于君,乃无不利耳,非是則不利也。嗚呼!五隂皆以剝陽致凶,惟三與陽應則无咎,五以順止乎陽則无不利,然則陽復固隂之吉道也,為小人者亦何苦喜剝君子乎?
象曰:以宫人寵,終无尤也。
孔子之傳剝六五云云,何也?曰:言以宫人寵。是雖當剝陽之位,而能順止乎陽之下,則亦終无尤耳。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剥廬。
周公之象剝上九云云,何也?曰:上九以一陽踞乎衆陰之上,有碩果不食象。卦象一陽得五陰以承載,有君子得輿象。衆陰將剝一陽而成坤,有小人剝廬象。不言吉凶者,碩果不食尚為君子之幸,而亦小人之吉;僅留一不食之碩果,則君子之吝,而亦小人之凶。若君子得輿,則无不利在君子;小人剝廬,則蔑貞凶即在小人矣。互有得失,故不暇一一言也。
觀上九一爻,以一陽止于其上,象取碩果不食;一陽乘五陰,象取君子得輿;以五陰剝一陽,象取小人剝廬。可見象義无方,拘執不得。若讀易者,能于象識義,則可與論象;更能于義推象,則更可以通象,並可以得義忘象矣。
觀剝之上九一爻,並取三象,可見置象无以見易,執象亦非所以論易。必象義雙顯,易道乃活潑潑如在目前耳。
觀、剝上九之一陽在上而卽承以復,一陽隨轉而在下,可見陰陽无終盡之理,所謂互根也。世儒謂陽盡生陰,陰盡生陽,如是則剝、復之間當更有坤矣,何得剝下即受以復乎?且觀、夬、姤之間亦不續乾,更自可見。
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孔子之傳剝上九云云,何也?曰:言君子得輿者,謂一陽獨居于上,五陰重承于下,陰象民,是為民所載也。小人剝廬者,陰為小人所恃,一陽以為庇,如人之有廬。若陰再進而剝此上九,則純坤无陽而失其所庇矣,終何所用乎?
上九一爻,同以一陽上五陰,而在君子則為民所承載,在小人則為剝廬而終不可用者,非故意扶君子而抑小人也。盖惟君子有撥亂之才,有正固之守,以安萬民,而為萬民所共載。若小人則无才无守,時危力詘,徒悼瞻烏爰止于誰之屋耳,豈能久庇其宇下乎?聖人所言,自實理實象,千古不易也。然則為小人者,亦幸无輕乘一時之勢,必欲剝盡君子以自失所庇乎?然觀此一爻,而易之教戒小人、提醒小人亦至矣,孰謂易不為小人謀也?
豐川易說卷四
<經部,易類,豐川易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