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卦者,雜亂文王之序卦也。孔子將序卦一連者,特借其一端之理以序之,其寔恐後學顛倒文王所序之卦也。一端之理在所緩也,又恐後學以序卦為定理,不知其中有錯有綜,有此二體,故雜亂其卦。前者居于後,後者居于前,止將二體兩卦有錯有綜者下釋其意,故乾剛坤柔,比樂師憂是也。使非有此雜卦,象必失其傳矣。
乾剛坤柔。
此以錯言,言乾坤之情性也。文王序卦六十四卦止乾坤坎離大過頤小過中孚八卦相錯,蓋伏羲圓圖,乾坤坎離四正之卦本相錯,四隅之卦,兌錯艮,震錯巽,故大過,頤,小過,中孚所以相錯也。
比樂師憂。
此以綜言,因二卦同體,文王相綜為一卦,後言綜者倣此。順在內故樂,險在內故憂。凡綜卦有四正綜,四正者,比樂師憂,大有眾同人親之類也。四隅之卦,艮與震綜,皆一陽二陰之卦。艮可以言震,震可以言艮,兌與巽綜,皆二陽一陰之卦。兌可以言巽,巽可以言兌,如隨蠱咸恒之類是也。有以正綜隅,隅綜正者,臨觀屯蒙之類是也。前儒不知乎此,所以言象失其傳,而不知象即藏于錯綜之中,因不細玩雜卦故也。
臨觀之義,或與或求。
此以綜言。君子之臨小人也,有發政施仁之意,故與;下民之觀君上也,有仰止觀光之心,故求。曰或者,二卦皆可言與求也。蓋求則必與,與則必求。
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
此以綜言。見者居九五之位也,居者以陽居陽也。八卦正位,坎在五,言九五雜于二陰之間,然居九五之位,剛健中正,故見而不失其居。蒙九二亦雜于二陰之間,然為發蒙之主。故雜而著見,皆以坎之上下言,言蒙之坎上而為屯矣。見而不失其居,屯之坎下而為蒙矣,雜而又著。
震起也,艮止也。
此以綜言,震陽起于下,艮陽止于上。
損益盛衰之始也。
此以綜言,損上卦之艮,下而為益下卦之震。帝出乎震,故為盛之始。益上卦之巽,下而為損下卦之兌,說言乎兌,故為衰之始。震東兌西,春生秋殺,故為盛衰之始。
大畜時也,无妄災也。
此以綜言。大畜上卦之艮,下而為无妄下卦之震,故孔子曰剛自外來而為主于內。无妄下卦之震,上而為大畜之艮,故孔子曰剛上而尚賢。止其不能止者,非理之常,乃適然之時。得其不當得者,非理之常,乃偶然之禍。
萃聚而升不來也。
此以綜言。升上卦之三陰,下而為萃之下卦。三陰同聚,故曰萃。萃下卦之三陰,上而為升之上卦,三陰齊升,故曰升。惟升故不降下而來。
謙輕而豫怠也。
此以綜言。謙之上六,即豫之初六,故二爻皆言鳴。謙心虛,故自輕;豫志滿,故自怠。
噬嗑食也,賁无色也。
此以綜言。賁下卦之離,上而為噬嗑之上卦,故孔子曰柔得中而上行。噬嗑上卦之離,下而為賁之下卦,故孔子曰柔來而文剛。頤中有物,食其所有,白賁無色,文其所無。
兌見而巽伏也。
此以綜言,與震艮同,震艮以陽起止于上下,此則以陰見伏于上下。
隨无故也,蠱則飭也。
此以綜言,隨則以蠱上卦艮之剛,下而為震,故孔子曰剛來而下柔。蠱則以隨上卦兌之柔,下而為巽,故孔子曰剛上而柔下。隨無大故,故能相隨,蠱有大故,故當整飭。
剝爛也,復反也。
此以綜言,剝則生意漸盡而歸于無,復則生意復萌而反于有。
晉晝也,明夷誅也。
此以綜言。明夷下卦之離,進而為晉之上卦,故孔子曰柔進而上行,明在上而明著,明在下而明傷。
井通而困相遇也。
困上卦之兌,下而為井下卦之巽。井下卦之巽,上而為困上卦之兌。養而不窮,通也,即不困。剛過其揜,遇也,即不通。
咸速也,恒久也。
此以綜言。故孔子曰柔上而剛下,剛上而柔下。有感則速,速則婚姻及時。有恒則久,久則夫婦偕老。
渙離也,節止也。
此以綜言。節上卦坎之剛來居渙之下卦,渙上卦巽之柔來居節之下卦。風散水故渙,渙則離而不止。澤防水故節,節則止而不離。
解緩也,蹇難也。
此以綜言。蹇下卦之艮往而為解上卦之震,出險之外,安舒寬緩之時,居險之下,大難切身之際。
睽外也,家人內也。
此以綜言。睽下卦之兌,即家人上卦之巽。睽于外而不相親,親于內而不相睽。
否泰反其類也。
此以綜言。大往小來,小往大來,故反其類。
大壯則止,遯則退也。止當作上
此以綜言,止字乃上字之誤。二卦相綜,遯之三爻即大壯之四爻,上字指大壯之四爻而言,退字指遯之三爻而言,皆相比于陰之爻也。孔子因周公三爻四爻之辭,故發此上退二字,言大壯則壯于大輿之輹,上往而進,遯則退而畜止臣妾,使制于陽,不使之浸而長也。故大壯則上,遯則退。
大有眾也,同人親也。
此以綜言。同人下卦之離進居大有之上卦,大有上卦之離來居同人之下卦,勢統于一,所愛者眾,情通于同,所與者親。
革去故也,鼎取新也。
此以綜言。鼎下卦之巽進而為革上卦之兌,水火相息,有去故之義。水火相烹,有從新之理。
小過過也,中孚信也。
此以錯言,過者踰其常,信者存其誠。
豐多故,親寡旅也。
此以綜言。旅下卦之艮,即豐上卦之震。人處豐盛,故多故舊。人在窮途,故寡親識。
離上而坎下也。
此以錯言,炎上潤下。
小畜寡也,履不處也。
此以綜言,二卦皆以柔為主。小畜柔得位但寡不能勝,眾陽所以不能畜,故曰寡也。履柔不得位,惟以悅體履虎尾,故曰不處也。不處者非所居也,故六三小象曰位不當。
需不進也,訟不親也。
此以綜言,天水相上下,安分待時,故不進。越理求勝,故不親。
大過顛也,頤養正也。依蔡氏改正
此以錯言。弱其本末故顛,擇其大小故正。《序卦》曰: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有此作証,蔡氏方改正,所以《序卦》有功于易。
既濟定也,未濟男之窮也。依蔡氏改正
此以綜言,水火相為上下,六位皆當故定,三陽失位故窮。
歸妹女之終也,漸女歸待男行也。依蔡氏改正
此以綜言。歸妹下卦之兌,進而為漸上卦之巽,漸下卦之艮進而為歸妹上卦之震,歸妹者女事之終,待男者女嫁之禮。
姤遇也,柔遇剛也。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依蔡氏改正
此以綜言。君子小人,迭為盛衰,猶陰陽迭相消長。一柔在五陽之下,曰柔遇剛者,小人之遭遇,君子之所憂也。一柔在五陽之上,曰剛決柔者,君子之道長,小人之所憂也。易之為書,吉凶消長,進退存亡,不過此理此數而已,故以是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