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過,大者陽也,陽過于陰也。乾坤也,坎離也,山雷也,澤風也,此八卦也。乾與坤錯,坎與離錯,澤風與山雷相錯,風澤與雷山相錯,六十四卦惟此八卦相錯,其餘皆相綜。澤本潤木之物,今乃滅沒其木,是大過矣。又四陽居中過盛,此所以名大過也。不然,四陽之卦亦多,何以不名過?因其居中相聚而盛,所以得名也。《序卦》「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所以次頤。
大過,棟撓。利有攸往,亨。橈,乃教反
梁上屋脊之木曰棟,所以乘椽瓦者也。木曲曰橈,本未弱而棟不正,有如水之曲也。椽垂嚲以漸而下曰宇,此卦大象坎,坎為棟,坎主險陷,橈之象也。又為矯輮,亦橈曲之象也。若以理論,本弱則無所承,末弱則無所寄附。此卦上缺下短,亦有橈之象。既棟橈矣,而又利有攸往,何也?蓋橈以成卦之象言,利有攸往亨則以卦體卦德之占言。
《彖》曰:大過,大者過也。棟撓,本末弱也。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大過之時大矣哉。說音悅
以卦體卦德釋卦名卦辭而嘆其大。陽大陰小,本卦大者過,故名大過。本謂初,末謂上。弱者陰柔也。古人作字,本末皆從木來,木下加一畫陽,取根株回煖,故為本;木上加一畫陽,取枝葉向榮,故為末。剛過者,四陽也。而中者,二五也。雖三四,亦可言中,故復卦四曰中行。益卦三四皆曰中行也。巽而悅行者,內巽而外行之以悅也。若以人事論,體質本是剛毅,足以奮發有為而又用之以中,不遇于剛。德性本是巽順,足以深入乎義理,而又行之以和,不拂乎人情,所以利有攸往,乃亨。大過之時者,言人于大過之時,行大過之事,適其時,當其事也。如堯舜禪受,湯武放伐,雖過其事而不過乎理是也。蓋無其時不可過,有其時無其才亦不可過。故嘆其大。與頤解革同。
《象》曰: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遯世无悶。
上一句大過之象,下二句大過之行,非達則不懼,窮則无悶也。窮亦有獨立不懼之時,不懼者不求同俗,而求同理,天下非之而不顧也。无悶者,不求人知而求天知,舉世不見知而不悔也。此必有大過人學問,義理見得明,有大過人操守,腳根立得定,方幹得此事。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藉者薦也,承薦其物也。因上承四剛,故曰藉。茅者,草也。巽陰木為茅,故泰卦變巽曰茅,否卦大象巽亦曰茅。巽為白,白茅之象也。无咎者,敬慎不敗也。
初九當大過之時,陰柔已能慎矣。又居巽體之下,則慎而又慎者也。亦如物,不錯諸地而有所藉,可謂慎矣。而又藉之以茅,茅又用夫白,白則至潔之物矣,是慎之大過者也。故有此象。然慎雖大過,以其居大過之初,雖大過而不過,故占者无咎。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陰柔居巽之下。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巽為楊,楊之象也。木生于澤下者,楊獨多,故取此象。楊乃木之弱者,四陽之剛皆同為木,但二五近,本末之弱,故以楊言。曰枯者,取大過乎時之義,故二五皆言枯也。至三四則成乾之堅剛,故言棟。稊,木稚也。二得陰在下,故言生稊。稊者下之根也。五得陰在上,故言生華。生華者,上之枝生也。根生則生生不息,枝生則無生意矣。下卦巽錯震,長男也。老夫之象,故稱老夫。老夫者,再娶女之夫也。應爻兌,兌乃少女也。女妻之象,故稱女妻。女妻者,未嫁而幼者也。九五兌錯艮,少男也。士夫之象,故稱士夫。適夫乃未娶者。應爻巽為長女,老婦之象也,故稱老婦。老婦者,已嫁而老者也。周公爻辭,其精至此,舊註不知象,以二五皆比于陰,殊不知九二下卦反稱老夫,九五上卦反稱士夫,近初者言老,近上者言少,說不通矣。
九二陽剛得中,當大過之時而應于少女,故取諸物,有枯楊生稊,取諸身有老夫得其女妻之象。可以成生育之功矣。故占者無不利。
《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此慶幸之辭。言陽方大過之始,得少陰以之相與,則剛柔相濟而不過,可以成生育之功矣。故占者无不利。
九三:棟橈,凶。
變坎為棟,又木堅多心,棟之象也。因坎三四皆以棟言,因巽二五皆以楊言。文王棟橈本末皆弱,周公棟橈因初之弱。
九三居內卦,下陰虛弱,下虛弱則上不正,故有棟橈之象。占者之凶,可知矣。
《象》曰:棟橈之凶,不可以有輔也。
同體之初,虛弱無輔助也。
九四:棟隆,吉,有它吝。
變坎,亦有棟象。隆者,隆然而高起也。它者,初也。三四皆棟,四居外卦,陰虛在上,非如三之陰虛在下也。上虛下實,則有所承載。故有棟隆之象。占者固吉矣。然下應乎初,若以柔濟之,則過于柔矣。其棟決不能隆,吝之道也。故又戒占者以此。
《象》曰: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
因外卦虛在上,實在下,所以不橈,故曰不橈乎下也。不可以有輔者,下虛故也。不橈乎下者,下實故也。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无咎无譽。
兌綜巽,又楊之象也。生華者,楊開花則散漫,終無益于枯也。老婦士夫,詳見九二爻下。
九五以陽剛應乎過極之長女,乃時之大過而不能生育者也,故有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之象。占者得此,揆之于理雖無咎,而老婦反得士夫,亦非配合之美矣,安得又有譽哉。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
何可久,言終散漫。亦可醜,言非配合。言且不惟不能成生育之功,而配合非宜,亦可醜也。
上六:過涉滅頂,凶,无咎。
頂者,首也。變乾為首,頂之象也。當過之時,遇兌澤之水,過涉之象也。澤水在首,滅沒其頂之象也。以二陰爻論之,初藉用白茅,大過于慎者也。以其居卦之初,故不凶而无咎。上過涉滅頂,大過于濟者也。以其居卦之終,故有凶而无咎。
上六處大過已極之時,勇于必濟,有冒險過涉之象。然才弱不能以濟,故又有滅頂之象。過涉滅頂,必殺身矣。故占者必凶。然不避艱險,慷慨赴死,殺身成仁之事也,故其義无咎。
《象》曰:過涉之凶,不可咎也。
无咎者,上六本无咎也。不可咎者,人不得而咎之也。以人事論,過涉之凶,雖不量其淺深以取禍,然有死難之節而無茍免之羞,論其心不論其功,論是非不論利害,人惡得而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