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14卦-大有䷍火天大有(乾下离上)-[明]来知德撰《周易集注•卷四》

[明]来知德|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14卦-大有䷍火天大有(乾下离上)

(明)来知德撰《周易集注》繁体版卷四上经:第十四卦_大有:火天大有(乾下离上)

大有者,所有之大也。火在天上,萬物畢照,所照皆其所有,大有之象也。一柔居尊,眾陽並從,諸爻皆六五之所有,大有之義也。《序卦》「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所以次同人。

大有,元亨。

彖辭明。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

以卦綜釋卦名,以卦德卦體釋卦辭。大有綜同人,柔得尊位而大中者,同人下卦之離往于大有之上卦,得五之尊位,居大有之中,而上下五陽皆從之也。上下從之,則五陽皆其所有矣。陽大陰小,所有者皆陽,故曰大有。內剛健則克勝其私,自誠而明也;外文明則灼見其理,自明而誠也。上下應之者,眾陽應乎六五也。應天時行者,六五應乎九二也。時者,當其可之謂。天即理也,天之道,不外時而已。應天時行,如天命有德,則應天而時章之;天討有罪,皆應天而時用之是也。乾為天,因應乾,故發此句。時行即應天之實,非時行之外別有應天也。剛健文明者德之體,應天時行者德之用。有是德之體用,則能亨其大有矣,是以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火在天上無所不照,則善惡畢照矣。遏惡者,五刑五用是也。揚善者,五服五章是也。休,美也。天命之性,有善無惡,故遏惡揚善者,正所以順天之美命也。

大有初九

初九:无交害,匪咎,艱則无咎。

害者,害我之大有也。離為戈兵,應爻戈兵在前,惡人傷害之象也,故睽卦離在前,亦曰見惡人。夬乃同體之卦,二爻變離,亦曰莫夜有戎。初居下位,以凡民而大有,家肥屋潤,人豈無害之理?離火尅乾金,其受害也必矣。無交害者,去離尚遠,未交離之境也。九三交離境,故曰小人害也。九三害字人此害字來。匪咎者,人來害我,非我之咎也。艱者,艱難以保其大有,如夬之惕號也。

初九居卑,當大有之初,應爻離火,必有害我之乾金者。然陽剛得正,去離尚遠,故有無交害匪咎之象。然或以匪咎而以易心處之,則必受其害矣。惟艱,則可保其大有而無咎也,故又教占者以此。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時大有而當其初,所以去離遠而無交害。

大有九二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无咎。

乾錯坤,為大輿,大車之象也。陽上行之物,車行之象也。以者用也,用之以載也。變離錯坎,坎中滿,以載之象也。大車以載之重,九二能任重之象也。二變中爻成巽,巽為股,巽錯震為足,股足震動,有攸往之象也。

九二當大有之時,中德蓄積,充實富有,乃應六五之交孚,故有大車以載之象。有所往而如是則可以負荷其任,佐六五虛中之君,共濟大有之盛,而無咎矣,故其占如此。

《象》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乾三連陽多之卦皆曰積,積聚之意。小畜夬皆五陽一陰同體之卦,故小畜曰積德載,此曰以載,而又曰積中者,言積陽德而居中也,則小畜之積德載愈明矣。夬九二《小象》曰得中道也,小畜九二《小象》曰,牽復在中,皆此中之意。敗字在車上來,乾金遇離火,必受尅而敗壞,故初曰無交害,三曰小人害,則敗字雖從車上來,亦害字之意。曰中德所以不敗壞也,曰積中不敗,則離火不燒金,六五厥孚交如,與九二共濟大有之太平矣。

大有九三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三居下卦之上,故曰公。五雖陰爻,然居大位,三非正應,故稱天子。亨者,陽剛居正,不以大有自私,亨之象也。卦本元亨,故曰亨。用亨于天子者,欲出而有為,以亨六五大有之治也。九二中德,止曰大車以載,不言亨于天子,而九三反欲亨于天子,何也?蓋九三才剛志剛,所以用亨天子也。同人大有相綜之卦,同人三四皆欲同乎二,所以大有二三皆欲共濟五之大有也。小人指四也,弗克者,不能也。三欲亨于天子,四持戈兵,阻而害之,因此小人所以弗亨于天子也。蓋大有之四,即同人之三,四持戈兵,即三之伏戎也。二三變為睽,輿曳牛掣,即小人之阻不能用亨也。舊註作享者非,用亨天子,猶言出而使天子亨,大有之亨也。

九三當大有之時,亦欲濟亨通之會,亨于天子,而共保大有之治者也。但當離乾交會之間,金受火制,小人在前,不能遽達,故有弗克,亨于天子之象。占者得此,不當如九二之有攸往也,可知矣。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因小人害,所以弗克亨于天子,周公之無交害者,初之遠于四也。孔子之小人害者,三之近于四也。

大有九四

九四:匪其彭,无咎。

彭鼓聲,又盛也,言聲勢之盛也。四變中爻為震,震為鼓,彭之象也,變艮,止*其盛之象也。

*原文作土,應為止之誤。

九四居大有之時,已過中矣,乃大有之極盛者也,近君豈可極盛。然以剛居柔,故有不極其聲勢之盛之象,無咎之道也。故其占如此。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辯晳也。

晳,明貌,晳然其明辯也,離明之象也。明辯者,辯其所居之地乃別嫌多懼之地,辯其所遇之時乃盛極將衰之時也。

大有六五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威如者,恭己無為,平易而不防閑備,具特有人君之威而已。因六五其體文明,其德中順,又有陽剛群賢輔之,即舜之無為而治矣,所以有此象。

六五當大有之世,文明中順,以居尊位,虛己誠信,以任九二之賢。不惟九二有孚于五,而上下之陽,亦皆以誠信歸之。是其孚信之交,無一毫之偽者也。是以為六五者,賴群賢以輔治,惟威如而已。此則不言而信,不怒而民威于鈇鉞,蓋享大有太平之福者也,何吉如之。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威如之吉,易而無備也。

誠能動物,一人之信,足以發上下相信之志也。易而無備者,凡人君任賢圖治,若機心深刻而過于防閑預備,則易生嫌隙,決不能與所任用之賢厥孚交如矣。惟平易而不防備,則任賢勿貳,去邪勿疑,方可享無為之治矣。威如即恭己,易而無備即無為。若依舊註作戒辭,則小象止當曰威如則吉,不應曰威如之吉也。

大有上九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上九以剛明之德,當大有之盛。既有崇高之富貴,而下有六五柔順之君,剛明之群賢輔之,上九蓋無所作為,惟享自天祐助之福,吉而無不利者也。占者有是德,居是位,斯應是占矣。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言皆天之祐助,人不可得而為也。上居天位,故曰天。此爻止有天祐之意,若繫辭,又別發未盡之意也。如公用射隼,止有解悖之意。若成器而動,又未盡之意也。言各不同,皆發未盡之意。舊註泥于繫辭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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