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濟者,事之已成也。為卦水火相交,各得其用,又六爻之位,各得其位,故為既濟。《序卦》: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所以次小過。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亨小者,言不如方濟之時亨通之盛大也。譬如*日之既昃,不如日中之盛,所以亨小而不能大也。利貞者,即泰之艱貞也。日中則昃,月盈則食,無平不陂,無往不復,一治一亂,乃理數之常。方濟之時,人心儆戒,固無不吉矣。及既濟之後,人心恃其既濟,般樂怠敖,未有不亂者。此雖氣數之使然,亦人事之必然也,故利于貞。
*原文「譬如」誤作「喜如」,此依他本修正。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釋卦名亨小義,又以卦體釋卦辭,言既濟亨小者,非不亨也,正當亨通之時也。但濟曰既,則亨小,不如方濟之時,亨通之盛大矣,故曰既濟,亨小者,亨也。非不亨也,特小耳。小字生于既字,初三五陽居陽位,二四六陰居陰位,剛柔正而位當也。剛柔正即是位當,有貞之義,故曰利貞。初指六二,二居內卦,方濟之初,而能柔順得中,則思患深而豫防密,所以吉也。終止則亂者,人之常情。處平常無事之時,則止心生,止則心有所怠而不復進,亂之所由起也。處艱難多事之時,則戒心生,戒則心有所畏,而不敢肆,此治之所由興也,可見非終之為亂也,於其終而有止心,此亂之所由生也。不止,亂安從生?文王曰終亂,孔子曰終止則亂,聖人贊易之旨深矣。其道窮者,以人事言。怠勝敬則凶,此人道之理窮也。以天運言之,盛極則必衰,此天道之數窮也。以卦體言之,水在上,終必潤下,火在下,終必炎上,此卦體以勢窮也。今當既濟之後,止心既生,豈不終亂?故曰其道窮。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患者蹇難之事,象坎險;防者見幾之事,象離明。思以心言,豫以事言。思患者慮乎其後,豫防者圖之于先。能如此,則未雨而徹桑土,未火而徙積薪。天下之事,莫不皆然,非但既濟當如此也。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无咎。
坎為輪,為狐,為曳輪,狐曳之象也。初在狐後,尾象。在水之下,濡象。若專以初論,輪在下,尾在後,皆初之象。濡其尾者,垂其尾于後,而霑濡其水也。輿賴輪以行,曳其輪則不前。獸必揭其尾而後涉,濡其尾則不濟,皆不輕舉妄動之象也。无咎者,能保其既濟也。
九當既濟之時,尚在既濟之初,可以謹戒而守成者。然初剛得其正,不輕于動,故有曳輪濡尾之象。以此守成,无咎之道,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曳其輪,義无咎也。
以此守成,理當无咎。
六二:婦喪其笰*,勿逐,七日得。
二乃陰爻,離為中女,婦之象也。又應爻中男,乃五之婦也。笰者車後笰也,即今舟中蓬之類,所以從竹。坎為輿,離中虛,笰之象也。近日書房皆寫茀,茀者草多也,去笰遠矣。坎為盜*,離持戈兵,喪笰之象也。此與屯卦六二相同,屯乘剛,故邅如班如,此則乘承皆剛,故喪其笰矣。婦人喪其笰,則無遮蔽,不能行矣。變乾居一,前坎居六,離為日,七日之象也。勿逐自得者,六二中正,久則妄求去,正應合,所以勿逐自得也。又詳見睽卦初九。若以理數論,陰陽極于六,七則變矣,時變則自得,蓋變則通之意。
二以中正之德,而上應中正之君,本五之婦也。但乘承皆剛,與五不得相合,故有婦喪笰,不能行之象。然上下中正,豈有不得相合之理,但俟其時耳。故又戒占者,勿可追逐,宜令其自得也,又有此象。
*通行本《經文》作「茀」。
*原文誤作「離為盜」,依他本修正。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中道者居下卦之中,此六二之德也。濟世之具在我,故不求自得。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離為戈兵,變爻為震,戈兵震動,伐國之象也。鬼方者,北方國也,夏曰昆吾*,商曰鬼方,周曰獫狁,漢曰匈奴,魏曰鮮卑*,三與上六為應,坎居北*,故曰鬼方。坎為隱伏,鬼之象也。變坤,中爻為方,方之象也。周公非空取鬼方二字也。離居三,三年之象也。既變坤,陽大陰小,小之象也。三居人位,小人之象也。變坤,中爻成艮止,勿用之象也。周公爻象一字不空,此所以為聖人之筆也。
既濟之時,天下無事矣。三以剛居剛,故有伐國之象。然險陷在前,難以驟克,故又有三年方克之象。夫以高宗之賢,其用兵之難如此,而況既濟無事之世。任用小人,捨內治而幸邊功,未免窮兵厲民矣。故既言用兵之難,不可輕動,而又言任人不可不審也。教占者處既濟之時當如此,戒之深矣。
*「昆吾」慈恩本作「獯鬻」。
*「鮮卑」慈恩本作「突厥」。
*「北」原文誤作「比」,依慈恩本修正。
《象》曰:三年克之,憊也。憊蒲敗反
憊者病也,時久師老,財匱力困也。甚言兵不可輕用。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
細密之羅曰繻,凡帛皆可言,故過關之帛曰繻。袽者蔽衣也。四變,中爻為乾,衣之象也,錯坤為帛,繻之象也,又成兌為毀折,敝衣之象也。成卦為既濟,本爻又得位,猶人服飾之盛也。濟道將革,不敢恃其服飾之盛,雖有繻不衣之,而乃衣其敝衣也。終日,盡日也,居離日之上,離日已盡之象也。戒者戒懼不安也,四多懼,戒之象也。衣袽以在外言,終日戒以心言。
六四當出離入坎之時,陰柔得正,知濟道將革,坎陷臨前有所疑懼,故有有繻不衣,乃衣其袽,終日戒懼之象。占者必如是,方可保既濟也。
《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疑者,疑禍患之將至也。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
鄰者,文王圓圖離居正南,坎居正北,震居正東,兌居正西,則東西者,乃水火之鄰也,故有東西之象。觀震卦,上六變離,爻辭曰,不于其躬,于其鄰,則震兌又以南北為鄰矣。殺牛不禴祭者,言當既濟之終,不當侈盛,當損約也。五變坤,牛之象。離為戈兵,坎為血,見戈兵而流血,殺之象。禴祭夏,離為夏,禴之象。坎為隱伏,人鬼之象。又為有孚,誠心祭人鬼之象。殺牛,盛祭,禴薄祭,實受其福者,陽實陰虛,陽大陰小,《小象》曰,吉大來也,大字即實字,吉字即福字,大與實皆指五也。言如此損約則五吉而受其福矣。泰入否聖人曰「勿恤其孚,于食有福」,既濟將終聖人曰「不如禴祭,實受其福」,聖人之情見矣。六四不衣美衣而衣惡衣,九五*不尚盛祭,而尚薄祭,皆善與處終亂者也。
五居尊位,當既濟之終,正終亂之時,故聖人戒占者曰濟將終矣,與其侈盛,不如艱難菲薄,以亨既濟之福,若侈盛則止而亂矣。故其戒之之象如此。
*「九五」原文誤作「九二」,依慈恩本修正。
《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之當作知,因與音同,寫時之誤。時[即]*二簋應有時之時,言東鄰殺牛,不如西鄰知時也。蓋濟道終亂之時,此何時哉。能知其時,艱難菲薄以處之,則自有以享其既濟之福矣。吉大來者,言吉來于大也。來字與益卦自外來也來字同。
*慈恩本有「即」字。
上六:濡其首,厲。
初九卦之始,故言濡尾者,心有所畏懼,而不敢遽涉也。上六卦之終,故言濡首者,志已盈滿,而惟知其涉也。大過上六,澤水之深矣,故滅頂。既濟上六,坎水之深矣,故濡首。
既濟之極,正終亂之時也,故有狐涉水,而濡首之象。既濡其首,已溺其身,占者如是,危可知矣。
《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言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