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等謹案:
《易用》六卷,明陳祖念撰。祖念字修甫,連江人,陳第子也。第所著毛詩古奇考、屈宋古音考發明引證,一洗吳棫諸家之謬,于韻學為大有功。而所作伏羲圖贊,則支離穿鑿,一無可取。祖念學不及其父,而說易乃勝其父。其書不載經文,但每卦條論其義。繫詞諸傳,則各標章目而詮釋之。其每卦之論,皆逐爻尋理,務以切于人為主,故名曰用。前有原序曰:易理無窮,非言之所能盡。故傳注于漢,疏義于唐,議論于宋,日起而日變。而易之用,則隨時隨事可以自察。是以君子居則觀象玩詞,動則觀變玩占。聖人所以言易者,如是而已。傳曰: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朱文公言:人能取易一卦若一爻,熟讀而深玩之,推于事而反于身,則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無所求而不得。事父事君,亦無處而不當。此則致用、利用之義也云云。其序後半佚脱,不知誰作。然一書大旨,具在于斯矣。每卦之末,率總論取象之義,多採互體之說。盖其學于漢儒、宋儒無所偏附云。
乾隆四十六年三月恭校上。
總纂官
【臣】紀昀
【臣】陸錫熊
【臣】孫壬毅
總校官
【臣】陸費墀
上一章节
没有了
下一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