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四庫全書*易纂言卷六
元吳澄撰
象下傳
山上有澤
【此釋艮下兑上也。山頂之上而有容水之澤也。】
咸
【此重卦之名。澤在上而水下潤於山,山在下而氣上蒸於澤,此二氣之交感也,故卦名為咸。】
君子以虚受人。
【澤虚容水於上,以虚而能受在下山氣之蒸;山虚含氣於下,以虚而能受在上澤水之潤。故君子象之,而以虚心受人之諫敎也。上六之耦,澤之虚也;四五之實,所受山氣之蒸也。初二之耦,山之虚也;九三之實,所受澤水之閏也。】
咸其拇,志在外也。
【外謂四,四之志不在初,而初之志則在四,初善矣。】
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順謂順理,靜守以俟正應為順理。】
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隨人謂隨已之人。范氏大性曰:處,止也。艮之德止,而今不能然。二欲從三,三亦志於得二,三居二之上,故云所執下也。艮體在他卦,近爻亦不相取,而此不然者,居感之時故也。】
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凡相感以情者利,相感以偽者害。四感初正應,是相感以情,而未感於害者也。若變其剛,憧憧然與五相感,則非公正无私之感,未可以為充實有光輝之大也。】
咸其晦,志末也。
【李氏鼎祚曰:末,猶上也。志末者,謂五志感於上也。】
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滕、騰通。滕,猶播也。國風曰:士也罔極,二三其德。離騷曰:初既與子成言兮,後悔適而有他所。滕之口說,盖如此也。】
【傳四之一,凡七十一字。】
雷風
【此釋巽下震上也。】
恒
【此重卦之名。雷發聲於卯中,收聲於酉中,一年之間,唯半年有雷風。則盛治之世,五日一風,或風多之時,恒風者有矣。雷不恒有,而風恒有,雷不兼風,不能恒也。雷而以風濟之,則恒矣。故卦名為恒。】
君子以立不易方
【雷之起,每歲各有方。風之起,八節各有方。周則復始,常然而不易。故君子之自立而不易其方者,象之曰雷風所起之方。雷則每歲不同,風則每節不同,非一方矣。豈所謂不易者哉?君子所立之方如此,其可乎?曰:正如此也。項氏曰:立不易方,方之所在則立焉,非一方也。程子亦曰:恒非一定之謂,一定則不能恒矣。唯隨時乃常道也。澄謂立不易象二五之居中,方象初三四上之分布於内外。】
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始謂卦之初畫,猶婦歸夫象之始也。始歸而即求深入不出,以相夫而克家者。】
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有悔而悔亡者,以能常久於中而不過剛也。】
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不得以恒久其飲食之德者,以悍戾被出而无所容其身也。】
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非其位,謂居柔。丈夫以剛為有才,居柔則是无才也,安能得禽哉?】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以柔中順從一,夫終身主饋者,此婦人正主事之吉也。為夫子則當以剛裁制事理之宜,不主故常,乃為男子之正主事。若亦如婦人之從一而終,則凶矣。】
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隂柔而振奮於上,雖變為陽剛之大,而亦无能強之功也。】
【傳四之二,凡六十字。註:相,悉亮切。】
天下有山
【此釋艮下乾上也。】
遯
【此重卦之名。山高有侵天之勢,天行不息,有似逃避而去之,故卦名為遯。】
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天行在上,非有意於遠山,而山止於下,自不能近,此遠小人不惡而嚴之象。艮二隂之浸長,小人也。乾三陽上進而遠去,遠之也。乾三陽之剛健,嚴也。下與艮之一陽合而為同類,不惡也。項氏曰:艮為少男,故小。乾為君父,故嚴。】
遯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以初長之隂,往應上盛之陽,豈能久應?知其危厲,止而不往,則何有於災也?】
執用黄牛,固志也。
【堅固其志,使之留止而不肯進也。】
係遯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係於隂而不能去,猶不去其疾而至於憊,所以為厲。係戀陰柔,所以為疾。畜臣妄之私恩,不可為之大事也。】
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君子雖與之和好而亦遯,所以吉。小人則不能然,所以否。】
嘉遯貞吉,以正志也。
【以正主事為志,而无私情也。】
肥遯无不利,无所疑也。
【疑,謂滯儗於隂而為所惑也。】
【傳四之三,凡七十三字。遠,于願切。憊,步拜切。】
雷在天上
【此釋乾下震上也。天无上下,以人所不覩處為上。雷聲在天之上,極其高也。】
大壯
【此重卦之名。雷聲卑下者,陽氣猶弱也。雷聲高亢者,陽氣盛壯也。故卦名大壯。】
君子以非禮弗履
【君子之非禮弗履,唯剛健以動者能之。禮者,天之理,而其用卑下,乾在下之象也。履者,足之所踐,如雷行所過,震在上之象也。】
壯于趾,其孚窮也。
【窮,謂征凶也。以初之恃其壯而猛於進,雖有九四之孚牽引於前,征行則必窮而凶也。盖曰雖其有孚,亦必困窮。】
九二貞吉,以中也。
【中則无過,不恃其壯而猛進也。】
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三之用壯,非能如君子之罔也。兩開其端,一則以戒,一則以教也。】
藩決不羸,尚往也。
【尚上也。前行无所礙,故得上進而往也。】
喪羊于易,位不當也。
【六居五,為位不當,變為剛則位當矣,故喪羊而无悔也。】
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不詳,謂不詳審藩籬之礙其前,而乃很進也。知其艱難不可以進,則吉矣,是其殃咎不至於長也。】
【傳四之四,凡六十五字。註:很休懇切。】
明出地上
【此釋坤下離上也。日西入於地下則暮,日東出於地上則旦。】
晉
【此重卦之名。日出地上,進進而上,故卦名為晉。】
君子以自昭明德
【明德者,離日之象。自昭者,出地上之象。】
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獨行,謂四不援而進之也。正釋貞也。裕者,不急於求四之孚,故未進而受命於四也。】
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以六二中正,故能順事六五而受其福也。】
衆允之志,上行也。
【衆志同進,故三與二隂進而上行也。】
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以居柔,故如鼠之伏於晝也。】
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有慶,謂陰陽相遇合。】
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道未光,釋貞吝。】
【傳四之五,凡六十六字。】
明入地中
【此釋離下坤上也。】
明夷
【此重卦之名。日入地下而暗,若明之遭傷然,故卦名明夷。】
君子以涖衆,用晦而明。
【項氏曰:明出地上,君子以之自治。明入地中,君子以之治人。明而遭傷,本非善事,君子觀之,皆為有用。用之以居人上,聰明睿知,守之以愚,使小人有所容,君子得以自盡,豈非君子之善道哉?蔡氏曰:涖,離象。衆,坤象。用晦,坤象。明,離象。澄謂涖衆者,以離照坤也。用晦而明者,以坤養離也。】
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明傷之時,君子在路,雖有可食,然以義不當食,而不食之也。】
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六二以柔居中,為順而有則,故能得強壯之馬,以拯己之傷,而有吉也。】
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以陽明獵隂暗,而有所得也。】
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五入于四之腹者,四能得五之心意也。】
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明雖遭傷,而其明不以傷而遂息,故亦利於正主事也。】
初登于天,照四國也。後入于地,失則也。
【下之明登用于上,則可以照四國。不用而使之入于地,故在上者失其所法則也。
傳四之六凡七十一字注:睿知音智。】
風自火出
【此釋離下巽上也。邵子謂火為風,盖風者火氣之所化,火能生風,風自火而出也。火盛則其氣上衝,其猛急飄揚者即風也。】
家人
【此重卦之名。屋下有火炊爨,則屋上有風自突而出。凡有外風自内火而出者,是其家有人居之也,故卦名家人。】
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人之家,必竈有火而後突有風。君子以家之本在身,修身者必言有物而後行有恒。言有物者,言皆有實而顧其行也。言有實,則行自有恒而顧其言矣。洪範五事,一曰言屬火。言有物,如火之麗於物而傳,故言之有物象火。身所行之行,如行地之風,雷得風而其卦為恒,故行之有常象風。】
閑有家,志未變也。
程子曰:閑之於志,意未變動之前也。志變而後治,則所傷多矣。】
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六二自上來,得坤順之中,盡上九自二往,成上卦之巽體,能柔順而卑巽者也。】
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嗃嗃而改悔,則於治家之道未為失。否則傷思,而失治家之節矣。嗃嗃下不舉悔字,而有其意。象傳舉爻辭之例,如此者多矣。】
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順,謂得坤順。下畫在位,謂以柔居柔,得其正位,故能作配正家,而致王之吉也。】
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程子曰:夫愛其内助,婦愛其刑家,交相愛也。】
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言反求諸身,自治嚴肅,故下皆畏之,非以威刑為威也。】
【傳四之七,凡七十一字。行下孟切,註:其行,行自之行。故行並同。】
上火下澤
【此釋兌下離上也。】
睽
【此重卦之名。火氣炎上,澤水潤下,兩相睽異,故卦名為睽。】
君子以同而異。
【項氏曰:睽非善事,然有當睽者,同而異是也。二女同居,同也;其志不同行,異也。此人道之當然,其在君子,則周而不比,和而不同,羣而不黨,皆同而異也。同人於異之中見其同,睽於同之中見其異。同,兌說之象也;異,離明之象也。】
見惡人,以辟咎也。
【項氏曰:初以四為惡人,其見之也,辟其為咎爾,非望其有所行也。】
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里巷之相遇,雖非其所,然所遇者正應,未為失道也。】
見輿曳,位不當也。无初有終,遇剛也。
【三陽位,六以柔居之,才弱不能進,故與曳剛,謂上九也。】
交孚无咎,志行也。
【敵應本不相與交,既孚而初之志得行於四,所以无咎也。】
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二剛噬五之柔,則隂陽相合而有慶矣。】
遇雨之吉,羣疑亡也。
【六三者,上九之正應也。因九四之梗于前,故上九之見六三,疑其如負塗之豕,疑其如載鬼之車,又疑其遭張弧之射,其疑不一,故曰羣疑。心疑則情不親矣,故雖婚媾也,而速遠之,反若宼然。及九四之孤,先張後說,柔弱之三與強梗之四既和,則上九之羣疑俱亡,而正應相求,六三、上九之睽合矣。】
【傳四之八,凡六十三字,辟皮二切。】
山上有水
【此釋艮下坎上也。山上有澤者,山上有水渟之澤也。山上有水者,山上有川流之水也。】
蹇
【此重卦之名。山之峻已不可躋攀至山之上,而水之險又不可超越,則不可行而進也,故卦名為蹇。】
君子以反身修德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已前。遇險而外不可行,唯當靜止於内,反求諸身,以自修其德也。反身自艮取象,陽止於外而回顧其内象。反身修德自坎取象,陽在於中而坎水常流象。中心修為之不息】
往蹇來譽宜待也
【宜止於初,而待不宜往也。】
王臣蹇蹇,終无尤也。
【安於義命,終无所怨尤於人也。】
往蹇來反内喜之也
【内謂六二。九三反于下以親六二,而六二亦喜之也。】
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六四雖當位,然柔而虛。九三之當位,則剛而實。下連九三,是得當位而實者,為己之援也。】
大蹇朋來,以中節也。
【中節者,謂九五居中之節。九五往外而居外卦之中,故九三得以來内而居内卦之上。九三之所以能來内者,其由蓋以九五之得中也。】
往蹇來碩,志在内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内謂六四,貴謂九五。傳四之九,凡五十九字。案:鄭本宜待下有時字,蓋以叶韻故。然離騷徑待與為期叶,則不添時字,亦叶韻。】
雷雨作,
【此釋坎下震上也。】
解
【此重卦之名。雷動乎上,雨降乎下,則鬱結之氣解矣,故卦名為解。】
君子以赦過宥罪。
【雷雨作而解散鬱結之氣,則物被發生之仁。君子以之解散囚繫之人,則人蒙寛大之恩。過者,震動之愆,赦則縱之使去,象雷之怱,有遂无罪者。坎險之惡,宥則減之使輕,象雨之潤,漸而不驟。】
剛柔之際,義无咎也。
【以柔承剛,與之交際而順從之,合時之宜矣,故曰義。】
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不過剛而隂之難解,得中道者能之。】
負且乘,亦可醜也。自我致寇,又誰咎也。
【負擔小人而乘君子之器,非能為君子之害也,彼自可醜爾。為九四之民所宼奪者,彼所自取,非人之咎也。】
解而拇,未當位也。
【九四以剛居柔,未當其位,是未能純乎君而得中,則能獲三狐而解其難,脱然无所累也。】
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近比之初,三既有解,則正應之,五自退聰,而三隂之難俱解也。】
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隂不順,陽悖也。初三,五之三隂,九二解之於前,既順乎陽矣,唯上六一陰悖而未順也,至於終為九四所射,而後得以解其悖也。】
【傳四之十,凡六十五字。自我致宼,舊本寇作戎。晁氏曰:其失自虞始。虞前皆依爻辭作宼解。悖,佳買切。註:難,奴旦切。未當、當位,並去聲。比,皮二切。】
山下有澤
【此釋兌下艮上也。山之下有澤,非山之邊側有澤也。澤者,瀦水之委,非通流之川,亦非有源之泉,所瀦者死水而已。】
損
【此重卦之名。山下之澤,潤上行而水漸減,故卦名為損。】
君子以懲忿窒慾
【懲,平之也;窒,塞之也。忿氣之起,如山之高;慾心之留,如澤之深。朱子曰:觀山之象以懲忿,觀澤之象以窒慾。項氏曰:少男多忿,少女多慾,人之所當損者,唯忿與慾。九思之終曰:忿思難見,得思義。】
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尚上通,上謂六四也。往益六四,與之合志也。】
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以其中為志,而益六五利在自守,不宜行往也。】
一人行,三則疑也。
【疑,謂不專一,无所適從也,繋辭傳所謂致一是也。】
損其疾,亦可喜也。
【有喜者初,可喜者四,故言亦。】
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龜弗克違者,上九祐之也。】
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大,謂陽上九不損下而能益上,所謂得志也。】
【傳四之十一,凡五十九字。註:委,役偽切。】
風雷
【此釋震下巽上也。】
益
【此重卦之名。風雷皆氣也,然風之聲因物而後盛,雷則其聲自盛,奮迅之威甚於風,風得雷則增助其勢,故卦名為益。】
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人之益,莫大於遷善改過。遷善,巽象。巽在外,於人之善見則遷之,自外而益也。改過,震象。震在内,於己之過有則改之,自内而益也。遷如風之行,改如雷之撃。朱子曰:遷善當如風之速,改過當如雷之猛。】
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厚,猶言重大也。事,作為之事也。厚事,即爻辭所謂大作也。初九所以元吉无咎者,蓋下民小弱之力,不能厚有所事,大作為以益之,必陽剛之才,自上而來益下者也。】
或益之,自外來也。
【外,謂九五。】
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固,猶故也。凶事急遽,不暇於求人,上九不能下益六三,所謂益之,乃六三舊時已所自有之者,而非上九益之也。】
告公從以益志也。
【告者,告之以求益之志,而初九從之也。】
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在下者受益而惠其心,不待問筮而吉可知。大謂初九之陽,初九益之,主德被于人,人懷其恩,得遂以己益人之志也。益之初九,即損之上九,皆一卦之主爻,故象傳皆言其大得志。】
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偏者,徇己而不益人之謂。大學傳云:辟則為天下僇。辟即偏也。六二之自外來,謂九五自外而來,内以益六二也。此爻之自外來,謂上九自外而來,内以擊六三也。夫子之傳如此其明,舊註猶且誤以或擊之為擊上九,而不知其為擊六三也。】
【傳四之十二,凡七十三字。註:辟,匹亦切。】
澤上於天,
【此釋乾下兌上也。凡海岸之上,皆天也。海水湧起,高數十丈,是為澤上於天。】
夬,
【隄壞而河水泛溢,謂之河決。海水湧起而高出虚空,謂之海決。故澤上於天之卦,名為夬。】
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則忌
【海決者,災異,非美事也。君子觀其象,既革其不美以為美,又因其不美以為戒。海水上湧,則注溉于下,故象之而施祿以及下人。海水盈溢,則湧出于上,故象之而居德則忌滿盛。或以禄為兌象,德為乾象。然兌,澤禄也;乾,天亦禄也。是兌之二陽,乾之三陽,皆可象禄。乾,健德也;兌,說亦德也。是乾之三陽,兌之二陽,皆可象德。施者,自上而施以至於下,故五而四,四而三,三而二,二而初。陽之禄施,自五始而極於初。蓋上之所施,必使及於下而後止者,欲其溥徧也。居者,在下而積以至于上,故初而二,二而三,三而四,四而五。陽之德積至五止,而不極於上。蓋下之所積,不使至于上,而過高者忌其盈溢也。項氏曰:居訓積。書之化居,易之居業,皆是。漢人猶言居積。】
不勝而往,咎也。
【陽盛之時,陽居陽位,故戒其輕往。】
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得中則不恃剛而能惕,能惕則有備,故雖有戎而无憂也。】
君子夬夬,終无咎也。
【君子之夬夬也。不恃其剛,雖和於柔,而終能決去之,故无咎,與壯而有凶者異矣。】
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聰不明也。
【位不當,謂以剛居柔,故次且。聰不明,謂坎耳塞其内也,故不聰於聽。】
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夬之主爻,比近所決之柔,以其中而无不及,故能引進羣剛,同決一柔。然僅免咎而已,於剛中之道,未為光也。】
无號之凶,終不可長也。
【言一柔在上,終不可以長久,必為五陽所決去也。】
【傳四之十三,凡七十一字。施申志切。】
天下有風
【此釋巽下乾上也。天下有風,猶天下雷行,言普天之下,覆燾所及,无一處不有此風也。】
姤
【此重卦之名,天之下處處有風,則无一物不與風遇,故卦名為姤。】
后以施命誥四方
【風徧及乎普天之下,猶君人命令徧及乎四方也。命者,巽之命。施者,乾之所施。誥者,以乾九五所施。巽九二之命,由中而達于四方也。四方者,下體之初三,上體之四上也。】
繫于金柅,柔道牽也。
程子曰:牽者,引而進也。隂始生而漸進,柔道方牽也。繫于金柅,所以止其進也。】
包有魚,義不及賓也。
【二之剛中,既包有初之魚,其義不能以及於九四矣。】
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行未牽,謂使九四之行,未能下就初六,而與之相牽聨也。】
无魚之凶,遠民也。
【九四陽君也,初六陰民也,初不應四,是君不能有其民,而遠其民也。】
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舍命也。
【志者下之志,命者天之命,舍猶違也,志壹動氣,能致天命,不違已也,謂下之三陽一隂,能致九五之下臨,而與之遇也,下有志於遇五,故能致天命之不違已志,志不舍命,辭意與遠民相似,民之遠君,由君使其民之遠也,故不曰民遠,而曰遠民,天命之不違人,由人能使天命之不違也,故不曰命不舍,而曰不舍命也。】
姤其角,上窮吝也。
【處上而窮極其吝者,時位則然,非已之咎。】
【傳四之十四,凡六十六字。遠,于願切。舍,音捨。注:覆,孚豆切。燾,同冒切。】
澤上於地
【此釋坤下兌上也。澤上於地,謂澤中之水溢出岸旁地上也。】
萃
【此重卦之名。西海北海之濱,澤上有地者為臨。東海南海之濱,澤上於地者為萃。蓋東南地勢卑下,澤水溢出海岸,淹浸平地萬有餘里,衆流之歸,悉聚於此,故卦名為萃。】
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除猶治也,又與儲通。蓄,聚也。戒猶備也。虞,度也。不虞,謂不虞度而至之事也。衆聚之事,有備則无患,故除治兵戎之器,以戒備不虞之事也。兌,西方金,三四五互巽,巽木外有兌金,戎器之象。坤,平地,无險阻可恃,不虞之象。坤能儲蓄,兌能戒備。】
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謂其志之擾亂也。】
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引之至久者,固守其中而未變也。】
往无咎,上巽也。
【上從九四,以一隂入于二陽之下,三四五互成巽體,故曰上巽也。】
大吉无咎,位不當也。
【雖是剛畫,以其居柔,則未可謂之大也。】
萃有位,志未光也。
【雖有陽位,而未能得二之孚,故其志未能光顯也。】
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未能安於衆人羣聚之上也。】
【傳四之十五凡五十九字注:度,待洛切。】
地中生木
【此釋巽下坤上也。地中生木,謂木根生於地中而未出土者也。】
升
【此重卦之名,木根既生於地中,漸而升以出土,故卦名為升。】
君子以順德,積小以成高大。
【項氏曰:順德,坤也。積小以高大,巽也。澄謂初六之柔小也,積謂自下畫而始。九二,九三之剛大也,自下升至于上高也。成謂至上畫而終。九三,巽體之上畫也,巽為高。】
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上謂九三,三之志欲升,初與之合志,故與之易位,而三得以遂其志也。】
九二之孚,有喜也。
【有喜,謂利且无咎也。】
升虚邑,无所疑也。
【无所疑,謂如入无人之境,无所疑惑顧慮也。】
王用亨于岐山,順事也。
【六四,坤之初畫為順,九三近比六四,能得坤之順德,以事隂神也。】
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大指九二剛畫而言,應五而上,升得志也。】
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消不富,謂柔畫剛為息,柔為消,剛實為富,柔虚為不富,所謂冥升,以柔畫之消而不富者在上也。若剛畫息而富者升于上,則為照升,而非冥升矣。】
【傳四之十六,凡六十三字,以成高大。舊本无成字,陸德明、王昭素皆云一有成字,今從之。】
澤无水,
【此釋坎下兑上也。水在澤之下,是水漏于下而澤无水也。】
困
【此重卦之名。水下漏而澤上枯,乏悴之象,故卦名為困。】
君子以致命遂志。
【君子處困窮之時,凡事委之天命而必遂已志。苟不知命,貪生趨利而改其志,則何以為君子哉?命自外至,故致命以外兑取象。志由内守,故遂志以内坎取象。兑一隂乘二陽之上而得正,命之出於天而正者也。柔說於外,有能委順之意。坎一陽陷二隂之間而得中,志之厄於時而不屈者也。剛實於内,有能直遂之意。】
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謂墮落在幽暗不明之地也。】
困于酒食,中,有慶也。
【以其得中,故有福慶也。】
據于蒺藜,乘剛也。入于其宫,不見其妻,不祥也。
【剛,謂坎之中畫。不祥者,死將至也。】
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
【下,謂初志在於拯初也。不當位,謂居柔。故其行徐有與,謂與初為正應,行雖徐,終必能就初而拯其困也。】
臲卼,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志未得,謂居高不安。中直即中正,改正為直以叶韻。受福,謂其中實也。】
困于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
【未當者,所處未得其當也。吉行者,能行而去之則吉也。】
【傳四之十七,凡九十四字。註:說音曰。】
木上有水
【此釋巽下坎上也。程子曰:木承水而上之,乃器汲水而出之象。澄案:彖傳言巽乎水而上水,此象傳言木上有水,合彖傳、象傳之義,其為木器入水而承水以上无疑。說者乃因彖爻有羸瓶甕敝之辭,則謂古人蓋以陶器汲而不以木器汲,於是以木為轆轤、桔橰、井幹之屬。然三物非入水者,亦不可謂三物之上有水,與彖、象傳意不協。夫陶器、木器皆可汲也,何以知古人必用陶器而不以木器乎?】
井
【此重卦之名。丁氏易東曰:以木為器,汲水而上,井之用也。澄謂卦名為井以此。或云:木杪抽水以上,有井中汲水而上之象。其說雖巧,而不若舊說之安。】
君子以勞民勸相
【井之養人,所及者衆。君子觀其象,教民以相養之道。勞者,閔其勞而休息之也。勸,勤勉之意。相,助力也。勸相者,使之各勤勉以相助也。商法,八家同井,共耕公田而已。周則私田亦令通力合作,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此皆勸相之法。各相助力,則民有休息之時。勸相者,所以勞其力也。勞民,取坎象。水者,萬物所歸,故說卦傳曰勞乎坎。勸相取巽象,木本根生枝葉,枝葉芘本根。勸相之義,坎之二柔民也,中一剛動者而休息於二柔之間。勞之意,巽外二剛力有餘能相助,人内一柔力不足而能卑巽以下二剛,使之肯來助己。勸之意也。】
井泥不食,下也。舊井无禽,時舍也。
【下,謂在六畫之下,井之上出者為可食之水,其在下者為不可食之泥也。舍,不用也。時所不用,非但人不食,禽鳥亦不食也。】
井谷射鮒,无與也。
【與,謂應。无應在上,故无提挈之以出者。】
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行惻者,欲其得行,故為之惻然也。王之明者,則必見用而受福,自渫於己,即所以求之之道。所謂夫子之求之,異乎人之求之也。】
井甃无咎,修井也。
【修,謂甃砌完整也。】
寒泉之食,中正也。
【九五之冽,寒而可食者,以其中正也。】
元吉在上,大成也。
【大,指九三之剛而言。上六能汲之至上,故其陽剛,濟物之功得以成也。傳四之十八,凡六十六字。勞,林到切。相,息亮切。舍,音捨。注:其勞相養、相助、相友、相扶,如字為之。云偽切。】
澤中有火
【此釋離下兌上也。海為大澤,萬水所歸。海之尾閭名曰焦釜之谷,水至其處如沃。焦釜有火在下,消乾其水,是為澤中有火。】
革
【此重卦之名。水能滅火,而水反為火所消,以至多之水悉化而无有,皆改變其常也,故卦名為革。】
君子以治歷明時
【此變革之至大者也。歷謂日月五緯之躔次,時謂春夏秋冬之代序。推日月而後可定四時,故治歷所以明時也。治歷取兌象,明時取離象。治猶治水之治,俾軌道秩然而理,如澤之衆流有歸。明如火明之明,俾氣候粲然而見,如火之纖微畢照。兌為巫史司歷,必有其官也。離為日定時,皆起於日也。】
鞏用黄牛,不可以有為也。
【時在初,位在下,上无應援,不可以有為,但當固守不動也。】
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行釋征有嘉,釋吉无咎。】
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之往也,即征之義。九三不當往求上六之應,惟當待上六來就己也。又何之,謂又何待於往也。】
改命之吉,信志也。
【改命而吉者,二孚於四,是二能信四之志也。】
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炳者,如火日之光明也。】
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九五應離,中畫離為火為日,故其文炳然如火日之光明。上六應互巽,中畫巽為木,故其文但蔚然如草木之荗盛,不能如九五之炳然也。小人則變為柔順,以順從於君,又不能如變為剛之君子矣。】
【傳:四之十九,凡七十字。注:消乾音于。】
木上有火
【此釋巽下離上也。以木入火,則火然木而起高燄,是為木上有火。】
鼎
【此重卦之名。鼎,烹飪之器,以木入火而成烹飪之用,故卦名為鼎。項氏曰:鼎之木上有火,猶井之木上有水,非井鼎之本形也。水至木杪為滋液,象水泉之上出;火至木杪為華實,象鼎氣之上蒸。澄謂以木之滋液為水,猶為可通;以木之華實為火,則迂僻甚矣。】
君子以正位凝命
【正位者,敬也;凝命者,信也。容貌不敬則民慢,政令不信則民疑。正位取離象,離為南面之位,舜之恭已正南面是也。凝命取巽象,巽為命令。凝者,凝結而不可解,謂命令之已出者不可輒改,當堅如金石,信如四時也。二者象鼎之重固而不可遷也。】
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足反居上為悖逆,以其出否,故為未悖貴。謂四妾賤而上從其子之貴,則非僭,猶趾顛而傾出其中之否,則非悖也。】
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无尤也。
【鼎之有實,如人之有道德者也。慎其所往,豈肯自輕而往求於上哉?九二雖不即六五,而六五終无所尤於九二之不我即也。】
鼎耳革,失其義也。
【鼎耳,在五卦之主也,而變革居三,失其宜矣。非改悔,何能終吉乎?】覆公餗,信如何也?
【信實也,言鼎中之實竟如何也。】
鼎黄耳,中以為實也。
【黄耳中虚,故能受鉉以為實也。】
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不太剛,不太柔,而適其宜為節。】
【傳四之二十,凡七十字。】
洊雷
【此釋震下震上也。一雷之後,又一雷洊雷也。】
震
【此仍羲皇八卦之名,為重卦之名。】
君子以恐懼修省,
【懼甚於恐。修省,修而又省也。君子初聞雷聲,既恐而自修矣。再聞雷聲,愈懼而加省焉。蓋慮所修之有未至,取重震之象也。】
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恐謂虩虩。致福,謂致笑言啞啞之福。有則,謂不以恐懼而失其常度也。】
震來厲,乘剛也。
【柔乘初,剛迫近雷威,故危。】
震蘇蘇,位不當也。
【所居之位不當,故宜行而去之。】
震遂泥,未光也。
【震,雷開而為電則有光,遂陷於泥則未能有離電之光也,故曰未光。】
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喪也。
【上行下行皆危,故曰危行。有事者在,固守其中。柔中居剛為大中,故能有守而億无所喪也,與六二之柔中居柔小而非大者不同矣。】
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凶无咎,畏鄰戒也。
【中未得,謂九四雷震之聲遂泥而不得上達,但能驚懼在下之六三而已。雖六五上卦之中,與之比近且未得至,況上六去九四益遠矣,故其聲索索而盡也。戒,如予有戒心之戒,月令有不戒其容止之戒同。畏鄰戒,謂因鄰之戒而知畏也。】
【傳四之二十一,凡七十五字。洊,在薦切。】
兼山
【此釋艮下艮上也。一山之外,又一山兼山也。】
艮
【此仍羲皇八卦之名,而為重卦之名。】
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項氏曰:兩雷、兩風、兩水、兩火、兩澤,皆有相往來之理。獨兩山並立,各止其所不相往來。人之至難止者心,能使心之所思各止其位,不貳不雜,則可以言止矣。位字又見艮上艮下之象。澄謂思不出其位者,在下則思止於下,在上則思止於上,取重艮之象也。】
艮其趾未失正也
【能止於下,則位雖不當,猶未至於失其正也。不止而行,則失正矣。】
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二為三之隨,則當卑退而聽從於三。今乃不然,三所以不拯其隨者,以六二自止其止,未嘗退聽於三而為之隨故也。】
艮其限危熏心也
【五非比非應,而亦熏及之,則其危甚矣。】
艮其身止諸躬也
【諸之,於也。躬,謂腰膂間人鞠躬之處。所謂止其身者,止之於此處也。】
艮其輔以正中也
【中,謂心也。正口之輔者,以此中心也。正中,蓋如文言傳龍德而正中,舊本作中正。朱子曰:正字羨文。項氏曰:姚小彭氏云:當作以正中,於韻為協。今從之。】
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以敦厚而居卦之終也】
【傳四之二十二,凡五十五字。以正中,舊本作以中正也。今倒其文者,從項氏所引姚小彭氏之說。】
山上有木
【此釋艮下巽上也。】
漸
【此重卦之名。山上有木,木長一尺,則山亦高一尺,其進以漸,不能遽也,故卦名為漸。】
君子以居賢德,善風俗
【居,猶居貨之居,謂積於内也。賢德,謂純美之德。善,謂新美之,使未善者善之。風俗,謂因風成俗,進修己德,轉移民俗,皆非一日所能,必以漸而至也。積德,取艮山之象。化俗,取巽風之象。】
小子之厲,義无咎也。
【項氏曰:小子居之,危厲不安,但於義无咎,固大丈夫之所安也。】
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素,猶空也,與詩素餐之素同。待可進而進,非徒飽於飲食以自養而已。】
夫征不復,離羣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宼,順相保也。
【羣醜,謂初、二、艮之二民也。詩曰:從其羣醜。九三往四,則離其民矣。四來居三,則不得正位,是失婦道矣。順謂二柔,初、二、二柔之順,能止九三,一剛之動,是能禦止坎之宼也。使三、四不易位,男女各安居,而三、四之有室有家,得以相保如舊矣。】
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得坤下之順,為巽下之風,風勢順矣,而猶以卑巽自處,未欲高飛而上,或欲擇桷而棲,進之漸而不急也如此。】
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中正相應,乃二、五所願,其合雖遲,終得其所願也。】
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鴻飛之次序不可亂,人以比兄弟之序,其可為儀者此也。有釋儀為執鴻羽以舞者,非也。此言飛鴻之羽,豈謂死鴻之羽哉?】
【傳四之二十三,凡八十二字,善風俗。舊本无風字,今依王肅本。離羣,力智切。】
澤上有雷
【此釋兌下震上也。震,雷象,亦龍象。神龍,純陽之氣所聚,潛於澤,為无聲之雷。神龍自澤起,則陽氣動,而為有聲之雷。此澤上有雷也。】
歸妹
【此重卦之名。神龍飛去出澤上,澤水從下起立,高湧如屋,從其所至而止,如歸妹之從夫而動,以歸于夫家也,故卦名歸妹。】
君子以永終知敝
【神龍飛去,則澤水湧起以從之,龍既止,澤水亦落矣。龍之飛去者必止,是其終之時也。水之湧起者必落,是其敝之時也。君子觀其象,以物之有始必有終,事之有新必有敝,故必先有以永之,而不使至於終,先有以知之,而不使至於敝也。】
歸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恒,當也。歸妹以其娣同歸者,乃常事也。六三之娣降為須,如跛者之能履,其所以吉者,往四而上承六五,以同歸夫家也。娣往承女君,女君受其承,故曰相承。】
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幽貞自守,待正配之歸,不私比不正之須,則未變易夫婦之常道也。】
歸妹以須,未當也。
【娣降為須,雖歸於夫家,九二守貞,不私昵之,以須之賤而不正,未能與其君子相當也。】
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古有殺禮而多㛰者,此則必待備禮而後行也。】
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上兩句舉爻辭,下兩句釋其義,如需上六象傳例。五之位在中,中者德之貴,以中德之貴而行歸于夫家,不以外飾為美也。】
上六无實,承虚筐也。
【手奉虚筐而无幣以實之,㛰禮不成故也。】
【傳四之二十四,凡八十字。註:殺禮所戒切。】
雷電皆至
【此釋離下震上也。皆,交也。有雷又有電,二者皆至也。】
豐
【此重卦之名,雷電同時而至,威燄盛大,故卦名為豐。】
君子以折獄致刑
【折,謂剖斷決之於已也。致,謂行用加之於彼也。離為獄,震為刑。折獄者,其明如電之光。致刑者,其動如雷之威。】
雖旬无咎,過旬災也。
【初與二遇於初,僅可在一旬之内,過旬則為災矣。遇者非正,配合故也。】
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
【有陽明之人來孚信於已,以開發其心志,使之不昬暗也。】
豐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
【沛之蔽雖輕於蔀,然蔽雖輕,亦不可作大事矣。五居尊位,如日麗天而照臨天下,此日不明,如人之折其右肱,終不復可用事矣。】
豐其蔀,位不當也。日中見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豐蔀見斗之象,六二爻辭已有象,傳不於六二釋之,而於九四釋之者,蓋蔀象由九四而成,四為蔀,故二見斗,二爻之象同,而所重在四也。位不當者,謂位柔而剛居之,故奇畫連亘而似蔀,若耦盡居此,則位當而障蔽者開豁矣。幽,二也,二在地為幽,四蔀蔽天,故二幽暗而不見日之明。吉行謂四,若下行與二遇,則吉也。】
六五之吉,有慶也。
【但舉爻辭有慶二字,而不復言譽者,取韻協也。】
豐其屋,天際翔也。闚其戶,闃其无人,自藏也。
【六居上之位,有小過飛鳥之象,言上六之大其屋,其高如鳥之翔於天際也。九三乃上六家内之人,自外闚之而无人者,三自藏而不見故也。】
【傳四之二十五,凡九十二字。折,之舌切。註:斷,丁亂切。傳:直戀切。】
山上有火
【此釋艮下離上也。宿止山上,舉火炊爨,故山上有火。】
旅
【此重卦之名。旅之字以外聚衆,言羣衆相從,宿止於外也。故行軍謂之旅,非一人客寓之謂。舉火於内,而人望見其突中之風,則為家居之人。舉火於外,而人望見其山上之光,則為旅次之人。故山上有火之卦名為旅。】
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
【離明,將以明刑也。然不恃其明而慎用,謂重之而不輕行刑也。慎用刑者,山止不動之象。艮止,將以止獄也。然不泥於止而不留獄,謂出之而不留在獄也。不留獄者,火行不處之象。雖不恃其明,因慎用而刑不誤,乃所以為明也。雖不泥於正,因不留而獄遂空,乃所以為正也。推其極功,則由慎用而至於刑措,由不留而至於圄空可也。以旅卦之象,而君子用之乃如此。】
旅瑣瑣,志窮災也。
【柔而居下,其志猥陋,故曰窮。】
得童僕貞,終无尤也。
【有童僕之貞者,在旅終无得罪於人之事。】
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
【以已通,焚其次已可傷矣,況又喪其童僕之貞者乎?以旅之時,而剛自五降三,來與其下,因上乾中畫之剛,來内與下,而互艮中畫之柔,往外居五,此為喪童僕之義。】
旅于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未得位,言五依四以居,而四未得正位也,故雖得資斧而心未快。】
終以譽命,上逮也。
【上,謂六五在六二上,上逮及也。居上而能逮下,故下即六二而有譽有命也。】
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于易,終莫之聞也。
【以下之旅,而其次在離火之上,此為遭焚之義。終莫之聞,謂終莫能知其牛之所在,无處尋求,而喪者不可復得也。】
【傳四之二十六,凡八十十六字。註:復得扶豆切。】
隨風
【此釋巽下巽上也。一風先倡,一風後和,二風相隨從也。】
巽
【此仍羲皇八卦之名,而為重卦之名。】
君子以申命行事
【巽風象命令,為一事而出一命,命既出而又申命之,則事之行不中止矣,取重巽之象也。】
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
【進退者,志之疑,能如武人之剛強,則志治矣。】
紛若之吉,得中也。
【得中,故不過柔,而能如事神者之卑巽以待人也。】
頓巽之吝,志窮也。
【窮,謂坎水之盡處,志至于窮極之地而後巽也。】
田獲三品,有功也。
【有功,謂益及上下也。】
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位正中,正而且中也。】
巽在牀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凶也。
【六四之巽,雖在牀下,以順承于上,而九剛在上,當窮極之地,故失下之心,而不能有六四牀下之巽也。正主事則凶,故曰正乎凶也。】
【傳四之二十七,凡六十七字。注:和胡臥切為一,云偽切。】
麗澤
【此釋兌下兑上也。一澤在内,一澤在外,二澤相附麗也。】
兌
【此仍羲皇八卦之名,而為重卦之名。】
君子以朋友講習
【二澤相滋潤之益,如朋友共講習之益,先己講而後又習焉,取重兌之象也。】
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蔡氏曰:未牽於隂,故未疑,若四則有商兌之疑矣。】
孚兌之吉,信志也。
【以誠信之吉,待六三也。】
來兌之凶,位不當也。
【不中正,故諂媚以為說也。】
无四之喜,有慶也。
【慶即喜也。】
孚于剥,位正當也。
【位正當者,中正也。故雖剥陽之隂,亦能以誠孚之。聖人并包兼容,化小人為君子者,一以誠心待之而已矣。】
上六引兌,未光也。
【引長已終之說,於說之道為未光。】
【傳四之二十八,凡五十四字。注:說音曰。】
風行水上
【此釋坎下巽上也。】
渙
【此重卦之名。水凝為氷,風行水上,則氷釋而渙散也,故卦名為渙。】
先王以享于帝,立廟。
【天大无涯,而神氣无不在,渙散也。享于帝者,合其散於一壇。人死則魄降,而魂氣无不之,渙散也。立廟以祭者,合其散於一室。天之神升上,如在天之風,故享帝取上卦巽風之象。二三四互震,為春時生萬物之帝,則象祭者降在天之神于地上也。人之魄降下,如在地之水,故立廟取下卦坎水之象。三四五互艮為廟,則象祭者升在地之魄于廟中也。】
初六之吉,順也。
【震馬、坎馬,共有三柔,得坤順之馬而拯渙也。】
渙奔其机,得願也。
【自四奔,就坎輿中之机而即所安,是得其所願也。】
渙其躬,志在外也。
【三之志,在四之躬,而今則渙矣。】
渙其羣,元吉,光大也。
【去柔羣而承剛君,是其光輝之盛大也。】
王居无咎,正位也。
【九居五者,王居其正位而不去也。】
渙其血,遠害也。
【謂遠去坎血之禍害也。】
【傳四之二十九,凡五十四字。遠云願切。】
澤上有水,
【此釋兌下坎上也。】
節
【此重卦之名。澤上有水,水滿則澤不容水而溢出,有限節也,故卦名為節。】
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
【制,裁割也。數度,數之度,蓋度起於數也。議,審訂也。德行,德之行,蓋行本乎德也。數度,節於外者也,而取内卦兌澤象。容受之淺深有則,澤之數度也。坎為矯輮,則有制之象焉,以外坎制内兌之數度,而節於外也。德行,節於内者也,而取外卦坎水象。晝夜之流行不息,水之德行也。兌為口,則有議之之象焉,以内兌議外坎之德行,而節於内也。】
不出戶庭,知通塞也。
【知九二塞其前而不可出也。】
不出門庭,凶,失時極也。
【當其可之謂時中。九二不出,以合於九五,不得時宜。甚矣,初之知通塞,知節者也。二之失時極,不知節者也。】
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不節而能嗟,則知節矣,又何咎乎?項氏曰:小象又誰咎也凡三,同人初九為褒辭解,六三為貶辭節之,六三王弼從解,沙隨程迥從同人。澄謂程從同人者是,蓋同人節是釋經文无咎。又誰咎者,言誰得而咎己解。六三經文无咎字,乃夫子自言其誰可以咎他人也。誰字意同咎字,一為人咎己,一為己咎人。】
安節之亨,承上道也。
【上謂五也。】
甘節之吉,居位中也。
【五之甘而吉者,以其居上卦三位之中也,中則不過而至於苦。】
苦節貞凶,其道窮也。
【同彖傳。】
【傳四之三十凡六十三字,行下孟切。】
澤上有風
【此釋兌下巽上也。大澤之上常有風也。】
中孚
【此重卦之名。澤廣則風盛,風施而澤受,兩相感應,故卦名。中孚】
君子以議獄緩死
【蔡氏曰:議獄,兌象。緩死,巽象。徐氏幾曰:象言刑獄者五,噬嗑、賁、豐、旅、中孚也。離有獄象,又取離,明照知情實。中孚六畫之離,噬嗑、豐兼取震,賁、旅兼取艮,非震動无以威衆,非艮止或輕於用刑。胡氏一桂曰:噬嗑、豐有離之明、震之威,賁次噬嗑,旅次豐、離,明不易震,皆反為艮。蓋明貴无時不然,威則有時當止。中孚全體似離,互體有震、艮,而又兌以議之,巽以緩之,聖人即象垂教。仁哉!五卦中文王唯於噬嗑取象,夫子即噬嗑、賁、豐、旅、中孚以盡其義。澄謂五獄皆離象,離中虚外窒,有似囹圄。刑之用不用,則自震、艮而異。震,動也,故其刑必用。艮,止也,故其刑不用。噬嗑、豐有震,二卦皆用刑者也。然噬嗑之罪輕,豐之罪重。罪輕而人不在獄,則薄罰其罪,以正吾之法而已。罪重而人在於獄,則明定其罪,而加之以刑也。賁、旅有艮,二卦皆不用刑者也。然賁之情重,旅之情輕,情重而未明,則須待鞠問而未可出獄;情輕而猶疑,則雖未行罰而暫命出獄也。蓋賁、豐、離獄在内者,其獄有人;噬嗑、旅、離獄在外者,其獄无人也。四獄三畫之離,獄之小者;中孚六畫之離,獄之大者。獄之小者,可罰可刑而非殺也。噬嗑、旅可罰之獄,噬嗑已罰,旅未罰,中孚死獄也。死獄而互體,有震又有艮,則刑之用不用未決,故議之。議之則非必死,亦非必不死,緩之而已矣。議獄緩死者,必誠求之,故見於中孚之象。】
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初上應九四,其志未變而他從也。】
其子和之,中心願也。
【五之孚二,出於中心之所願,自然之應,非彊非偽。項氏曰:甚言其孚也。否六四不戒以孚,亦曰中心願也。】
或鼓或罷,位不當也。
【位不當者,陽位而柔居之,柔則不實,豈能得人之孚哉?】,馬匹亡,絶類上也。
【上謂九五,絶六三同類之隂,而上孚於九五也。】
有孚攣如,位正當也。
【位正而當,故能得人之孚也。】
翰音登于天,何可長也。
【何可長者,項氏曰:聲聞過情,其涸可立而待。】
【傳四之三十一,凡六十一字。註:彊,其兩切。聞,音問。】
山上有雷,
【此釋艮下震上也。】
小過
【此重卦之名。山上之雷震於高處,然其高不能及天上之雷,但能小過於出地之雷與澤上之雷而已,故卦名小過。】
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獨立不懼,遯世无悶,乃大過於人之事。恭、哀、儉三者,雖過於人,亦只小過於人之事也。行過恭,取内艮下二畫之象。用過儉,取外震上二畫之象。震艮自坤變,上下四柔畫皆坤也。躬行,内事也,止於下而象坤之柔順者,柔之過乎恭。財用,外物也,動於上而象坤之吝嗇者,用之過乎儉。喪過哀,取卦中二剛畫之象。喪者,人道之終始,非彊力者弗能勝。九三,内卦之終。九四,外卦之始。二剛,彊力勝喪者也。三在内為情之哀,四在外為文之哀。】
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遭時如此,非人所能逃免也。】
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小過皆是隂過陽,陽不敢過隂,故上六過九三,六五過九四,九四雖處初六之上,亦不敢過初六,獨六二處九三之下,而使九三過之,小過之時陽得過隂者,唯此而已,蓋所以明君臣之分也。九三君也,六二臣也,臣不可以過君,故甘處其下而不及也。】
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如何者,謂其凶不可測知也。】
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陽居於四,為位不當,終不可長者,言不可久居上體之四,宜退居下體之初,而與初遇也。】
密雲不雨,已上也。
【已猶太也,言隂太居上而不居下,若隂下居三,則坎體全而成雨矣。】
弗遇過之,已亢也。
【言上六所居太高亢,而九三趨上以離其網也。】
【傳四之三十二,凡七十八字。行,下孟切。注:勝,音升。分,扶問切。】
水在火上
【此釋離下坎上也。】
既濟
【此重卦之名,水在火上,兩相為用,故卦名。既濟】
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時雖既濟,凡事當慮其後患而為之先備,有備則无患。思者,慮其後也;豫者,為之於其先也。患者,謂如火之為災;防者,謂如防之畜水。項民曰:人之用莫大於火,而火常生患。善濟火者莫如水,思火之為患,而儲水以防,使水常在火上,其力足以勝之,則其患亡矣。是以君子修道立教,設政舉事,知末流之生患,必皆有以防而濟之。】
曳其輪,義无咎也。
【守正,不急於濟也。】
七日得,以中道也。
程子曰:喪茀,七日當復得。謂自守其中,異時必行也。】
三年克之,憊也。
【憊,言用力之疲困,以見克之之難,而用兵非美事也。】
終日戒,有所疑也。
【有所疑者,於猶盛之時,疑其必有敗壞也。】
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時,謂祭雖薄,而當其可得其宜,吉即福也。大謂九五之陽,來謂自外至内,六二所受之吉福,實自九五而來也。】
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何可久,謂治安之久,必至危亂也。】
【傳四之三十三,凡六十九字。】
火在水上
【此釋坎下離上也。】
未濟
【此重卦之名,火在水上,不相為用,故卦名。未濟】
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火能辨羣物,照於上,則其辨愈明。水必居下方,流於下,則其居不忒。故辨物當如火之在上,居方當如水之在下也。同人辨物,亦取離象。項氏曰:火在上為辨物,水在下為居方,必加慎字者,以其未濟也。在濟之時,且當思患豫防,況未濟乎?水火交則有難,未交則未有難,然難將生矣。辨之不早,居之不得其所,皆難之所由生也,可不慎乎?易終於未濟,而始於屯,其意深矣。】
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項氏曰:極,終也。六五不能終濟,使下有濡尾,非但初六之罪,然初六柔暗在下,亦非能知終者。朱子曰:極字未詳,考上下韻亦不叶。澄疑當作拯字,或云極叶音競。】
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守中,故能行其正也。】
未濟征凶,位不當也。
【未濟諸爻,位皆不當,而象傳特於六三言之者,隂柔居險極也。】
貞吉悔亡,志行也。
【近柔中之君,其志得行也。】
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項氏曰:先儒謂暉為揮散,非也。暉者,光中之氣。管輅曰:日中為光,朝日為暉。詩曰:庭燎有暉。周禮:眂祲以十暈為十暉。澄案:散暉及物為光,斂光在體為暉。故日中之日,夜閒之燎,其暉散則為光;朝日之日,向晨之燎,其光斂則為暉。暈者亦光斂於體内,暉光相為體用。光及九二,而暉在六五,九二之光,乃六五之吉也。以其暉吉為言九二者,非。】
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飲酒過多,而不知節,遂至被水濡其者也。
傳四之三十四凡六十三字註:難,乃旦切。輅,音路。】
易纂言卷六
<經部,易類,易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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