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四庫全書|大易緝說卷八*元*王申子*撰
䷴【艮下巽上】
漸,漸,進也。進以序爲漸。爲卦艮下巽上,止於下而巽於上,爲不遽進之義。又木生於山,其長也不速,非如生於下隰之易也,亦漸之象,故爲漸。
漸:女歸吉,利貞。
天下事進以漸者,莫如女歸。臣之進於位,人之進於德,皆當以序,而漸進不以序,則淩節犯義,凶咎隨之矣。事事皆然,而女歸之禮尤不可不以漸,故以女歸爲義。漸之成卦,三與四也。二爻一交,而隂陽各得其正,言女歸之吉,又利於如此之正也。
彖曰:漸之進也,
以卦義釋卦名。
晦庵曰:之字疑衍,或是漸字。
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以成卦之主及卦德釋彖辭。漸以長女配少男,言女子不以過期而失其漸之正,則人之進也,其可不以漸而失其正乎?坤之三上居於四,乾之初下居於三,由二爻交而男女各得其正位,是坤隂上往而有功,故女歸吉也。以此正而行,豈但女歸而吉,雖一正天下可也,故曰可以正邦其位者。又謂三、四雖得其正,未若九五剛中正而居尊位也。且止於内而巽於外,故動不躁而進有漸,進有漸則動不窮,此漸之善也。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德以漸而成,俗以漸而化。君子觀山上有木,漸長而榮之象。於此之賢德,則居而守之,以俟其自成,故无躐等淩節之病;於彼之習俗,則以善道之,以俟其自化,故无刑驅勢迫之非。蓋德之在已,俗之在人,皆非一朝一夕所可成者故也。
初六,鴻漸于干,小子厲,有言无咎。
鴻飛以序艮,巽二體首陽末隂,又有大小二鴻相逐而序進之象,故取以喻漸之進也。干,岸也。艮少男,故曰小子。鴻,水宿之禽。今漸而進于水之干,艮之小子,但見其止之安,以進爲危而有言,而不知漸之為漸,以漸而進,非終於止也。況在下則當進,用柔則不躁,无應則能漸,得漸之宜,何咎之有?
象曰:小子之厲,義无咎也。
艮之小子,雖以爲厲,然於漸進之義,則无咎也。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吉。
自干而磐,則加進矣。磐,石之安平者,象進之安裕也。六二居中得正,上應陽剛中正之君,以他處之,急於進矣。二乃體艮而用柔,方且從容安裕,飲食以自養,衎衎而自得,无急於求進之心,得漸進之道,故吉。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言二以中正自養,非徒飽而无意於天下也。特不汲汲於進,必以漸而進耳。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宼。
陸,高平之原,非鴻所安。喻三以剛居剛,處下之上而不得其安,不安故昵比於四。四,隂婦也;三,陽夫也。三居艮止之極,止極者進必鋭,而四又以柔巽逢迎於前,隂陽相說,三迷於往而不知返,故有夫征不復之象。不正而合,雖孕不育,以言失漸之正,其凶可知。然四非偶也,乃宼也。三若移其不中之剛而爲得正之剛,禦而去之,則彼此不失其正,故利。彖傳言得位有功者,三與四也,而爻辭乃如此。蓋卦以全體言爲得位之正,爻以時義言爲失漸之宜,故曰易之爲道也屢遷。
象曰:夫征不復,離羣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宼,順相保也。
正應上九,乃羣類也。今三迷於就四,而決於離羣,是可醜也。孕而不育,是合非其道也。若禦而去之,則彼此各保其正,是順以相保也。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巽爲木,爲風。鴻乘風而升于木,故曰漸于木。然鴻趾連,不木棲,喻六四以隂乘陽而處不安也。桷,横平之柯,喻不安之中而得稍安之地也。此言四雖乘剛不安,然居得其正,且能巽順以處之,故无咎。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四躐居高,失漸之道,而得无咎者,順巽而已。故天下事欲求稍安於不安之時,非順與巽不可也。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陵,高阜也。九居至尊之位,如鴻之升于高陵也。婦,二也。二與五應,而爲三與四成卦。得時者,所隔未能即合,故不孕,謂不合則无成功也。然二五皆中正,彼雖暫隔,終莫能勝,況漸之時,其合有漸,故終於獲吉。三歲者,言自五至二,歷三變而終與二合,得其所願也。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言三與四終不能勝二、五之中正,而五得所願也。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爲儀,吉。
胡氏曰:陸字以叶韻當作逵。逵,雲路也。今從之。按說文:逵,九逵之道,謂其通達无阻也。蓋居一卦之最上,處巽體之至極,是風之高者,爲鴻飛遇風而漸于逵之象。鴻遇風,則其羽尤爲閑雅,不急不迫。喻九以陽剛處漸之極,而執巽用柔,居无位之地,德愈高而望愈隆,是賢達君子之有高致者也。故於進退容止之間,從容有序,可以爲天下之儀表,其吉可知。羽儀,旌纛之屬。
象曰:其羽可用爲儀,吉,不可亂也。
鴻之進也,有序而不可亂。羽又鴻之所藉以進者,以況上九之高致,其進也,雍容有序而不可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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