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

| 易经注解| 2024-01-01 11:05:53| 0

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元)王申子撰《大易緝說•卷三》

䷆【坎下坤上】

師,兵衆也。為卦坎下坤上,地中有水,水聚於地中,衆聚之象也。水由地中行,師由律中行之象也。

伊川曰:内險外順,險道而以順行,師之義也。一陽為衆隂主,統衆之象也。比以一陽主衆,隂而在上,君之象也。師以一陽主衆,隂而在下,將帥之象也,故為師。

師:貞,丈人吉,无咎。

九二,成卦之主也。以一陽統衆隂於下,將帥統師之象也。行師之道,以正為主。興師動衆,以毒天下,而不以正,民弗從也。動以正矣,帥師者又得其人,然後吉而无咎。吉謂有功,无咎謂无過,丈人謂年德才謀,為衆所尊信畏服者也。不然,則衆心不服,行師雖正,其能吉乎?

彖曰:師,衆也;貞,正也。能以衆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以,卦體、卦德釋彖辭。能以之以,猶春秋以某師之以,謂能左右之也。二以一陽得中,衆隂皆為所以也。能以衆正正天下之不正,則可為王者之師矣。王者,以德行仁之稱。剛中而應,謂二以剛處中,而五以中順應之,是得君信任之專也。坎險坤順,行險道而順人心,師之正也。毒,害也。師旅之興,不无傷財害民之事,然唯正唯順,則毒天下所以安天下,故民說從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衆。

散漫而不一者,水也;容受而无遺者,地也。水歛聚於地之中,衆聚之象。君子體此以容保其民,畜聚其衆也。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律,法制紀律也。否,不以律也。臧,善也。在卦之初,為出師之始。出師之道,當謹其始,先明紀律。紀律不明,則威信陵夷,人心玩弛,雖善於用師,亦取凶之道也,故曰臧凶。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師出必以律,失律則凶矣。雖幸而勝,亦凶道也。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王三錫命。

二以剛中之才,上為六五所應,下為衆隂所從,於師之時,師之主將也。梱外之事,將軍主之,軍事不從中覆,故曰在師。在師之權既專,則可緩可急,可剛可柔,可進可退,周旋舉措,皆適其中,故吉而有功,且无過咎,此主將之事也。在師使衆知有將,錫命使將知有君,知有君則不患其專矣。至於再,至於三,諄複之意也。錫命如遣使勞軍、就軍賜爵之類是也。或曰:錫命,舊說皆以為三錫恩命,謂一命受職,再命受爵,三命受服,而子獨以為命令之命,何也?曰:此爻方言在師,未及行賞,况聖人分明在上六師告成功時,言論功行賞之事,六爻之等,何可亂其次耶?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天,王也。在師而得中吉者,承王之寵任也。再三以懷來萬邦之意命之者,見非殘民以逞師之正也。

六三:師或輿尸,凶。

輿,衆也。尸,主也。三不中不正,以柔居剛,是小人之才弱志剛者。而居二之上,是二為主將,三躐而尸之也。凡任將不專,偏裨擅命,權不出一者,皆輿尸也。軍旅何所聽命乎?其取敗必矣,故凶。

象曰:師或輿尸,大无功也。

自古用師,權不出一,而致覆敗者多矣,况望其有功乎?

六四,師左次,无咎。

左,次退舍也。兵法:上將軍居右。是師以右為尚,左乃无用之地。次,舍止也。蓋四柔而得正,故能見可而進,知難而退。雖无成功,然賢於冒不韙而取覆敗者多矣,故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度不能勝,完師以歸,亦師之常也。

伊川曰:易發此義,其仁遠矣。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无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

五,君也,師之主,故以興師任將之道言之。五柔順得中,非起兵端者,敵加於已,不得已而應之,如田有禽,害吾稼,然後獵之。執言,奉辭也。明其罪以討之,是為有名之師,師之正也,故利,故无咎。長子謂九二,望尊而更練者也。弟子謂六三,六四隂小而輕率者也。任將宜專,若使長子任事,而又使弟子得而衆主之,則師雖正,亦不免於凶矣。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二以剛中受命而行,任使已當矣。若參以小者,輿尸其事,則為不當,其凶宜也。後世有以宦者為監軍,何見哉?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上師之終,功之成,大君論功行賞之日也。大者命之有國,小者命之有家。然小人有才无德,雖有功亦不可用,唯以爵祿金帛賞之可也。若使挾功而有國有家,其禍可勝既哉?此聖人於用師成功之後,而為深長之慮也。坤體,國家之象;隂柔,小人之象。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大君恩命,所以正定功賞,而小人勿用者,恐恃功而亂邦也。當師之終,而以隂柔居之,故有小人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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