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卦-蒙卦䷃山水蒙卦(坎下艮上)

| 易经注解| 2024-01-01 11:04:45| 0

第4卦-蒙卦䷃山水蒙卦(坎下艮上)-(元)王申子撰《大易緝說•卷三》

䷃【坎下艮上】

蒙,蒙昧也。物生必蒙,謂物之初生,蒙昧而未明也。

伊川曰:為卦艮上坎下,山下有險,遇險而止,莫知所之,蒙之象也。山下有水,水必行之,物始出而未知所之,亦蒙之象。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

成蒙卦之主者,二與上也。今卦義專主二而不主上,以上居一卦之外故也。二以陽居中,剛而不過,得時中之道,故亨。蒙之未亨,所求者陽之明也。我謂九二,唯陽故明,是能發人之蒙者。五,蒙卦之主,其質隂柔,如童之蒙而下應之,是蒙之世二不求五而五求二也。為二者亦宜待上之求而後應之,如是則彼之信向也專,而我之發之也易。若求之自我,則不唯教者之心不虚,而受教者之心亦不專矣。筮者心有未明,而求決於明之事。決蒙如決筮,初則至誠一意,故告之。再三則瀆慢不誠,故不告。蒙而求發與明而發蒙者,皆當一出乎正,故曰利貞。亦以二五皆不正,故戒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

以卦象、卦德釋卦名義。艮,山也。坎,險也。山下遇險,莫知所之,内險不可處,外止莫能行,莫知所為,故為蒙。

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

以成卦之主釋彖辭。蒙之能亨,以亨道行也。亨道,時中也。時謂用當其可,中謂无過不及,亦謂五以隂居陽,二以陽居隂,皆位乎中也。志應者,主五而言,謂五之志應於二也。剛中主二而言,謂初筮則至誠一意而來告之者,以吾剛中之道告之也。若再三則其誠不一,與吾剛中之道相戾,故不告。縱告之,彼亦不能信受,徒為煩瀆,瀆滋蒙耳,故曰瀆蒙。蓋五體柔而志剛,故有誠不誠之異也。蒙者,純一未發之天也。及其未發而以正養之,可以作聖,此蒙之所以利貞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山下之泉,水之始出者也,未有所之。若人蒙穉,未知所適也。泉之性行,山之性止,此欲行而彼止之,是行而未逹也,皆蒙之象。誠齋曰:山下之泉,其決也不可禦,君子得之以果其行;其積也不可測,君子得之以育其德。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隂暗在下,蒙者也。蒙貴於發,發貴於初。發之之道,其蒙而未逹也,則宜用者刑威以懲之;其蒙之既逹也,則宜用者說械繋以寛之。或刑或說,當隨其宜而用之於初,過此以往,則扞格而難勝,故吝。蓋初六質隂,故蒙,故不免於用刑;居陽,故可發,故可以用說。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發蒙之初,法不可以不正,或刑或說,不失其宜,乃發蒙之法,故於初言之。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二處蒙之時,以剛中之德為一卦之主,上應於五,得時得位而獨明者也,故能包蒙納婦而皆獲其吉。包蒙者,包衆蒙而為之主也。納婦者,受衆隂而為之歸也。此通一卦而言也。五,尊也,父也。二,卑也,子也。處卑而任尊者之事,子克家之象也。此以應五而言也。謂包蒙納婦而皆吉者,子克家故也。苟非盡子道而包之納之,則僭亂耳,何吉之有?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二以剛中承於五,五以柔中應於二,剛柔相接,故能成其主蒙之功也。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六三以隂居陽,而應比皆陽,非純乎蒙者,故不言蒙。唯不中不正,而志剛妄動,近見九二為衆蒙所歸,得時之盛,乃舍其正應而下從之,如女之見金夫,不能自保其身者,何所利哉?故聖人不言蒙,而專以女之行不順者言之,然是亦蒙之至也。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女之所行,唯正則順。今行而不順,其可取乎?

六四,困蒙,吝。

四以隂處隂,既已蒙矣,蒙所賴以發者,陽明也。四于九二則隔於三,于上九則隔於五,獨遠於陽而又无應,是困於蒙者也,故可吝。

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陽實隂虚,獨遠實者,謂於一卦之中,獨不能近陽實之賢,故困於蒙而无由逹也。

六五,童蒙,吉。

六五質隂,故蒙。得中而居剛,故能求明。童,取未發而資於人之義。謂五以柔中之德,應九二剛中之賢,虚其心,弱其志,如童穉之資於人,以成其治蒙之功,其吉可知。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舍已資人,順從也;降志下求,卑巽也。能順而巽,此其所以有作聖之功歟!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上九亦成卦之主,發人之蒙者。然居卦之終,為蒙之極,蒙之極則不明;以九居上,為剛之極,剛之極則必擊。以剛而擊人之蒙,禦寇也;不明而過用其剛,為寇也。故曰不利為寇,利禦寇。蓋以剛居上,處蒙之極,外暗而内剛,故不可不以過用其剛而為之戒也。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使上九善用其剛,因其蒙而擊之,如因其寇而禦之,則上之辭順,下亦得以去其蒙,其心亦順,故曰上下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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