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61卦-中孚䷼风泽中孚(兑下巽上)-[元]梁寅撰《周易参义•卷二》

[元]梁寅|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61卦-中孚䷼风泽中孚(兑下巽上)

【周易下经】第61卦-中孚䷼风泽中孚(兑下巽上)-(元)梁寅撰《周易參義•卷二》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卦之為中孚者,以全體言之則中虚,二體言之則中實。中虚者以无欲而信,中實者以實理而信。又下說以應上,則心誠愛其君;上巽以順下,則心誠愛其民,皆孚信之意也。豚魚者,中二隂之象。豚躁魚冥,皆无知之物,至難感者也。人之孚信,能感於豚魚,則天地之大,人心之微,果何幽之不通,而何遠之不達乎?利涉大川者,木在澤上,則乘木之象也。外實内虚,則舟虚之象也。以卦爻觀之,二五皆陽剛得中,以同德相信。君臣如此,唯无往則已,往則无不濟矣。然所以為信者,必利於正。苟爲不正,則尾生、白公亦謂之信也,而可以感物乎?可以有爲乎?信而能正,則事皆天理。所謂誠者,天之道也,非聖人其孰能與於此?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

初九與六四爲應,四近於君,而柔順不盈,乃可信者也。爲初者當虞,度其可信而信之,則吉矣。若舍其正應,又有他志,則為失其所從,而不得安矣。蓋六四柔爻,則疑於非賢,而初九陽剛,或難於自屈,故勉之以從四則吉,而戒其他從則凶也。

九二:鳴鶴在隂,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物之相愛者,无如母子之同心;而人之所慕者,无如王爵之可貴。中孚之二以實感乎五,而五亦以實應乎二,其至誠之感通爲何如哉?然天下之理,有感然後有應,故以二為鶴,而以五爲子,以感之者二也。二能感之,而不能必其應;五能應之,而所應復為感。夫好爵者二,豈有求於五哉?蓋積誠以感君,則在於二;而隆爵以待賢,是在於五。五之應二者,亦以誠而已矣。而好爵者,特誠意之發見也,非恃此以致賢者也。二以誠感,而五以誠應,則其君臣之合,蓋有非常情之所及者矣。卦爻中虚,无所間隔,誠之相通,尤可見也。

六三,得敵,或鼔或罷,或泣或歌。

信,由中出者也。三與上應,皆過中失正,則非以誠相與矣,故不言孚而謂之得敵。或鼔或罷,動止无常也。或泣或歌,哀樂无常也。如是者,雖不言凶,而凶可知矣。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无咎。

五中孚之主,能有孚以接下;四柔順之臣,能謙抑以事上,是亦以誠而相比者也。月幾望者,言不至於盈滿也;馬匹亡者,言不結強援以陵上也。夫大臣位近於君,寵禄過盛,苟盈滿而不戒,必至於傾覆;結黨以固位,必至於上陵。六四以柔居柔,又在巽體,是巽順之至也。故其事君也,深自貶損,如月之幾望;不盈滿而亢陽,又能絶去初陽之應,如亡其馬匹焉。蓋馬者,人恃之以行,若自亡其馬,則不復前進矣。四能如是,宜為君之所信矣,又何咎乎?

九五,有孚攣如,无咎。

五以孚誠得下之心,如拘攣之固而不可解,此孚之至也。彖辭所言者,九五盡之矣。

上九,翰音登于天,貞凶。

上九處中孚之極,是以信而有聲聞者也。然君子貞而不諒道,苟合於中正,雖不期於信,而未嘗不信也。若過中失正,而拘拘焉固守其小信,則信非其信矣。如上九之不中正,而以有信聞,其有信之名,而无信之實者乎?雞曰翰音,巽之象也。上為天位之上,是雞之音登聞於天也。雞不能飛,而音聞於天,聲聞之過,情亦甚矣。貞固守此,安得而不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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