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天下之理,蠱壞之極,則必復治,故蠱有大亨之道也。卦之為蠱,以艮剛在上,巽柔在下,而上下不交,不能有為。又下巽則卑巽而无矯正,上艮則止息而无動作,此其所以壞而不治也。今治蠱之道,則其止也當矯之以奮發,其巽也當矯之以剛果,故利涉大川。巽下為木,以舟涉川之象也。甲者,事之首也。先甲三日,所以原其始;後甲三日,所以圖其終。人之於事,能審愼如是,則何弊之不可革,而何利之不可興乎?艮者,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終也。既思其始,復思其終,其唯艮之篤實輝光者能之乎?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无咎,厲終吉。
幹,木之身也。木之蠧而壞者,亦蠱也。凡蠱壞而復能幹立,則如木之朽腐而復有生意也。泰之卦變為蠱,蠱壞之時,亦泰之變也。陽往居上,隂來居初,如父退處而无為,子在下而任事,乃子而幹父之蠱也。子而如是,則可謂有子而考得无咎矣。若子之不任父事,則雖有子,亦如无也。然子任父事,凡所當改者,不改則弊深,改之則非孝,其處之亦難矣。苟非起敬起孝,而心懷惕厲,其能終吉乎?
九二,幹母之蠱,不可貞。
六五以隂而居尊,母之象也。如晉六五之為王母,小過六五之為妣,皆隂之尊者也。蠱由乾坤之變而成,則蠱壞其事者,非獨由父,亦母實為之也。九二以剛中居下,而與五應,乃賢子而幹母之蠱者也。子幹母之蠱,尤易流於專斷,而有失於順承,故戒之以不可貞,言當巽以行之,不可專尚堅確也。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无大咎。
以九居三,剛之至也。幹父之蠱而大剛,則或以果而怫意,或以直而賊恩,故未免於小悔。然以其所行者正也,故終无大咎。是道也,以施之於君臣斯可也,而行之父子之間其可乎?雖无大咎,非子道之盡善者也。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
幹與裕正相反。幹者,強而有立之謂也。裕者,寛而无制之意也。六四承父之蠱壞,而以柔居柔,是懦而无立,以寛裕治蠱者也。如是而往,能无吝乎?或曰:四之吝與三之悔皆失矣,然孰為優歟?曰:三之太剛,失之過者也。四之寛裕,失之不及者也。必不得已而行之,寧為悔,毋為吝。
六五,幹父之蠱,用譽。
五與二應,二多譽,故云用譽。欲幹父之蠱,而已之才弱,不足以濟矣。然能任在下之有譽者,則在下之力,猶巳之力也,又何凶咎悔吝之有哉?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治蠱者,子任父之事,臣任君之責也。上九當蠱壞之極,而不受任於人,是賢人君子當天下之壞亂,而獨善其身者,故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也。上既在事外,而不事王侯,則高尚其事而已。其事者,何事也?曰:聖賢之道也,吾身之德義也。苟不任王侯之事,又不事吾身之事,而徒嘐嘐然曰吾不事焉,高尚焉,則乃无君之罪人也。若人者,又曷足稱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