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元吉,亨。
鼎之有耳者,其象也;烹飪者,其用也;安重者,其德也;有實者,其量也。人而如之,則儀足以法,才足以用,德足以鎮,量足以容。以是而處崇高之位,臨在下之民,蓋有不動而敬,不言而信者矣。其占為元亨,豈无所自而然歟?
初六,鼎顚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鼎之顚趾,本非美也,然因其顚以傾出其否惡,則為利矣,是所謂因敗以為功也。如人之得妾,本不足稱也,然妾之有子,則亦可為之喜幸矣,是所謂因賤以致貴也。占者有是事而處之以道,則无咎矣。以初而上應於四,鼎顚趾之象。隂在下而與陽應,得妾以其子之象。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陽剛而中實,此鼎之有實者也。陽之與隂乃相求者,二本與五應,而又近於初,二既守其中正,以與五合,則舍初而與之爲仇矣。有疾,謂初之顚趾也。二守中正,不比於初,初亦有疾,不能從於二,猶君子遠小人,而小人亦无以親君子,此君子之吉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三以剛正之才,處巽順之極,而與五非應,是君子而未用者也。鼎以五爲耳,而五與三非應,又上下異體,是鼎耳變革而不能舉也。陽雖可上進,而前為四所隔,四居大臣之位,而應在下之隂,則不能以同志並進,而反隔絶三之進,此其行之所以塞也。雉膏者,六五文明之腴,乃美禄也。三未受其任,則未食其禄,然以五之耳目聰明,則三終進用,非四之所能隔,是如隂陽和而成雨,則其悔虧亡而終得吉也。然則如三者,唯當不變塞,而雉膏之美有時而自至,斯爲善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二、三、四爻皆爲鼎腹,而四居其上,乃鼎之滿者。人之受禄多,而自滿者如是也。四近於君,乃上公之位也。而恃其小能,專其美禄,遏絶善類,昵比憸人,則如鼎之折足而覆公之餗矣。餗者,熟食也,鼎之實也。以烹飪言之,其待食者與其烹者,固將俱享其美也。若覆之,則待食者巳乖其望,而烹之者罪且不免矣,亦安得而食哉?夫大臣之比小人,爲持禄計也。然折足覆餗,則公事旣墮,而已之禄亦喪矣。鄉之自滿者,孰知其反以自傾乎?其形渥,程子言覆敗而赧汗也。朱子作其刲剭,言當加之以重刑也。其義雖異,而皆可以見其凶矣。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五爲鼎耳,而文明得中,故謂之黃耳。上九以剛而貫其上,故謂之金鉉。人君有天下之大器,而安處於億兆之上,其耳目聰明而无所壅蔽,舉動以法而不至傾欹,則其賞罰彰明,奸邪黜遠,亦猶鼎之耳黄而鉉舉也。然柔中之君,或貞之不足,則雖聰明而恐失於不斷,故又必利於貞也。
上九,鼎玉鉉,大吉,无不利。
自六五而觀上九,則曰金鉉,以其剛也。上九之自觀,則曰玉鉉,以其剛而能溫也。夫在人之上,苟非剛而能溫,其免於禍乎?上能如是,宜其爲吉利之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