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春秋傳》秦醫曰:於文皿蟲為蠱,穀之飛亦為蠱。在《周易》女惑男、風落山,謂之蠱;《尚書大傳》曰:乃命五史以書五帝之蠱事;《雜卦》曰:蠱則飭也。則蠱非訓事,事至蠱壞,乃有事也。泰初九之剛上而為艮,上六之柔下而為巽,剛上柔下,各得其所,事已治矣。下巽而已,莫予違也,上亦因是止而不復有為,則禍亂之萌乃伏於已治之中,遂頹靡而不振,亦何異於皿蟲穀飛,男惑山落之類哉?故曰:剛上柔下,巽而止,蠱,此以泰變,合二體而言蠱也。然而治蠱之道不遠,在乎上下之志交而元亨,則天下復治矣。泰初九,始也,始而動,剛柔相易而亨,元亨也,元亨而天下治,始而亨者也。兌為澤,決之為川,初九越兌成艮,艮為指,利涉大川也。初九犯難,顧望而不為蠱,不可得而治矣。上下志交,動以濟大難,往事乎蠱也。巽為事,故曰元亨,利涉大川,往有事也。此因初上之交,言治蠱之道也。天道之行,終則有始,无非事者,聖人於蠱巽二卦明之。蠱,東方卦也,巽,西方卦也,甲者,事之始,庚者,事之終,始則有終,終則更始,往來不窮。以日言之,春分旦出於甲,秋分暮入於庚,以月言之,三日成震,震納庚,十五成乾,乾納甲,三十日成坤,滅藏於癸,復為震。甲庚者,天地之終始也。蠱,事之壞也,巽,行事也,變更之始,當慮其終,事久而蠱當圖其始,先甲三日,圖其始也。蠱一變大畜,乾納甲,再變賁,離為日,乾三爻在先,先甲三日也。三變頤,四變噬嗑,離為日,五變无妄,乾納甲,乾三爻在後,後甲三日也。先甲者,先其事而究其所以然,後甲者,後其事而慮其將然。究其所以然,則知救之之道,慮其將然,則知備之之方。一日二日至於三日,慮之深,推之遠,故能革前弊、彌後患,久而可行,圖始者至矣。漢嘗削諸侯之地矣,唐嘗討弑君之賊矣,令下而兵起,言出而禍隨,昧治蠱之道也。不曰乾行者,周而復始也。納甲之說,乾納甲子、甲寅、甲辰,而壬在其中,納壬午、壬申、壬戌,而甲在其中。坤納乙、癸亦然。易傳曰:後之治蠱者,不明乎聖人先甲後甲之戒,慮淺而事近,故勞於革亂,而亂不革,功未及成而弊已生矣。夫蠱言先甲後甲於彖,巽言先庚後庚於九五一爻,何也?曰:蠱者,巽九五之變也,上剛下柔,巽而止,所以為蠱也。巽則九五,位乎中正,事有過中而當變更,則更之以適於中,蠱何由生乎?明此九五之功也。以卦氣言之,三月卦,故太玄準之以務事。
象曰: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風,木之氣,山,百物之所阜生。木氣動搖於土石之下,陽升風鼓,草木敷榮,飭蠱之象。黃帝書曰:東方生風,風生木。傳言景霽山昏蒼埃際合崖谷,若一巖岫之風也。君子體之於民也,振作之使不倦,將振作之,則自育其德,德日進則民德生矣。震動在外,振民也,兌澤在內,育德也。育德者,振民之本,史言風落山,取女說男,蠱之象,此言飭蠱之象,故取象異。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无咎,厲,終吉。
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乾為父,泰初九之上,父往矣,考也。坤子來居父之位,父往而其事不正,咎也。有子幹之,考可以无咎矣。厲,危也。子居父位以事之不正,為危厲之道,則變而之正於考,為无咎於己,為終吉,堪任其事者也。故曰有子,然變其事而之正,母乃改父之道乎?曰:柔巽者,子承考之意也。變其事而之正,致其考於无咎者,子幹父之蠱也。巽柔而己陷父於有咎,而不恤焉,豈考之意哉?故以我之意,逆父之意而承之,則變其事可也。變其事者,時有損益,不可盡承,所以從道也。孝子生也,諭父母於道,及其沒也,以意承考,事死如事生之道也,貞事之幹也。幹父之蠱,則初六變而正矣。意者,中心之所欲也,坤為中,巽柔坤也,故曰意。
九二:幹母之蠱,不可貞。
象曰:幹母之蠱,得中道也。
坤居尊位,母道也,以陰居陽,處之不當,事之蠱也。九二巽為子,應五而處內,幹母之蠱者也。坤陰柔為難輔,處之不當則當正。然正之則剛,或至於傷恩,不正之則致母於有咎,故不可貞,言巽而動,優柔不迫,得中道則善矣。事柔弱之君亦然。易傳曰:以周公之聖輔成王,成王非甚柔弱也,然能使之為成王而已,不失其道則可矣。固不能使之為羲黃堯舜之事也。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无大咎。
象曰:幹父之蠱,終无咎也。
上九處位不當,父之蠱也。九三重剛,幹父之蠱,而剛過中者也。剛過動則小有悔,然无大咎者,雖過而正也。三,下卦之終,故又曰終无咎。夫无大咎,未免小有咎,聖人以謂終无咎,以其體巽也。易解曰:不應上,子之能爭而不從其父令者也。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
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六四柔而止,不能去上九之蠱,寬裕自守而已,裕父之蠱者。諸爻以剛為幹蠱之道,九二、九三、初六、六五。五之動曰幹,六四曰裕者,不剛也,不能動也。吝者安其位而不能往,動成離,離目為見,故往見吝,初六應之,牽於下亦不得往矣,故曰往未得也。漢之元帝是已。
六五:幹父之蠱,用譽。
象曰:幹父用譽,承以德也。
六五居尊位尚柔,下應九二,二與之體兌,兌為口,譽之象也。二易五,柔成剛,其德中正,上承上九,幹父之蠱,用譽也。以德承父,下之服從者眾,以是去蠱,用力不勞,則幹父之蠱,莫善於用譽矣。蠱之患非一世,譬如人嗜酒色、餌金石,傳氣於子孫者,潰為癰疽,死與不死,在治之如何耳。秦皇漢武窮兵黷武一也,秦亡而漢存者,始皇无子,而武帝有子以幹之也。必曰承以德者,譽謂德譽,非虛譽也。隋煬以儉聞,以奢敗,虛譽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蠱之終有不事者,上九自巽往於外,處蠱之上,而不當位,巽為事,為高尚上也。五王、四侯、三公位,上執剛不屈,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夫自臺輿至王公,无非事者,不事王侯,何以貴之?謂其志於三,三无應則去之,不累於物,其志為可則也。易傳曰:伊尹、太公望之始,曾子、於思之徒是也。所謂志可則者,進退合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