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下巽上】
《程傳》:中孚序卦: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萊按:中孚,信也。卦畫中虚外實,信之義也。豚魚,信物也,象也。信如豚魚,吉之道也。涉川者,巽木在兑水之上也。
程子曰:忠信可以蹈水火也。兑、中孚、小過皆曰利貞。彖傳曰:說以利貞,中孚以利貞,過以利貞。是利也,貞也,非利于貞也。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剛得中。
《程傳》:二柔在内,中虚之象,二剛得中,中實之象,卦所以為中孚也。
說而巽,孚乃化邦【叶崩】也。【說音悦】。
萊按:以二體言,說而巽也。巽則孚之入人者深,說則下之歸上者誠,而邦无不化矣。
豚魚吉,信及豚魚也。
豚魚之說有二:或曰二物也,或曰江豚也。
萊按:江豚之說是也。江豚產大澤中,知風。風,澤之象也。先儒謂豚魚無知之物,信及于無知之物也。若然,是以豚魚為意,非以豚魚為象也。且無知之物,信又何以及之耶?江豚有風,則見信物也。人之信至于此,則吉矣。及,至也,非格也。瞿唐來氏,其說同此。
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中溪張氏曰:卦之全體,外實中虚。舟虚之象,乘巽之木,而其中枵然以行乎兑澤之上,豈復有風濤之患哉!
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程子曰:天之道,誠而已。利貞,乾之德也,故曰應天。
平甫項氏曰:中孚以利貞,與兑之說以利貞,小過之過以利貞,皆二德也,非利于貞也。利者利于事,貞者貞于理。
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瞿唐來氏曰:兑為口舌,議之象;巽為不果,緩之象。萊憶丙午冬,同施侍讀愚山集白評事仲調邸齋,仲調述秋審數案可議。愚山曰:中孚大象,取議獄緩死之義,何居?余曰:此聖人慎重人命之意也。凡罪之疑者,獄當議,死當緩。中孚信也,信則獄不必議,死不必緩矣。聖人恐信之中有難信者,議之緩之,凡以求其生也。一座稱善。彈指之間,十五年矣。歲月遷流,友朋凋謝,附記于此,為之憮然。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
萊按:
程子曰:中孚之初,貴審其信。虞,度也,度可信而信也。有他,志不定也,不定則不安也。燕,安裕也。或曰:燕,信鳥也。有他,不若燕之信也。卦中言燕、言鶴、言翰音,皆取信之義。二說並記于此。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萊按:當信之始而度所信,則其志未變,是以獲吉。
九二:鶴鳴在隂,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萊按:周公之繫此爻也,曰鳴曰和。孔子之釋此爻也,曰應曰違。鳴,和象也。應,違意也。鶴鳴,鳴之善也。子和,和之信也。聲應既廣,令聞斯彰。動君之聽,敬而求焉。天爵修,人爵從,此其義也。舊說指五為子,是大不然,無稱君為子之理。孔子曰: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况其邇者乎?玩邇之一字,則子和者,儔類和之也。遠之事君,君非邇也。我字吾字,乃指九五。
瞿唐來氏曰:鶴信鳥,霜降則鳴。兑正秋也,又為口舌鶴鳴之象。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願也。
萊按:小象專舉其子和之者,信于友也。信友則獲上矣,故繫詞專主應違發論。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萊按:卦惟二隂,三、四是也。四正,三不正。四君子,三小人也。四視三為匹,三視四為敵。馬匹亡,絶三也。得敵,敵四也。怨四之絶我也,或鼔而攻,懼四之難攻也。或罷而止,痛已之見絶也。或泣而自傷,悶已之無聊也。或歌而自樂,動止靡定,憂樂不常,小人失意,情態如此。又按:四絶,三不信于三矣。中孚之謂何?蓋君子信以正,則不必信,所以信也。小人信不以正,則必信,非所信也。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若尾生以之殺身,商鞅以之亡國,害于信者大矣。
象曰:或鼓或罷,位不當【平聲】也。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无咎。
萊按:舊說初應四,度可信而信之,戒其有他。四應初,絶之而上信于五。夫四既絶初,則四不可信矣,何以戒初之有他耶?卦惟二隂,三與四為類絶,類絶三也,豈絶初乎?蛟峯方氏曰:月幾望,不處盈也。馬匹亡,不為黨也。大臣如此,何咎之有?月望,隂盛之象,十四而幾望,亦信之不爽者。
象曰:馬匹亡,絶類。上【叶常】也。
《程傳》:絶其類而上從五也。
九五,有孚攣如,无咎。
《本義》:九五剛健中正,中孚之實,而居尊位,為孚之主者也。下應九二,與之同德,故其象如此。
萊按:諸爻不言孚,五獨言孚,孚之美者,莫大于君信其臣也。二、五之孚,固結而不可解,攣如也,无咎何哉?蓋孚未可一概論也。隨之孚,嘉尚已。若小畜之五孚四,兑之五孚上,皆孚于小人而有咎者也。若中孚之五,下孚九二,君子也,咎之所以无也。
象曰:有孚攣如,位正當【平聲】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貞凶。
進齋徐氏曰:翰音,羽翰之音也。登于天,虚聲遠聞也。有信之名,無信之實,以此為正,固守則凶。
東谷鄭氏曰:翰音登天者,聲聞過情,君子耻之。
臨川吳氏曰:巽為鷄,鷄曰翰音,謂其羽有文采而能鳴也。豚魚知風,鶴知夜半,雞知旦,皆物之有信者,故中孚彖爻取三物為象。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長也?
萊按:雞鳴則漏盡矣,何可長之象也。孟子于聲聞過情者,譬之雨集立涸,亦此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