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四庫全書|易俟卷十*翰林侍讀喬萊撰
䷞【艮下兑上】
《程傳》:咸序卦: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天地,萬物之本;夫婦,人倫之始。所以上經首乾、坤,下經首咸,繼以恒也。
【萊按:先儒謂上下篇之義,因卷帙繁多也。觀序卦則豈因卷帙繁多而分上下經者?】。
咸:亨,利貞;取女吉。【耶,七具反】。
《本義》:咸,交感也。兌柔在上,艮剛在下,而交相感應。又艮止則感之專,兌說則應之至。又艮以少男下于兌之少女,男先于女,得男女之正,婚姻之時,故其卦為咸。
西溪李氏曰:易无思也,无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有心于求感,非易之道也,故去心而名卦以咸。閭丘氏昕曰:感非其正,則夫婦不以禮合,君臣不以道合,朋友不以義合,終必至于睽離,故曰亨利貞。
彖曰:咸,感也。
萊按:咸,感也。不曰感而曰咸者,感人不以心也。猶之兌,說也。不曰說而曰兌者,說人不以言也。
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萊按:以反對言,柔上而剛下也。柔上者,恒下卦之巽上而為咸之兌也;剛下者,恒上卦之震下而為咸之艮也。以卦象言,二氣感應以相與也。二氣者,山澤之氣也。山澤通氣,故感應相與。以卦德言,止而說也。止而不說,非夫婦之情;說而不止,非夫婦之道也。以卦位言,男下女也。男先于女,婚姻之正也。兼此四者,亨也,貞也,取女吉也。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本義》:極言感通之理。
胡氏曰: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言乾坤交而大化行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言二五交而治化行也。
中溪張氏曰:寂然不動,性也。感而遂通,情也。
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虚受人。
萊按:山上有澤,澤之氣上于山,故水之源發焉。人惟見山之實,而不知山之虚,惟虚故通。君子體之以虚,受天下之感,无心于感,乃其无所不感也。
初六,咸其拇。
萊按:三百八十四爻,多遠取諸物,近取諸身為象。若諸爻皆取諸物,乾、漸是也;諸爻皆取諸身,艮、咸是也。初在下,拇之象。拇,足大指也。藍田呂氏曰:初與四應,四以心感,初以足行,不曰足而曰拇者,心感而跡未至也。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程傳》:初志之動,感于四也,故曰在外。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腓,房非反】。
《程傳》:二以隂在下,與五為應,故設咸腓之戒。腓,足肚,行則先動,足乃舉之。二若不守道,如腓之動,則躁妄自失,所以凶也。安其居而不動,以待上之求,則得進退之道而吉也。
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中溪張氏曰:隂性本静,二能順其性而不動,則不至有私感之害矣。
九三,咸其股,執其隨,往吝。
萊按:三本陽爻,又艮之主,不宜動也。初、二隂躁,三亦隨之,有咸其股之象。朱子曰:股隨足而動,不能自專者也。夫不能自守而隨乎人,又固執不改,吝之道也。【進齊徐氏曰:世之君子位居人上,所守不正,感不以道,而反狥夫暬御臣僕在下者之私,至于多行可愧者,皆執其隨者也。
萊按:小象志在隨人,則隨字不應如此解】。
象曰: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叶滸】也。
萊按:亦不處也,惜之也。所執下也,鄙之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憧,昌容反,又音童】。
萊按:咸、艮皆人身取象,主乎身者心也,心之官則思。艮大象曰:思不出位。咸四爻辭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思何以分得失也?曰:艮,止也,以全體言,思之正也。咸,感也,接于物也,以一爻言,兌體也。又以九居四,思之不正也。故周公為之戒曰:思不可以不正也,貞則吉而悔亡矣。若憧憧往來,則有所感,有所不感,但其朋類從之,不能及遠矣。
誠齋楊氏曰:四當心位,不言心而言思者,責其廢心而任思也。以思窮物,適以物窮思,安能窮神知化,而成光大之盛哉!故孔子曰:天下何思何慮。
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萊按:係于私,感有害者也。何言未感害也?曰:思縈于中,未接于物,故戒之以貞,尚可吉而悔亡也。觀何思何慮之光大,則憧憧往來之不光大可知。
九五:咸其脢,无悔,【脢,武杯反,又音每】。
子夏易傳曰:在脊曰脢。
朱子曰:脢,背肉,在心上而相背,不能感物者也。
節齋蔡氏曰:脢无所感者,无所感,故无悔。
萊按:周公曰无悔,孔子曰志末,何哉?五,君位也,當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者,而以无感為志,志亦末已。初之拇,二之腓,三之股,四之思,動而有所感,非也。五之脢,靜而无所感,亦非也。咸以无心為感,六爻中无一无心者,猶之同人以于野為正,六爻中无一于野者,公而无私之難也。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萊按:咸于四言思,于初、于三、于五皆言志。思者心之發,志者心之存。
上六,咸其輔頰舌。
萊按:輔頰舌感人以言者,說客也。先儒謂以謨誥感人,非也。孔子曰:滕口說,豈謨誥乎?
瞿唐來氏曰:兌為口舌。
象曰: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萊按:滕口說者,戰國之蘇、張,漢之隨、陸當之。
建安丘氏曰:咸六爻以人身取象,上卦象上體,下卦象下體。初在下體之下為拇,二在下體之中為腓,三在下體之上為股,此下卦三爻之序也。四在上體之下為心,五在上體之中為脢,上在上體之上為口,此上卦三爻之序也。拇、腓、股隨體而動,應感者也。脢不能思,无感者也。輔、頰、舌以言為說,不足以感人者也。皆不能盡乎感之道。唯四居心位,為感之主,似知感之義者。然无心者固无所感,而有心者憧憧往來,亦不能以咸感,感之道其難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