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35卦-晋卦䷢火地晋卦(坤下离上)-[清]乔莱撰《乔氏易俟•卷十一》

[清]乔莱|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35卦-晋卦䷢火地晋卦(坤下离上)

【周易下经】第35卦-晋卦䷢火地晋卦(坤下离上)-[清]喬萊撰《易俟•卷十一》

欽定四庫全書|易俟卷十一*翰林侍讀喬萊撰

䷢【坤下离上】

《程傳》:晉序卦: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為卦,離在坤上,日出地上也,升而益明,故為晉。

萊按:晉、明夷,反對之卦也。日出地上曰晉,日入地中曰明夷。日入地中,上不明而晦,下有明而傷,時之衰也。日出地上,侯順而附乎王,王明而接乎侯,世之盛也。

東谷鄭氏曰:此諸侯之卦也。下順上明,諸侯承王之象。臣道雖貴柔順,然左右侍從之臣,有弼違糾繆之責,一于柔順,非忠矣。惟諸侯分職于外,承令稟命,專以柔順為貴。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先儒謂錫馬蕃庶,恩之者豐;晝日三接,禮之者隆也。

平甫項氏曰:康侯,猶禮言寧侯也。康侯用錫馬蕃庶,侯享王之禮也。錫,猶納錫、錫貢之錫。享禮,四馬卓立,九馬隨之,故曰蕃庶也。晝日三接,王接侯之禮也。覲禮延升,一也;覲畢致享,升致命,二也;享畢王勞之,升成拜,三也。汴水趙氏與項氏合從項氏。

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叶芒】。柔進而上行【叶杭】。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萊按:明出地上,離乘坤也。順而麗乎大明,坤附離也。柔進而上行,明夷之二,上行而為晉之五也。此于二體反對之中,看出侯以順而承王,王以明而禮侯,統論封建朝貢之盛,六爻中无可當康侯者,故康侯無專指也。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本義》:昭,明之也。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无咎。

萊按:晉以日出地上為義,初坤體,又下也,日未出乎地也,有不遽進之義焉。上應九四,乃奸貪大臣初獨守正,不行諂附,既无汲引,且被摧抑,人以為危,君子以為吉也。守正而吉,孚也,設罔孚焉,裕則无咎。裕之一字,乃仕途最上方法。仕途之敗,未有不由于躁者。躁而不進,早已傷名;躁而驟進,終當致禍。裕而待之,時移局换,安然進矣。

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叶貞】也。裕无咎,未受命【叶名】也。

萊按:唯獨行正,是以見摧如,同流合汙,誰其摧之?

程子曰:聖人恐人不達裕之義,而居位失職也。補出未受命,見初之在下,當如是爾。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于其王母。

萊按:二坤體,日猶未出于地,亦未能遽進之象。二有中正之德,當晉之時,九四以貪邪小人竊據高位,正人君子多被摧抑,故愁如其所愁,不僅一已之通塞也。六五離之中爻,得坤之二爻,為王母之象,如司馬温公不拜樞密,愁安石之亂政,不得行其志也。迨元祐之時,宣仁太后臨朝,入為宰相,天下皆食其福,非此爻之義與?若曰享王妣之吉占,恐不然已。

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叶貞】也。

六三,衆允,悔亡。

萊按:三居坤之上,日出乎地矣,有上行之象。坤為衆,衆允之,羣隂合志而進也。志既上行,悔且亡矣。夫初以行正而摧,二以中正而愁,三以不中不正而允,可慨也已。且君子之立朝也,曰中立,曰孤立,若衆允,非君子之道也。衆曷為乎允之也?曰:衆之中鮮有中正者,同流合汙,黨援諂附,仕進之途,大抵如是。

象曰:衆允之志,上行【叶杭】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鼫音石】。

《本義》:不中不正,以竊高位,貪而畏人,盖危道也,故為鼫鼠之象。

中溪張氏曰:詩以碩鼠刺貪,此之鼫鼠,象其貪于進也。

【瞿唐來氏曰:鼫鼠,廣韻以為螻蛄,則非鼠矣。玉篇以為形大如鼠,頭似兎,尾有毛,青黄色,則又鼠之異者也。蔡邕以為王技鼠能飛不能過屋,能緣不能窮木,能遊不能度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則飛鼠也。郭景純以為形大如鼠,好在田中食粟豆,則田鼠也。廣韻碩字同一類,二字從石,皆音石。詩碩鼠刺貪,即詩之碩鼠無疑矣。鼠竊人之物,然晝則伏藏,夜則走動,盖不敢見日而畏人者也。離為日,晉者晝也,鼠豈能見之哉?但當進之時,見衆人俱進,彼亦同進,不復畏其晝矣。

萊按:物之醜至鼠而極,四有此象,其人可知。為大臣者,尚其慎諸】。

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平聲】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程傳》:六以柔居尊位,本當有悔,以大明而下皆順附,故其悔得亡也。下既同德順附,當推誠委任,盡衆人之才,通天下之志,勿復自任其明,恤其失得。如此而往,則吉而无不利也。六五之明,不患其不能明照,患其用明之過,至于察察,失委任之道,故戒以失得勿恤也。

【朱子門人問失得勿恤之說。曰:便是伊川說得太深。據此爻,只是占者占得此爻,則不必恤其失得,而自亦无所不利耳。如何說人君既得同德之人而委任之,不復恤其失得?如此,則蕩然无復是非,而天下之事亂矣。假使其所任之人或作亂者,亦將不恤之乎?雖以堯、舜之聖,臯、夔、益、稷之賢,猶云屢省乃成。如何說既得同心同德之人而任之,則在上者一切不管,而任其所為?豈有此理!且彼所為既失矣,為上者如何不恤得?聖人无此等說話。聖人說得甚淺,伊川解得太深;聖人所說短,伊川解得長。

萊按:程子之說是也,朱子駁之。程、朱異同如此,附載于篇】。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叶腔】也。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无咎,貞吝。

萊按:進而不已,其勢必爭,角之象也。序卦傳曰:進必有所傷,不爭何以傷也?有上爻之爭,乃有下卦之傷,其義如是。以進而爭,所争一己之私也。推之用兵,豈有弔民伐罪、公天下之意乎?維伐已之私邑而已。若知爭之可危而改之,吉且无咎矣。否則固守不變,吝之道也。

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萊按:周公曰吝,孔子曰未光,當茲爻者,盍亦自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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